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衛斯理護著裝羊排的盤子,搬起牆邊的小矮凳,在離特倫斯較遠的地方坐下。
羊排表面被烤得微焦,油脂不斷從肉排里溢出。衛斯理抓起肉排就往嘴裡塞,滲透入羊肉內的黑胡椒與紅酒的味道巧妙搭配,同時湧入味蕾。羊肉鮮嫩卻不軟綿帶著嚼勁,回味時帶著紅酒的淡淡甘甜。
衛斯理邊享受著羊排,嘴裡不停地說好吃,特倫斯想無視這傢伙都不行。視線不經意落在被衛斯理撕開的羊排上,留著牙印未著色的羊肉呈淡粉色澤,澄亮的肉汁不斷從中溢出。
即便沒有聞到羊排的味道,特倫斯也止不住發散思維展開聯想。衛斯理咬羊排動作豁然僵住,他猛地轉頭冷冷看向特倫斯,與此同時,特倫斯低頭咬著烤羊肉串,愜意地看起報紙。
衛斯理疑惑地看了特倫斯一眼,收回視線,繼續吃自己的羊排。
在特倫斯吃掉三盤烤串兩杯酒茶后,衛斯理早就解決掉盤子里的羊排,外帶三盤烤串。
衛斯理邊付錢邊低聲嘟囔:「李洛斯,羊雜去哪裡了?為什麼不賣羊雜?」
「那些另有用處,所以不賣。」那些青草來源特殊,要是不給吃新鮮的羊雜,會發生意想不到的麻煩事。
衛斯理付完錢,對特倫斯打完招呼,就靈活地翻牆離開。特倫斯見狀,伸手從褲口袋裡拿出錢包準備付賬,但被李洛斯阻止。
李洛斯微笑道:「特倫斯警官,我們不是提前說好,這頓午飯是我邀請您的嗎?所以不需要付給我金錢。」
「……嗯。」特倫斯聞言,這才把錢包收回去。
「特倫斯警官,您覺得我的羊肉串味道如何?」
李洛斯態度誠懇向特倫斯詢問。
「味道很棒,要是能經營一家店鋪,變成公認最受歡迎的烤肉串店,我也會覺得是理所當然。」特倫斯認真回答,這也是他內心真實的想法。
「謝謝您對我的認同與讚美,承您吉言,但願以後我擁有一家屬於自己的店鋪。」李洛斯突然想到什麼,停頓一下,「所以,我打算在白天也出攤賣烤串。畢竟我不能僅依靠衛斯理這一名食客生活。
雖然在特倫斯警官面前說這件事很冒昧,但我還是想詢問特倫斯警官,您知道哪裡有在白天也能流動擺攤的地方么?」
李洛斯的問題確實冒昧,竟然向他這個警察討要鑽法律漏洞的方法。要是換個人,他絕對會毫不留情痛罵對方一頓,然後抓進拘留所關押五天以示藐視法律的懲罰。
但現在情況不同,他被對方邀請品嘗烤串。
最關鍵是,這些烤串相當美味。
且以現在的立場指責李洛斯的行為並不可取。
甚至會顯得他本人太過小肚雞腸。
此外,他還想找機會試試衛斯理吃的那種煎羊排。
「這個嘛……」特倫斯摸著蓄起短須的下巴,他雖然在弗洛街警察局擔任第二小隊的隊長。事實上,並沒有親自執行街區『清掃』的任務,都是分配給隊內其他隊員去做的。
弗洛街白天管制比晚上嚴格得多。白天有七位隊員執勤,晚上負責的只有衛斯理。不過,在傍晚十點前,他會賴在李洛斯攤子吃羊肉串。
前街中街明令禁止擺攤。
所以在白天擺攤,能允許的區域依然是後街街尾。
可問題在於,雖然白天攤子在後街聚集不少。
但這也無形中演變成面向窮人們開放的小型市場。
管理這個小型市場的並不是當地警局,而是地下黑幫組織『狼牙』。傳言狼牙組織老大文森特,是位手段狠辣行事果斷,自稱紳士的男人。
他和警長有某種裙帶關係。
當地警員也會識趣地避免和他們產生正面衝突。
要在狼牙手裡拿到攤位,就得付出一定代價。特倫斯記得有位賣菜的小販想要在街尾拿到名額,文森特便找手下告訴他,讓他把女兒送給他玩,等玩膩了再還給他。可從那以後,誰也沒再見過那個女人。
文森特雖然自稱紳士,但他的所作所為卻是截然相反。
正因他行事果斷手段狠辣的作風,所以在道上也算小有名氣。據說在華爾街區混得較好的黑幫,也和他有來往。
「要想在白天拿到攤位,只能從文森特那裡入手。你可能不知道他是誰。他是狼牙的老大,白天弗洛街街尾開放的小型市場就是他的手下在管理。
我衷心很想幫你,但這事我能力不夠,抱歉。」特倫斯確實有幫李洛斯的想法,可這事確實超出他的能力範圍。
李洛斯不確定道:「即便您是警察局第二隊隊長?」
「沒錯。」特倫斯臉上露出苦笑:「除非文森特答應給你攤位,不然我也沒轍。給你說句實話,他和警長關係匪淺,我無法動他。」
李洛斯聞言,誠心道謝:
「謝謝特倫斯警官告訴我這些事。」
「我也沒幫上什麼忙,你好好努力吧,期待有天能在小型市場看到你的身影。」特倫斯說這話也不過是安慰,畢竟要從文森特手裡拿攤位,實在是太難了。
把特倫斯送走後,李洛斯用左手食指和拇指揉按太陽穴。
文森特,該不會是那個誰吧?
