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為隊長報仇
掛了電話,童桐出神了好長一段時間。
「童桐,你怎麼啦?」肖洋用手肘捅了捅童桐,「接了電話之後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
因為平日里沈菀要上班,所以童桐在公司的時候還是和肖洋他們共用一個辦公室。
「沒事兒。」童桐回過神,雖然話是這麼說,但是這一天還是有點心神不寧。
她並沒有很肯定的答應方舞,大約是覺得心裡還有道過不去的坎,一看到方舞就會覺得心虛愧疚。
「嗯?」辦公室外面似乎有什麼動靜,雷飛倫關了手機,起身出去查看了一下。
「怎麼?是boss的客人?」肖洋問道。
「是聞人先生。」雷飛倫回答,「秘書長說boss已經通知下來了,中午他要和聞人先生一起用餐。」
「定好地方了?」肖洋問道。
「嗯。」
「看來我們中午也得出勤了。」肖洋笑眯眯的道,「童桐,可憐的孩子,你就得留在公司了。」
「那可不一定,萬一boss要把沈小姐一併帶上呢。」童桐聳聳肩,起身,「我去泡杯咖啡,你們誰要?」
「不要。」雷飛倫搖頭。
許氏的茶水間向來物種豐富,也算是公司給員工的福利。童桐隨便挑了一帶速溶咖啡,剛把粉末倒進杯子里打算去接開水,身後就冷不丁傳來聞人如初的聲音:「童小姐。」
接水的動作一頓,童桐側身回頭,頷首致意:「聞人先生。您是要喝點什麼嗎?需要我幫忙嗎?」
「不用客氣,我找你有點事。」聞人如初開口道。
「您請說。」
「有沒有興趣來我身邊?」聞人如初眯著眼睛笑道。
「聞人先生,我和boss的合同還未到期。」童桐驚了一下,但還是很快恢復平靜,「如果聞人先生近期有想要找一名可靠保鏢的打算,我這邊還有幾個比較合適的人員可以推薦給您。」
她當初也是挂名在保全公司然後進的許氏,所以也認識幾名很可靠的保鏢。
「我只對你有興趣。」聞人如初話中有話。
童桐低著頭,不吭聲了。
「關於薪資方面,你不用擔心,我雖然不如阿徹富有得那麼喪心病狂,但是請一個保鏢還是綽綽有餘的。並且我敢保證,你來我這兒,薪水只高不低,你意下如何?」聞人如初循循善誘。
「很抱歉,聞人先生。」童桐連拒絕的理由都懶得想。
去給聞人如初做保鏢?她又不是瘋了。
根本不想多看這個人一眼好吧!
「看來童小姐是拒絕了?」聞人如初有點失望,但又覺得是意料之中。
「以聞人先生的條件,想找一個比我更出眾的保鏢,應該是易如反掌的事情。」童桐端著已經泡好的咖啡,微微欠身,「我先失陪了,聞人先生再見。」
「哎呀呀,真是拒絕得毫不遲疑。」聞人如初摸摸下巴,「看來我的魅力已經沒有了?不過這種場景,怎麼看都像是女子和負心漢重逢啊……」
難道說他當初和童桐談過戀愛然後對她始亂終棄了?
但是不科學啊,他最大的優點,就是和每一任的女伴都好聚好散的呀!
