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非人的命運
金夏的父親金志成和叔叔金志軍小的時候,據老爸說當時自己是三歲,叔叔是一歲,被金夏的親爺爺分別送給兩戶人家,只留下金夏的姑姑和大伯。對於這一點,金夏特別不能理解,後來老爸替爺爺解釋說只因當時家裡太窮了,又趕上******,全國普遍缺糧,再不送人只能餓死在家裡。
雖是如此,金夏對為什麼單單就只送老爸和叔叔兩人這一點耿耿於懷。叔叔被送到了鄉下一戶村長家,從小吃穿不愁,只是後來改革開放,很多人在經濟大潮中發家致富,叔叔畢竟是在鄉下,為人又極為憨厚老實,到現在始終也只是一個四處打零工的農民,勉強能解決溫飽而已。金夏的老爸就被送到了一條街上的鄰居家,此鄰居老婆終年不育,極力想抱個兒子,一來自己沒孩子,二來民間似乎有這麼個說法,「抱子得子」,抱養了一個之後就連續生了好幾個,都說是抱養的孩子帶來的福氣。雖說是一種迷信的說法,可這種迷信的說法在金夏的后奶奶身上應驗了。自從金志成跟著后爺爺家過繼后,金志成的好日子沒過兩年,后奶奶的肚子忽然動作不斷,一鼓作氣生下金夏的大叔,大姑,二姑,最後金夏的后奶奶在五十三歲高齡生下最後一個孩子,金夏的最小的叔叔。碰巧的是金夏的后爺爺也姓金,金志成過繼后,姓也省的改了,反正是同一個字,這條街上姓金的人家很多,可能幾百年前都是親戚的緣故吧。
「抱子得子」的說法應驗了,給金夏的后爺爺家帶來了一連串的福氣,金志成的悲慘生活開始了。剛來到這個金家的客氣虛情假意都沒有了,這對夫婦對這個只有幾歲的孩子露出的是嚇人的獠牙!
「快起來!去!拔野菜去!」后奶奶怒氣沖沖把這個可憐的只有六歲的孩子身上的毯子整個一掀,金志成凍得縮縮發抖,已經是秋天,不到天亮的早晨還是很冷的。后奶奶可不管這個,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要你來不幹活,難道是來白吃飯的?!
金志成趕緊一骨碌爬起來,開始一天忙碌的生活。先去拔一大筐豬愛吃的野菜或野草,回來把這些東西切碎,和著玉米面拌豬食,把豬伺候好后,拿起比自己還要高的大掃帚掃院子。院子大,一個幾歲的小孩掃起來費勁,那也得掃。掃完了,做飯。大鍋飯時代結束了,一天三餐都是金志成做。
后爺爺是一個木匠,手藝人到什麼時代也不會餓死,畢竟家家戶戶總需要一些桌桌凳凳的,或是修修補補什麼的。要說喪盡天良的后爺爺一家做的唯一一點對金志成好的地方就是不經意間教會了金志成木匠的手藝。
對,不是手把手地教會的,是后爺爺需要人力為他幹活,比如說,用鋸子鋸木的時候,需要金志成扶著板子,或是用刨子拋光木板面,留下的一地木卷花需要金志成打掃吧..........每天看著,久而久之,金志成也會上手了,幫著后爺爺做些簡單的木工活,跟著后爺爺把寫字檯或是椅子拿到集市上去賣,中午還沒有人買,后爺爺就回家吃飯去了,金志成留下吃個干餅,喝幾口水,繼續口乾舌燥的曬著賣傢具,可能到下午太陽快落山時也賣不出去,賣出去了還好說,賣不出去回去少不了一頓毒打。
人間地獄的日子一直到金志成結婚也沒有好轉。第一個媳婦實在忍受不了后爺爺后奶奶整日無休止的辱罵打罵,提出離婚,走了。第二個媳婦就是金夏的老媽,來自農村,為了進城,同二婚的金志成結婚了。
