第十四章 租房界的先驅
實際上,人到了一定的年齡,是必須租房住的。就像到了青春期就要戀愛,到了更年期天天缺鈣一樣。
一腔熱血涼了半截時,你會發現雖然害怕孤獨,但已習慣孤獨;雖然渴望社交,但抗拒社交;雖然努力生活,但排斥生活。那就,是時候了。
越來越多躊躇滿志的身影,穴居在茫茫的單間當中,縱使向死而生,卻也莫可奈何。一方面是夢想使然,一方面確是越來越落寞的感情。一如吹向向晚的風,一如忽明忽暗的雲。
舉個例子,你會發現你待快遞員,勝過待親人熱情,不過,你仍然知道,這是不對的,對嘛?
跟某些根正苗紅的「房費貧困人口」不一樣,姜心從來沒覺得自己富,但他希望別人這麼覺得。
包子在方育面前划拉著姜心的朋友圈。
「呵!新加坡!印度尼西亞!」
「她是不當空姐了?」
「空姐標準要是那麼低了,那我也能去了!」方育一把推開包子那張二斤的大臉,望著前方開始若有所思。
「就這!庸俗!你看看這IphoneX!給我我都不要!」
「就這!物質!又買雙Yeezy,這都跟風狗!」
「就這!拜金!看什麼三小隻演唱會,育,三小隻是誰?是西遊記不?」
方育看得有些呆,隨手抓了些什麼,就塞進包子嘴裡。
「呸呸呸,什麼玩意兒就往嘴裡塞!」
包子抬頭一看,不怪方育看呆了,他也一樣,不遠處,姜心發覺了兩個獃滯的目光,正笑著向他們走過來。
算算也是好長時間沒見了,姜心還挺熱情,跟在學校時比,瘦了也白了。包子打量了一下,什麼IphoneX啊,Yeezy350啊,都掛身上了。
「最近忙什麼呢?」
「我啊,這不最近忙著找房嘛。」包子很殷勤地回答,還有些羞澀。
「不是,我問方育呢。」
「我啊,我瞎忙,弄我那片子。」
「真好。」
接下來兩人的對話,對包子來說,可以算得上是煎熬了。不過,面對方育,姜心則更顯得真實起來。方育為了照顧包子,再次說起租房。
沒想到的是,姜心也在為這事兒發愁,包子笑她是「隱形貧困人口」。
包子笑得出來,因為,他不久就有了新的地兒住,最重要的是,他再也不會感到孤獨,因為這一回,他搬進了全亞洲最大的社區——天通苑。
據不完全統計,每天在天通苑迷路的中介,就可以數以百計,其中的住戶更是對迷路習以為常,熟門熟路,成為了在天通苑地區生存的第一黃金技能,但這對於路痴包子來說,可就要了親命了。
包子的熱情是可嘉的,但是帶朋友回自己家,轉悠仨鐘頭沒找到,還得麻煩中介幫忙,確實實在說不過去。
余飛和方育都來了,一來是慰問慰問他,包子住這老遠以後走動起來也不方便了,二來也算祝賀包子喬遷新居,包子來前特意囑咐過他倆「都別空著手來」,兩人默契十足地一人買了一個氣球作為禮物,差點把包子也氣成氣球。
不過,包子的住宿環境也著實讓哥兒倆不落忍,包子這次租的一間三室一廳的大主卧,雖說有衛生間,但也除此以外沒別的有用的。其他幾家房客也很豐富,有一對夫婦做微商,看起來兩人就很黏糊,看到來包子來了還把自家的面膜送了不少,儘管包子評價「也很黏糊」;還有一個小姑娘,中戲戲文畢業,要去德國深造,喜歡搖滾且不修邊幅,最主要的是神志可能比較模糊,包子跟她打招呼,她拎著一瓶花露水,問包子「來一口不?」
「走吧,咱吃滷肉飯吧。」包子拍了拍受傷的塵土,頗有些無奈地說。「我請客的。」
「走走走,就等你這句呢。」余飛似乎很不享受租房的空氣,方一進去就又想逃離。
包子給一人點了一份飯,一人一瓶啤酒,一字排開,煞有其事。