「沈小姐,我今天想請個假可以嗎?」下午下班的時候,童桐護送沈菀回家之後,對沈菀提出請求。
「有事嗎?」沈菀壓根兒就沒想過要拒絕童桐,不過還是順口問了一句。
「嗯,和一朋友約了見面。」童桐回答道。
因為她現在是沈菀唯一的保鏢,可以說是二十四小時待命,如果自己有私事的話,肯定是需要提前請假的。
「沒事兒,你去吧。反正最近生活也很太平,我都和阿徹說了好多次了讓你不用來保護我,可是他不聽我的。」沈菀嘆口氣。
「能夠保護沈小姐,可是咱們保鏢團求之不得的事情,沈小姐您可千萬別說什麼,我可想留在你身邊了。」童桐笑眯眯的說完,臨走前又給許徹打了個電話告知自己的行蹤,請許徹另外安排了一名保鏢過來,這才上了公交。
一路搖搖晃晃,朝墓園開去。
不管一座城市到底有多繁榮,但凡到了墓園,也永遠都是寂靜,這裡就像是與世隔絕,沾不了任何俗世的氣息。
童桐到的時候,方舞已經到了。
向春樾的墓碑很乾凈,墓前放了一束還沾著露水的鮮花,童桐靜靜的站在方舞身邊,注視著墓碑上的照片。
向春樾的牙齒很白,照片上看起來很嚴肅的模樣,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笑起來,臉上會出現兩枚極具反差萌的酒窩。所以為了他刑警的氣質,他上班的時候向來喜歡板著臉。
這名男子,將他的短暫而精彩的一生都奉獻給了國家。他的名字被永遠的銘刻在烈士墓上,他值得被人永久的祭奠。然而童桐還清楚的記得,那場大火到了最後,向春樾的屍體面目全非,若不是手指上的結婚戒指還在,或許誰也不知道,這個人,就是曾經赫赫有名的刑警隊隊長。
他為了救人中過槍,被砍過許多刀,肩上背上都是傷疤。他不眠不休的努力破案,抓了許多犯人,儘力維護著社會的安定。
他最疼愛小孩子,也說過自己的孩子出生后一定給ta最幸福的家庭,要做全天下最好的父親。
可是這樣的好人……她沒能救得了他……甚至就連他的孩子,都不幸成為了遺腹子……
「嫂子……」童桐沙啞著嗓子開口。
「別叫我嫂子了,我不是向春樾的妻子了,擔不起這聲稱呼。」方舞雙手抱胸,靜靜的看著照片,臉上沒有任何情緒波動,「現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殊渥,再沒有和和向春樾有關係了。」
向殊渥,向春樾的遺腹子。
想到這裡,方舞扯了徹嘴角:「他真慘。到了最後,什麼也沒留下,唯一的兒子吧,連面都沒見過一次。」
「嫂子,你別這樣……」童桐不忍,「你別說這種話,都是我的錯,要是我當時——」
「我了解向春樾,如果你當時真的救了他而棄那個線人於不顧的話,他這輩子都不會安心的,他就是那種傻子,一腔熱血,為了國家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全然也不關心他家中是不是還有等他歸家的妻子,還有未出世的孩子。」
方舞諷刺的扯了一下嘴角:「童桐,你知道嗎?向春樾出事那天,是我和他結婚三周年的紀念日。他臨走之前還跟我說,讓我等他,他給我準備了禮物,還訂了鮮花。」
然後,她痴痴的等啊,等啊。
時針指向了十二年,紀念日過了。
沒關係,她是軍嫂,她知道軍人要隨時待命,若是隊上有案子了,向春樾肯定要出動的。她大度,她不計較這些,因為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心底是有自己的,只是工作在身,沒有辦法。
她想著,等向春樾再回家的時候,他們再補一個紀念日就是了。
反正感情好,每一天都是紀念日嘛。
真可惜,她最後也沒能等到她的丈夫回來,笑眯眯的對她說「老婆,紀念日快樂!」
「我知道你當時也想救向春樾,可是他不讓你救。」方舞開口道,「理智上可以接受,情感上卻很難真的諒解你,你懂嗎?」
「我知道。」
人的情感和理智有時候總是不能和平共處的。
童桐也知道自己作為一名職業的刑警,當時的情形就該是毫不猶豫的救線人,但是她沒有辦法,做不到看著自己最最敬愛的隊長活活被火燒死卻無動於衷。
那麼大的火一寸寸灼燒皮膚,該是怎樣的酷刑?
「我挺恨向春樾的,比起怨你不救他,我更恨他就這麼拋棄了我。是他給了我那麼多承諾,說要對我好,要照顧我一輩子,可是最後他卻食言了。」方舞終於側過身子,看向童桐,「可是沒辦法,我還是想幫他報仇。」
童桐猛的看向方舞。
「我的現任丈夫,是一名很出色的投資商。他手上的可用資源很多,這是我最需要。我和向春樾結婚之後就辭職在家,所以嚴重缺乏了社交人脈。」方舞吐了一口氣,「童桐,你願不願意來幫我?」
「投資商和販毒……是兩個不同的世界……」童桐說得有點艱難。
「我知道,但是我現在需要幫手。不然你以為我怎麼幫向春樾報仇?靠家庭主婦身邊的那點家長里短嗎?」方舞冷笑一聲,「你放心,只要給我一點時間,我總能站穩腳跟找到資源的。」
童桐這才想起來,站在她面前的這名女子,曾經是被麻省理工以全額獎學金錄取的優等生。若不是被向春樾死纏爛打追到手,安心在家做了全職太太相夫教子,那麼方舞現在該是在華爾街混得風生水起的女強人才是。
隊長啊,你真殘忍。
你看,嫂子為你犧牲了那麼多,你最後卻還是拋棄了她,一個人先走了。
現在,還要讓嫂子惦記一輩子,心心念念的,想要為你報仇。
「好。」童桐緩緩頷首,「我來幫你。」
「我們一起,幫隊長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