后爺爺后奶奶並沒有消停,反正也不是自己親生的,越折騰越好,不折騰個天翻地覆不罷休。怎奈,金夏老媽人本善良,但也不是隨便拿捏的主兒。跟后爺爺后奶奶進行了長期的捍衛自己權力的鬥爭,雖來自農村,並沒有懼怕這對不講理的極品。后爺爺后奶奶精力無限,以折騰這對夫婦為樂趣,不僅自己折騰,還動員自己的親生孩子們,兩個兒子,兩個女兒加入折騰欺負人的大戰。大兒子上了大學,是文化人,並沒有參與進去。兩個女兒還有最小的兒子卻是跟后爺爺后奶奶一樣的嘴臉。這幾個孩子不知道自己都是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大哥抱大的,長大后卻是以這種方式回報。
在這個無休止的受壓榨的家庭里,難怪第一個媳婦會離婚出走,再堅強的人也受不了這種折磨。想想,金夏老媽後期的抑鬱症跟這段時間受的精神折磨有著直接關係。
金夏的老媽對金志成說,「想堂堂正正的活下去,只有離開這裡,不離開這,只能窩囊一輩子,一輩子無出頭之日。」
這個大膽地想法把這個男人嚇了一大跳,自己從小被親生父母拋棄,來到這裡,卻是人間地獄,縱使親生父母就在這條街的東頭住,這麼多年來竟然對自己的遭遇表示不知道,親生的父母冷漠,何況養父母,自己能怎麼辦?從來沒有掌控過自己的命運。所以金夏的老媽焦淑環說出這個想法時,金志成著實嚇了一大跳。
怕歸怕,不走確實死路一條,雖然結婚了,自己做木工掙得錢別想攢下一分,一到家就被后奶奶或是后爺爺掏個精光。若是后爺爺回來了,金志成還得畢恭畢敬地到門口接過後爺爺手裡的工具包,遞上毛巾,讓其擦擦汗,或是擦擦手,也得看老頭的心情,高興了,得意的吹吹牛皮,不高興了,若在外面受了閑氣,老頭不由分說,對著金志成上去就是一個大嘴巴子。金志成默默地只能躲到廁所掉眼淚,自己活得沒有一點尊嚴,還不如豬圈裡的豬。
金志成聽了老婆的話,壯著膽子去找大隊書記,「書記,」金志成陪著笑臉傻笑著,「我想申請一塊宅基地........」
大隊書記姓李,平時短不了去后爺爺家吃酒,吃炒雞蛋,吃花生米,心裡的天平自然是傾向後爺爺后奶奶的。
「我說,志成啊,在家住的好好的,院子也不小,幹嘛搬出去呢?」李書記明知故問,其實這條街上誰人不知金志成受氣受欺負的事啊,只不過吃人嘴短罷了。
「李書記,我下面還有兩個弟弟,大弟弟馬上也要成家立業了,以後小弟弟也.........」
「這樣,志成,你呢先回去跟你的爸媽商量一下,看老人家樂意你搬出去不,若樂意,我給你批地。」李書記吃定后爺爺后奶奶不會同意,自然也不會批地了。
金志成垂頭喪氣地回到家,一屁股坐在凳子上,低著頭不語。
焦淑環一看就知道事沒成,不過也沒說什麼,從箱底拿出一個小手帕,打開來,是十元錢,放到金志成的手上,金志成一看這錢,都楞了,「哪來的這麼多錢?」
「別怕,不是偷的也不是搶的,是我嫁過來時我娘給我的,說我必有用到的時候。拿這錢去買兩瓶酒,幾瓶罐頭,剩下的錢我們再請李書記吃飯。」焦淑環不緊不慢地說著,好像一切都安排好了似的。
「還請吃飯?!」金志成瞪大了眼睛,他不是怕花錢,是平時被后爺爺后奶奶嚇破了膽,面對領導不怕才怪。
「放心,我跟你一起去。」焦淑環很淡定,吃了秤砣鐵了心要把這事辦成。
第二日,夫妻兩人在小縣城最好的飯店請李書記吃飯。焦淑環把金志成這些年在金家受得氣,吃的苦一一道來,說話利落爽快,並無半點畏懼。
飯畢,李書記意味深長的說了一句,「志成,好好過你自己的日子去吧!你的媳婦救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