「來,祝賀包子喜提大主卧!」方育想讓包子看開點。
「喜提毛線,交了房租,就剩哭了!」
「有時間,周末去我家,不說別的,我做飯,管飽!」余飛也難得敞亮一下。
「就你那兩下子,又炒速食麵啊?」
哥兒仨再次陷入鬨笑,不過,這次似乎有些微妙,因為大家明明間都能覺察到,包子改住天通苑,加上他那「三天加班、兩日通宵」的工作,就基本等於搬去外地了,離別的氣息瀰漫在空氣,使得鼻翼微微酸楚。
「不過,你這房子里的家電,差點意思!主要Wifi信號還挺差。」
「這還都能忍受,主要我看那一對兒,不是什麼善茬。」
「怎麼呢?」余飛依舊一副不明所以的小白樣子,挺大個眼看看方育,又看看包子,忽然明白什麼似的「噗嗤」一笑。
當天晚上,方育的寓言就毫無徵兆地應驗了。
「老公,我錯了!」一個女人近乎求饒的嬌喘的聲音,把包子的春秋大夢攪和黃了。包子以為是出了什麼變故,有心去勸解勸解。
包子推開門,發現烏漆抹黑的公用客廳里,中戲那個小女孩,正拿小型錄音機放著「平克弗洛伊德」,一邊喝酒一邊搖頭,她瞥了包子一眼「來點兒?」
「不了不了。」包子指了指兩口子的房間,尷尬地笑笑。
「啊!老公好棒!」包子正欲開門,突然被這一句話噎死。劇情能有如此顛覆性的轉折,國內一線編劇也不過如此,包子很尷尬,他沒有看中戲女孩的表情,確切地說他已然能腦補出來的。
包子失眠了,他廢棄很久的的網盤賬號,再次被激活了。
自從從包子租的房那裡回來,余飛暫時打消了租房的想法,他覺得不舒服歸不舒服,但是畢竟還是在家,換了別的地方,又會出現床睡不踏實、水不幹凈、舍友太腦殘等等問題,實在是得不償失。
但是,余飛的爸媽卻很默契地找到了余飛。每天余飛爸媽都會跟余飛促膝長談,這是余飛他爸引以為傲的家庭團建,在他心裡他媳婦跟他兒子就是他最得意的員工。不出意外的是,今天會議的主要內容,還是以余飛的個人問題為主。
余飛這人從小就顯示出「諸事隨便」的態度,這也讓爸媽漸漸培養起為他做主的習慣,在婚姻問題上也是如此。不過,在這件事上,余飛並沒有那麼順從。
「大飛,你爸給你物色了好幾個,抽空兒你見見啊。」
「哎!媽,我這不忙事業嘛,不想找呢。」
「你都多大了?還弔兒郎當沒個對象!你不急我急!你王叔家,那過兩天孩子都百天了!」
「皇上不急急太監······」余飛嘟噥著。
「你說誰太監呢?那你就是小太監!」
「我不是!」
「見天兒賴在家裡住,也不說找個女朋友,你不是太監你是什麼?」
「老頭兒,我告訴你嘿,我那是不想找!」
「小子,你也別跟我抬杠,你就是找不著!」
「我不想抬杠!」
「我還不想讓你住我買的房呢!」
「不住就不住!」
「你給老子搬走!還容不下你了?」
「嘿,幹嘛呢?少說兩句啊。」余飛媽從不擅長勸架,她總在不痛不癢時候插這樣一句,毫無意義。
余飛毅然決然地甩手進屋,沒五分鐘收拾好了行囊,他期待著這天很久,雖然猜中了結尾,卻沒想到是這樣收場。兩個小時之後,他出現在了方育家。
「育,我在你家待兩天。」說完這話,余飛默默打開了58同城。
卻說剛剛有了新房子的包子,還沒過了新鮮勁兒,就遇上了頭疼的問題,隔壁的夫妻白天吃了韭菜燉牛鞭似的,夜夜笙歌從不打烊,這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包子的睡眠質量。