下午一點三十分。
弗洛街區黑幫狼牙所在地,黑狼酒吧。
身穿黑色禮服的褐發碧眼的年輕男人,坐在吧台前的凳子上,把玩著裝著維斯酒的玻璃杯。裡面方狀的冰塊相互碰撞發出清脆悅耳的響聲。
此時,酒吧里人聲沸騰。
不遠處的木桌前,兩名肌肉虯結的赤膊大漢正在扳手腕,木桌周圍被看熱鬧的人群圍滿,卻又特意留下個缺口。那缺口所在的方向正是那年輕男人所坐的位置。
兩名赤膊大漢咬緊后槽牙,額頭上條條青筋猙獰欲裂,僵持三分鐘后,其中一名大漢力有不逮敗下陣來。勝利者舉起握拳雙手被簇擁歡呼,失敗者則垂頭喪氣。
年輕男人收回冷淡地視線,轉頭看向擦酒杯的酒保。酒保似有所感,從褲口袋裡拿出懷錶看了眼,然後對年輕男人恭敬道:「老大,時間快到了。」
酒保話音落下,酒吧喧騰地氣氛瞬間凝固。即便是趴在桌上醉酒打鼾的男人們也下意識地屏息,昏沉的腦袋也清醒了幾分。
周圍寂靜無聲,針落可聞。
年輕男人悠哉喝掉手裡的半杯酒液,把剩著冰塊的玻璃杯放在吧台上,杯底與吧台碰撞發出清脆響聲。
他伸手拿起放在吧台上的半高禮帽戴在頭上,執上倚靠在吧台邊的鑲金文明棍起身往酒吧門口走去。
周圍混作一團的高大男人們主動讓開道路,目送年輕男人離開酒吧。直到男人的背影消失在視線里,酒吧才又一次喧騰起來。
文森特乘座上臨時出租馬車,對車夫道:「弗洛街街尾。」
「好的,先生。」伴著鞭子揮動破空聲,馬車軲轆開始轉動起來,車輪碾壓著石板路朝弗洛街街尾緩慢駛去。
到達目的地后,馬車緩緩停住。文森特付了車錢,手按禮帽從馬車裡跳下來,杵著文明棍朝華落街的方向走去。
要不是有非做不可的事,他也不樂意來這條住著許多臭水溝老鼠的街區。走進華落街后,到處都能看到衣衫襤褸,或神情麻木、或痴痴傻笑、或膽小怯懦的人遊盪在街道。
年輕男人對此毫不在意,對他來說,比起從人口販子那買來的奴隸,這些人連利用的基本價值都不具備。
走上大約將近半小時后。
他在一座兩層別墅前停下腳步。
他整理好襯衣衣襟,撫平袖口的褶皺。用右手食指和中指抵在嘴角兩側往上牽動,揚起恰好的弧度。
在門前停住腳步后,他抬手輕輕敲門。
這副模樣要是被他的手下得知,肯定會認為是在做夢。不,或許是經常酗酒的緣故導致見了鬼!
伴著門緩緩打開,身穿白襯衫和黑褲、墨發褐眼的年輕男子進入他的視線。他伸出右手摘掉禮帽,按在心臟處,鞠上一躬:「午安,李洛斯先生。請問,今天是久違的下午茶時間嗎?」
李洛斯聞言,微笑回答:「是的,文森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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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在某個深山裡有六隻狗。
它們受到仙人點化,仙人告訴它們只要修鍊上百年就能成精。
老大問:那要是資質差點兒呢?
仙人回答:上千年就能成精!咱們修仙是保底的!
一百年後,老大修鍊成精,有了人身,還給自己搞了個人名。
兩百年後,老二修鍊成精,也有了人身,搞人名。
就這樣以此類推,直到遇到了老六。
六百年了,老六卻沒有成精。
但是老六舉止端莊,絲毫不慌。
因為它還能吃保底。
但是,等它修鍊了上千年卻依舊沒有成精,請問這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