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女3
霍凜冬知道自己和普通人是不一樣的,他有病,這種病,不僅僅局限於他的身體。
小時候,霍凜冬很喜歡他娘給他做的布老虎,睡覺的時候也得抱著枕著,有一次,和他只差了三個月的嫡弟看中了他的布老虎,不顧他的阻攔讓下人搶了去,後來那個布老虎又被嫡母送回來了,還送了不少賠罪的禮物,為此嫡母還被老夫人誇讚賢惠淑德。
霍凜冬的丫鬟將布老虎清洗乾淨,將爭執之中被扯壞的線口重新縫補,所有人都以為他會開心,因為布老虎回來了,唯獨霍凜冬心裡知道,因為它曾經被弟弟搶走過,所以那個布老虎,也不再是他的布老虎了。
他不喜歡別人碰他的東西,只要是被別人碰過的,不論再珍貴,他也不會再喜歡了。
霍凜冬知道,這也是一種病,比他殘破的身體更嚴重的病。
舅母說,要為他選江家的女兒為妻,霍凜冬知道江家的姑娘是個傻子,不過舅舅舅母於他有恩,既然是舅母選定的,娶就娶了,對方是瘋子還是傻子都無所謂。
現在,霍凜冬的想法變了。
妻子是個小傻子沒有什麼不好的,她的心性就和兒童一樣,不會有什麼複雜的心思,她就像是一張白紙,等他成了她的夫婿,未來這張白紙會寫上什麼字,畫上什麼樣的圖案,都是由他掌控的。
霍凜冬將嘴裡酸澀的山楂咽下,看著江嫵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件有趣的玩具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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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
再過幾個月就是三年兩度的院試,為這次科舉,林平春潛心苦讀三年,對於秀才的功名勢在必得,從臨近年關開始,林平春就不再去私塾念書,而是在家專心備考,偶爾有不解的問題,才會來村裡的書塾找江保宗請教。
今天和往日不同,是江保宗託人傳口信找林平春過來,林平春也沒多想,只當是江伯父在外淘了什麼好書,送手抄本給他。
村裡的書塾不大,攏共兩間房,一間是教舍,村裡所有念書的孩子都在這間教室上課,另外一間房間不大,是讓江保宗歇息用的,擺著一張小床,還有桌椅和一個簡陋的書櫃。
這會兒江保宗就坐在桌案前,看著進門的林平春沉思不語,眼神在他臉上打量,這樣與往日不同的態度讓林平春有些尷尬,心裡思忖自己是否做了什麼事,惹惱了老師。
因為江保宗這些年的幫襯,林家母子吃喝不愁,今天林平春穿著一身乾淨的棉襖,應該是新裁的棉布,藏青色,讓眼前這個不足十五歲的少年多了幾分成熟穩重。
林平春的五官十分端正,又因常年呆在房內讀書的緣故,皮膚白皙,是個清俊端方的少年郎,一身的書卷氣更是為他的長相增添了兩分。
「平春,近日溫習可有不懂之處?」
沉默了半盞茶的時間,江保宗終於開口了。
「你的火候已到,這次院試十拿九穩,都說男子先立業后成家,你的年齡也不小了。」
不等林平春開口,江保宗接著往下說。
他知道林平春聰穎,應該能夠聽出他的未盡之意。
江保宗並不是非林平春不可的,與其強壓著林家娶他女兒,在他走後虐待忽視他的寶貝女兒,倒不如及時止損,反正當年的娃娃親只是兩家人的笑談,也沒有交換過信物。
至於這些年他資助林家的錢財,江保宗也並不在意,林平春的老娘眼皮子淺,或許會裝聾作啞當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可林平春還是要臉面的,尤其他還是讀書人,只要他不想這件事成為以後政敵攻訐他人品的把柄,日後一定會將他資助他的銀錢歸還。
只是江保宗的心裡還是有點可惜,畢竟眼前這個少年是他當作女婿真心教導了十多年的,而且沒了林平春,他又要去哪裡找一個好兒郎,將女兒的下半生託付出去呢?
