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泰山壓頂
百合在心中組織了下語言,開口說:「我爹和哥哥常年在山中打獵,也認識草藥,會采些藥草換錢,亦或留自己用。我看的多了,便也就認識了。」
「那你以前怎不採草藥換錢呢?家裡多了一個進項,程大娘跟呂大哥也不至於那樣辛苦。」呂秋菊的話中,帶著責怪的意味。
百合回頭看著她,唇角一勾,露出倆梨渦,說:「以前我以為你呂大哥能養活我呀!並且,掙錢養家是男人的責任,如果我去掙錢了,豈非叫你呂大哥沒了臉面。」
蕭良沒反駁她的話,因為她這話,說得並沒錯。
「那你如今怎又去了呢?」呂秋菊追問。
「因為,吃飽飯比臉面重要呀!」在吃飽飯前,臉面啥的,不重要。
「歇的差不多了,咱繼續走吧!」呂氏見自己的閨女,跟百合杠上了,便出聲說。
「恩!」程氏點頭起身。一行人,繼續往鎮子上走。
半時辰后,一行人進城。蕭良要去擺攤兒,程氏跟呂氏要去賣綉工,百合要去賣草藥。呂秋菊要去賣蛋,還要幫她娘在集上佔位,因此她們就分開行動了。
百合說她賣完草藥要逛逛,叫她婆母賣完綉工后就去蕭良的攤兒等她。
因為呂郎中告訴百合,金草廳給的價最公道,她就一路打聽去了金草廳。
金草廳接近大集,因此這店子中抓藥的人也分外的多。百合背著草藥走進,並給櫃檯的夥計,表明了自己的來意,而後夥計就叫了老闆過來。
「這個大姐,這是我們高老闆。」不過十五六歲的小夥計,向百合介紹著自家老闆。
百合只見來人,穿淺黃長袍。腦袋上戴著紗帽,留著絡腮鬍,四十齣頭的樣子,一派儒雅。
「見過高官人,官人大安。」百合背著筐,屈膝福了一福。
那高老闆點了下頭說:「你要賣些啥草藥?先給我瞧瞧吧!」
「好的。」百合放下筐,將一把一把捆好的藥草,從筐中拿出來放櫃檯上。
高老闆看她那藥草,全都是一種藥草捆一把,並且還是好壞分開,草藥也非常乾淨,就非常滿意點了下頭,並告訴了百合每種草藥的價,說她要是覺的合理就上秤。
百合見他說的價,跟成郎中說的出入不大,覺的非常合理,就叫直接上秤了。
夥計拿了把大一點的秤,秤著草藥,高老闆在櫃檯中撥算盤。
「七葉蓮6兩……」當夥計報完最終一把藥草的分量,高老闆撥著算盤說:「一共是……」
見高老闆還在撥算盤,百合就說:「一共是266文。」
高老闆停下動作,瞧了瞧算盤的數,非常詫異地看著百合說:「沒有錯,正是266文,你這丫頭居然比算盤還快?」
這胖妞,當真是了不得,他是讀過書才會撥算盤的,但這胖妞沒有用算盤,是怎樣做到分文不差的?
百合一笑:「我只是正巧會些心算罷了。」到底,前世那樣多年的書也不是白讀的。
「這可了不得,如果你是男人,有這本事,定會成為賬房先生。只是你是女人……」高老闆一副可惜了的神情。
百合只是一笑,沒講話,她並不覺的可惜。
高老闆數了266厘錢,用草繩穿好,遞給了百合,她笑著接過道謝,又屈膝福了一福,將銅錢揣進懷中。
「以後要是還有草藥,只管送到我這裡來便是。」高老闆看著從新背起筐的百合說。她送來的草藥不僅乾淨,還非常規整,無需他再叫人清理,他自然就盼望她以後都將草藥往他這裡送。
「好的,多謝老闆照顧。」百合再度道謝,走出了金草廳。
懷中揣著沉甸甸的銅錢,百合只覺的走路生風,她如今也算有錢人了。
必須說,這賣草藥還是非常掙錢的。其他的活兒,下了苦力,一月也不過幾十個錢。她一筐草藥,就賣200多文。
這10個錢能買一斤豬瘦肉,她可是200多文呢!
走在街上,到處張看,想找個雜貨店子買些油鹽啥的。蕭家的佐味品實在太少,只有菜油跟鹽巴。
必須說,這古時候的街市也非常繁華。街兩邊除了店鋪酒樓,還有許多的攤兒,賣著各種小東西,人來人往非常熱鬧。
「抓賊,抓賊……」
「攔住他……」
百合突然聽見背後傳來騷動,她停步,轉頭一看。只見一個帶淺黃小帽,穿著灰黑短袍,賊眉鼠眼的年輕男人,正沖她這邊跑來。在他背後,幾米遠處,有個青衣男子,正在追著他,口中叫著抓小賊。
那小賊手中拿著一把短刀,邊跑邊揮動。街道上的人,全都紛紛避到邊上,不敢向前。
當那小賊快要跑到百合跟前時,見她站著沒動,就凶神惡煞地沖她揮了下手裡的短刀。百合趕快閃身退到邊上去,等那小賊從她身旁跑過時,她飛身撲上,徑直把那小賊壓在了身底下。
「啊!!」
那小賊發出一聲慘叫,就沒有了聲音。
街道上的人,看著忽然發生的情景,都呆住了。
將那小賊撲到后,百合坐起來,用腿彎壓著那小賊的背。抓起他的一個手,鎖在後邊,敲掉他是手裡的短刀說:「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句話,都將會成為證供。」
她邊說著,邊用另外一個手在腰際摸著,想拿手銬。
摸到腰際空空,才想起她早不是那警察百合了。
只是,她突然覺的這小賊,好像有些安靜過頭了。一動不動不說,連哼哼聲都沒。
那個追著小賊的青衣男子,跑向前來,看見制住小賊的是個女人,先是一呆,隨後就喘著氣,沖百合拱手說:「多謝姑娘出手相助。」
雖說,這個姑娘,體型壯碩,卻可以出手制住這小賊,實在是女中豪傑!
要是追不上這小賊,他可真是沒法向他家主人交差了。
百合一笑,說:「路見不平,自應出手相助嘛。」況且,她還是……還曾是人民警察。
職業習慣不會輕易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