這天是周六,他難得睡到中午,醒來時,隔壁的女孩兒頂著兩個黑眼圈敲開了他的門,他趕忙把放滿雜書的小板凳騰出來給姑娘坐下。
「怎麼的?這是煙熏妝啊?」
「What?」
包子調皮地指了指女孩兒濃重的黑眼圈,女孩也不禁無奈地咧開了嘴。
「就隔壁每天夜裡,你聽不見?」女孩說出來還有些訝異。
「我又不聾,我怎麼聽不見?!」
「你不知道,你沒來的時候,更過分,我因為這才喜歡上的搖滾。」姑娘說的很委屈,她望著包子,渴望聽到些什麼安慰的話。
「沒事,我喜歡鳳凰傳奇,咱算同好。」
姑娘臉上的笑容漸漸僵硬起來:「說正事兒吧,有沒有想過,報復一下?」
「報復,怎麼報復?」
姑娘臉上邪魅一笑,包子竟羞澀地捂住了自己的胸膛。
這一夜,包子和女孩在屋裡帶著耳塞先行睡到了後半夜,女孩聽著隔壁大戰過後行將休息,這才敲開了包子的門。
兩人相視一笑,決定開始自己的的表演。
「啊!老公不要!」包子被女孩一聲撕心裂肺地叫喊嚇到,入戲如此之快,不愧科班出身。
「不要關燈!我要看到暴風雨來臨時你的樣子。」包子雖然缺乏實踐,但是獨佔一個理論知識雄厚,一開口便知道是老江湖了。
包子房間的床本身就不牢固,加上兩人合力在推,頗有種地動山搖的感覺,包子望了望身旁開心的女孩,竟生了情愫。
「你幹嘛?」
「沒,沒啥?」
「說好的演戲,你可離我遠點啊!」
「沒有,你誤會我啦!我的意思是,趴門上,他倆聽得肯定更清楚!」
「好主意!」
兩人折騰了好一晚上,直到天光大亮,一身臭汗的兩人倒在床上,不知什麼時候睡著,包子猛然間有些恍惚,這一夜到底算怎麼著。
至於效果嘛,據包子說是很理想的。在他和中戲的小女孩兒鎖門睡著之後,據說樓下無辜的鄰居忍了一夜終於爆發找了上來,不由分說地痛罵了做微商的小夫妻倆,小夫妻倆嫌疑最大又爭辯無果,也只好自己身上找原因。於是每到晚上養成了早睡的好習慣,為此,包子和小女孩還特意去樓下的德克士好吃了一頓以示慶祝。
不過,煩心的事似乎總比開心的事多,包子的工作單位搬遷,搬到了一個比宋家莊還遠的地方,這對包子而言無異於殺人誅心。
為此他專門測試過,要從小區走到地鐵站、等地鐵、上地鐵至少需要半個小時,坐完一趟五號線需要兩個半小時,從宋家莊地鐵站騎小黃車到公司有需要十五分鐘,一天下來,光在路上的時候就六個小時,這哪裡是什麼上班,這簡直是西天取經。
但是,老先生說過「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行拂亂其所為,增益其所不能。」作為一個「以平天下為己任」的讀書人,包子深以為然。
正式去新公司第一天,包子起的比太陽都早,洗漱完畢提上三明治當早餐,便踏上了擠地鐵的長征,可喜可賀的是,等到第二趟他便成功擠了上去,也幸虧是這樣,他才踩著點來到了公司。
不過下班可就沒那麼幸運了,高峰期的五號線,跟印度阿三的火車站幾乎無甚區別,勞累一天的包子,竟然站著睡著了,還好他不會坐過站,因為,終點站就是目的地。
這一晚上,包子失眠了。
又是周末,天還沒亮,包子和余飛就在方育家做起了飯,這倒是嚇醒了凌晨還在跟韓琳打電話剛剛睡下的方育。
「你倆真夠奇葩!一個有家,一個租了房,天天跑我這兒來,啥意思?」
「嘿!正想找你聊聊呢!」方育一句話直入主題,打開了新世界。
「你說,怎麼在北城租個房這麼貴啊?」余飛率先發難。「這還不算啥物業費、水電費,我特好奇,你們怎麼扛下來的。」