江保宗的腦海里開始浮現他所接觸過的,和女兒年齡恰當的少年的臉,然後一個個排除。
「兒女大事,學生還得回家稟明母親,讓母親做主,夫子放心,我不會辜負阿蕪的。」
林平春聽江伯父隱晦提及他的婚事,就意識到他娘拖太久了,已經久到江伯父等不及了。
他從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江嫵會是他未來的娘子,他也很喜歡那個乖巧漂亮的小妹妹,只是人心都是善變的,一開始的時候,他娘也很喜歡江嫵,即便他娘知道江嫵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只是那時候林家山窮水盡,要不是江家幫襯,他和他娘孤兒寡母守著三畝地,恐怕早就餓死了,江家是林家背靠的大樹,即便江嫵體弱多病,在林家眼中,也是他們能找到的最好的選擇。
但當林平春漸漸顯露出念書天賦,並且在十二歲那年考得童生的時候,他娘的心思就變了,一開始是沒的選擇,現在是被迫選擇,心中的感恩沒有了,在徐林氏的眼中,江家變成了挾恩求報的壞人。
林平春倒是沒有像他娘那麼想,只是偶爾看一些話本子的時候,他也會嚮往書中那種紅袖添香,琴瑟和鳴的美好生活,這一切顯然不是呆傻的江嫵能夠給他的。
但那也只是夜深人靜時一閃而過的想法,林平春知道江家對他們有大恩情,他現在的一切都是江家給予的,作為回報,他必須要娶江嫵,善待她一生。
一邊是守寡將他養大的親娘,一邊是對他們母子有大恩的江家,林平春夾在這兩者之間左右為難,也因此將婚約一直拖到現在。
可這會兒江伯父都已經開口了,林平春還是決定回家后就和娘親商量請媒婆上門說親的事。
「你有這心就好。」
林平春的承諾讓江保宗心情大好,他就知道他教養大的孩子是個知恩圖報的。
只是這會兒心頭的大石還沒落下,江保宗不知道徐林氏的態度,對方真的能夠心無芥蒂的接受他的女兒嗎?
******
「姑母,這是我親手做的泡菜,脆爽可口,那些酒館飯莊都很喜歡,聽娘親說表哥念書辛苦,特地拿了兩壇過來,這泡菜啊,最是開胃了。」
林家,一個十四五歲模樣嬌俏的小姑娘正坐在林徐氏身旁,抱著她的手臂親昵歪纏。
「你啊,心裡就記掛著我和你表哥,大老遠的還送泡菜過來。」
或許是年紀輕輕就當了寡婦的緣故,林徐氏的脾氣並不好,常年板著臉,就好像別人欠了她兩吊錢似的,她的顴骨高凸,臉上兩道深刻的法令紋,看上去就不好相處。
只是此刻林徐氏顯然心情大好,笑靨如花,臉上的皺紋都舒展了不少。
這會兒抱著她的小姑娘名叫徐寶珠,她雖然喊林徐氏一聲姑母,但嚴格說起來,兩家的關係已經比較遠了。
林徐氏的父親和徐寶珠的爺爺是堂兄弟,到林徐氏和徐寶珠的父親這一輩,已經沒什麼交往,只是同住一個村子,還是同宗,逢年過節以及辦喜事的時候會互相邀請罷了。
林徐氏和徐寶珠的交好純屬意外,有一次林徐氏去山腳下給兒子採摘鮮嫩的野菜,意外摔傷了腳,被上山采蘑菇的徐寶珠救下,兩人一見如故,從此交往也變得頻繁起來。
徐寶珠是林徐氏的娘家人,模樣脾氣都討林徐氏的喜歡,加上林徐氏身為寡婦不能頻繁出門,而徐寶珠願意主動上門陪她聊天的緣故,一段時間下來,林徐氏早已將徐寶珠當作女兒看待。
「好吃,咱們寶珠真是一個心靈手巧的好姑娘,誰家要是能娶到你,可就有福氣了。」
林徐氏嘗了一口徐寶珠帶來的泡菜,立馬被那清脆酸辣的味道征服,她這個遠方侄女還真有本事,之前琢磨出了一種叫做豆腐乳的東西讓家裡大賺一筆,現在又研究出這個叫做泡菜的東西,想來她堂兄一家又要賺的盆滿缽滿了。
只可惜這麼聰慧的姑娘不是她家的,林徐氏惋惜地看了眼乖巧的侄女,如果她家有這樣一個金娃娃,何至於看江家人的臉色,委屈自己的平春娶那樣一個傻子呢。
等等,為什麼金娃娃不能是她家的呢?
