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分封和郡縣】
商鞅設立郡縣。
將那些老世族的封地,收回為國有。
大貴族們僅僅只是保留爵位、俸祿和一小部分特權。
將老世族封地自己搞稅賦的權力,也收到了國府的手中。
重新丈量土地,開阡陌交通,讓整個秦國的賦稅執行同一個標準。
也首次在當時的秦國境內,做到了統一度量衡。
使得縣裡的稅收,能夠直接轉變成為秦國的國力。
而不再是變成那些老世族的家底。
剝奪了老世族自己組建私軍的權力,將秦國的軍隊也從聯軍形式,變成了真正的正規軍隊。
雖然在武器裝備上,秦國軍隊和六國軍隊並沒有什麼特別大的差距。
但是在組織度上,則已經不可同日而語。
真正讓秦國以一國之力,去面對山東那些沒有經過變法的舊制國家。
到了秦惠文王,乃至之後的秦昭襄王和秦王政。
以上令下達的正規軍隊,去打山東六國那些名義上是國家軍隊,但其實根子上還是一大堆貴族的聯軍,自然是無往而不利的。
然而,商鞅的變法,雖然是將那些老世族的特權剝奪。
並且設立了郡縣。
但是受限於實際情況,縣以下的治理還是靠鄉紳毫桀和一些小世族的自治。
這些鄉紳毫桀,在秦國境內對國府的統治,其實構不成什麼嚴重威脅。
所以便沒有引起商鞅的重視。
亦或是商鞅還有後面的三期、四期變法的構想。
但還沒有來得及實施和推行,秦孝公便英年早逝。
沒有了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則很快被老世族們聯手覆滅。
饒是商鞅這樣的手段和雄心,面對老世族的時候,也是選擇了十年蟄伏。
就這還最終落得個五馬分屍的下場。
嬴扶蘇並不認為自己能夠比商鞅更加高明。
於是也便聽進去了馮職所說,應該從長計議,一步一步來的建議。
商鞅的變法,在秦國還沒有統一六國的時候。
讓秦國能夠快速強大,並且以一國之力對抗六國。
但是統一六國之後的秦國,其實真正算起來,反而在很多方面不如統一之前。
六國雖滅,但是六國的舊世族卻是沒法被根除的勢力。
例如項梁和項羽,張耳和陳余這些人。
他們雖然表面上歸順秦國,但是實際上在自己地盤上的影響力卻非常大。
秦國朝廷,其實權威性是遠遠不夠的。
也正是如此,秦始皇和二世胡亥,才一次又一次的東巡天下。
只要這些六國世族、毫桀、鄉紳還在。
秦國就不得不用大量的軍隊在國內各地維持穩定。
而這些人,才是朝廷最大的隱患。
秦的覆滅不用多說,便是被這些人聯手推翻的。
陳涉吳廣只是一個引子。
後面的天下皆反,才是這些鄉紳毫桀和老世族隱患的大爆發。
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當年朝堂之上王綰和李斯政見上的分歧,是有一定道理的。
王綰提出,應該讓始皇帝將自己的兒子們都分封出去。
鎮守偏遠的地方郡縣。
這樣一來,便可以對原本山東六國的地方,都真正歸屬秦國統治。
而李斯則提出,應該將秦國的郡縣制度推廣到全天下。
這樣在幾代甚至十幾代以後,秦國不會像春秋時期那樣同宗相殘,相互疏遠。
從更加宏觀一些的角度來看,這裡兩種方法,都有其優點,也都有其缺點。
並不是誰比誰更高明的。
而若是單單站在皇室宗族的角度來看,王綰的政見能讓秦國走得更長遠一些。
秦國的覆滅自然不用說,當真是吃了沒有宗室王候鎮守的虧。
以至於秦國朝廷控制不住下面的郡縣。
下面的郡縣更是一盤散沙。
地方豪強殺了縣令,就能造反。
聯合其他幾個縣,就能初具規模。
一旦有一個地方造反起義。
很快就蔓延到全國各地。
陳勝吳廣起義之後,整箇舊山東六國的地方,幾乎就沒有什麼像樣的抵抗和鎮壓。
反而是縣尉、郡守這些秦國官吏,和那些山東六國的舊貴族同流合污,共同起事。
陳勝則成了那個一呼百應的人物。
甚至像趙陀這樣的郡尉、郡守,直接自己就與秦國朝廷斷了往來。
擁兵自立,割據成了南越國。
整個秦末亂世中。
唯獨地方對這些造反勢力真正有效遏制的,似乎也只有三川郡守,李斯的兒子李由。
李由可是娶了秦國公主的。
如果將作為秦國丞相的李斯和秦國朝廷視為一個整體來說的話,用李由當郡守,和讓皇子去當諸侯王。
其實效果算得上是一樣的。
因為李由作為李斯的兒子,不會背叛作為丞相的李斯。
也就不會背叛秦國。
與那些其他郡縣的郡守、縣令,是不同的。
這跟王綰的初衷則是一樣的。
所以整個山東六國的叛亂,也只有打到了三川郡,才被暫時擋在滎陽。
至於其他的郡縣,要麼就是郡守被殺,要麼就是像會稽郡這樣,郡守直接就想反。
根本對秦國,沒有什麼歸屬。
秦國,能夠最終走向天下皆反和滅亡。
和李斯推行郡縣制,也是有很大的關係的。
郡縣制避免了同姓宗室相殘,但是卻是削弱了秦國朝廷的控制力。
天下反秦,唯有將兒子封出去鎮守地方的三川郡,儘力去守護大秦。
何等諷刺?
如果當年始皇帝真的用了王綰的建議,將兒子們都封出去。
又哪裡還會有什麼天下皆反?
可能秦國還真能傳他個十幾代甚至幾十代呢。
只是不知道,當李斯死後,在下面見到了王綰。
又該如何面對?
「老哥你說得對,別人都靠不住,還是得靠兒子啊……」
而到了漢代,劉邦也正是看到了秦國滅亡的真正原因。
才會將自己的兒子們,全都封為王。
讓這些兒子們,給老劉家鎮守地方。
這豈不就是當年王綰和秦國朝堂大部分人的意見嗎?
雖然是繼承了秦國的郡縣制,但是劉姓諸侯王的權力,卻是非常大的。
自己可以擁有軍隊,還擁有封地的稅賦。
甚至為了鞏固老劉家的統治地位。
劉邦在自己還沒死的時候,就將異姓王都搞死了。
甚至還殺白馬而盟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
若不是白馬之盟,天下哪能將漢室的正統看得那樣重?
可這麼做,也正是應了當初李斯提出來分封諸侯王的弊端。
甚至都沒有等到幾代之後。
到了漢景帝的時候,天下的諸侯王就開始亂了。
七國之亂,就是李斯當初反對分封最真實的證明。
秦漢兩代,正是用了上百年的時間。
相互印證了王綰和李斯兩種政見的所有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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