「佩服我吧?」方育撿起余飛炸的花生米扔進嘴裡,一臉的嫌棄。
「即便是你租了房,也有數不清的麻煩。」包子像祥林嫂一樣開始絮叨。「第一,室友不講理,你能怎麼辦?第二,隔壁精力過剩天天那個,你能怎麼辦?最重要的是,離單位近的地兒不便宜,太遠了又影響休息,你說,你能咋辦?」
三個人陷入了無限的愁苦之中,彷彿茫茫北城便是無邊苦海,三個形隻影單的苦人,在雨夜找到了彼此的歸宿。
「你們不知道,我這房東也說要給我漲房租呢!」
「什麼?」
「當時租的時候,說哪怕北城拆了都不漲房租。這回說,北城要拆,得趕緊漲房租。」
「唉······」
「找房吧。」
余飛認為,托朋友介紹的比較靠譜,因為不管房子怎麼樣,至少還有介紹人這麼一層關係,朋友不會害我的。
於是第二天,他來到了他一個號稱手裡萬頃房源的朋友那裡,這個朋友非常神秘,連朋友圈都是以第三人稱發出的,雖然他們家還在筒子樓里,但是據他所說,這算是隱居。
他帶著余飛來到一戶民居,六十平米,一室一廳,有廚房、有衛生間、有陽台,生活設施雖然老舊一些但是一應俱全,廚房櫥櫃里甚至還有成套的盤子碗筷,水電費什麼的到時候一樓的大爺會挨家挨戶收。
大哥很開明的告訴余飛,南三環這種房只有他知道,他悄悄把報價告訴余飛,余飛甚至覺得沒有什麼拒絕的理由。
但是,事出反常必有妖,余飛還是沒有實質性的行動,只是聽任著大哥盤道,兜來兜去,大哥總算說出了實情。
「這房啊,你可以租,但是,得放點東西在你屋裡。」
「東西,啥東西?不佔地方啊,本來這就不大。」
「就是一些女人的衣服啊,鞋啊。」
「為什麼啊?」
「這房啊,是我一表姐租的,她回家生孩子去了,你暫時住這兒,萬一,我是說萬一中介找上來,有她這些物件在,你不是也好借題發揮嘛?」
大哥說的很從容,甚至任何一個旁觀者都會覺得感動,但是稍微一個具備法律常識的人就會發現,這簡直是個騙局,余飛本身倒是不清楚,但是包子清楚。
方育則是沒有輕舉妄動,他只不過去自如啊、58同城啊稍微瀏覽瀏覽,反正還有些時日,在他心裡沒什麼比他的片子更為重要的。韓琳覺察到了他的異樣,稍微問了幾句,方育不覺有些惱了,便再沒有繼續。
再後來呵,樂子終於住進了體面的學生公寓,沒什麼驚喜,沒什麼糟糕的;包子的公司提供了廉價的單身公寓,包子高興地像個二百斤的孩子一樣搬了進去;余飛跟他爸在眾人的撮合下也算是和解了,他又搬回了家,過上了自己熟悉的生活;至於方育嘛,他的房價終究漲沒漲,只有房東和韓琳知道吧。
其實說到底,租房本就是個悖論,想想看,即便是租房也多是以年計算,就算是買房不過產權幾十年,嚴格地講,不都是一個樣嘛?那麼區別呢?人們總在感嘆著,收入太少、房租太高,收入占房租比難以協調,人們說,租房終歸是焦慮,在沒有一張床和家裡一樣。但是,這樣想,一個人,不論他收入幾何、地位高低,如果能夠將一個地方填滿,我指的是物質上的基本自足,以及精神上的心有所屬,那不是家又是什麼呢?
最後,分享一個故事,一千多年前,有個落魄的人,是為租房界的先驅,租了一套單間,自己也不甚滿意,於是他想盡辦法寬慰自己。到底怎麼辦呢?還是寫點東西。他當初提筆寫的第一句到底是不是罵人的,已然無從考證,只是人們總會記得他說過「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