林徐氏心中一動,仔細端詳了一番她這好侄女的外貌。
雖然只是十三歲的年紀,可徐寶珠已經出落地亭亭玉立,胸挺腚圓,一看就是生兒子的好身段,對方的出生雖然配不上她的讀書人兒子,可勝在身體健康,頭腦聰慧,而且還是她娘家姑娘,這樣一個閨女,也勉強配得上她的兒子。
反正再怎麼樣也比江家那個傻子好!
林徐氏的心中燒起一把火,握著徐寶珠的手越看越喜歡。
而徐寶珠裝作看不懂林徐氏的表情,只是羞澀地低下頭,眼底閃過一絲精光。
她是半年前穿越到這具身體里的,萬萬沒想到,這具身體的遠方表哥居然就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痴情探花林平春。
徐寶珠穿越前只是一個普通高中生,在年少慕艾的時光里,念過許多林平春寫給亡妻的傳世之作,將他視為自己的偶像。
在歷史流傳下來的故事中,林平春的亡妻是他恩師的女兒,自幼患有腦疾,也就是後世的痴獃,可林平春依舊對妻子不離不棄,在考中秀才功名后就與妻子成婚,即便妻子過門八年不曾懷孕,也沒有納二色。
只可惜林平春的妻子是個沒福氣的,在林平春進京趕考的時候病重,等林平春考中探花的消息傳來時,就撒手人寰了,林平春得知消息悲慟大哭,為此還寫下了一首流傳千古的告妻書,讓後人對這段感情無比唏噓。
亡妻死後,林平春不肯再娶,讓另一個女人取代妻子的地位,只是迫於母親的壓力納了一個小妾傳承香火,他的餘生寫的詩詞多數還是有關於亡妻的,更讓人感懷他的痴情。
徐寶珠沒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林平春的表妹,能夠近距離的看到自己的偶像,圍觀這一段傳唱千年的愛情。
一開始,她只想默默旁觀,可當她藉由徐林氏的關係接近林平春之後,她想要的更多了。
那樣一個痴情又優秀的男人為什麼不能屬於她呢?後世傳唱的林江情終究是悲劇,江嫵那樣的身體根本就不適合當林平春的妻子,她的介入並不是想要搶走江嫵的東西,而是將一切撥亂反正,林平春不娶江嫵,就不會為了她鬱郁終身,江嫵不嫁給林平春,未必會如同歷史記載的那樣早亡,徐寶珠安慰自己,她或許是在做一件善事。
從林家離開后,徐寶珠抱著兩個已經空了的罈子,心裡思忖著該怎麼做才能在不損害林平春名聲的基礎上讓林江兩家接觸親事。
此時霍凜冬正帶著紅著眼眶,好不可憐的江嫵回江家,兩邊打了一個照面,霍凜冬不認識徐寶珠,跟沒看到人一般擦肩而過,而徐寶珠則愣了愣,她自然認出了江嫵,可站在江嫵身邊的那個人呢?
想著那雖然俊秀出挑,卻有些陰鬱的男人,徐寶珠抿了抿唇,然後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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