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滾遠點
近來,我們教師迎來了鋪天蓋地的一片討伐聲,這就是行風建設。各行各業,包括我們教師這一行業,當初的快速發展蒸蒸日上夾雜著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此時的各行各業開始漸漸的走向法制化、規範化,我們教師這一行業也不例外,許多詬病急需要用規範化來約束,來解決,行風建設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最主要的一項工作。
當時的那個特定年代里,教師的行風建設主要就是規範教師的行為規範,不許教師體罰學生。至於課後開設輔導班,收取學生家長的禮品,在我們當時的那個年代里,這些不好的社會風氣還沒有形成,當時有關於教師有關於我們個人的行風建設主要是嚴肅整治教師體罰學生的問題。
不知是人性的奴性,還是人性的諂媚,上級的一句不經意的話,總是讓處於社會最底層的下級想方設法巴結討好上級。其實,作為上級的教育主管部門並沒有把學生的成績當作考核教師的唯一指標,可是,作為社會最底層的教師卻把成績當作是提升自己的唯一法寶,人們希望通過提升自己任教班級學生的成績來提拔重用自己,這樣的做法,本身就是一個極不明智的做法。可是,愚蠢的人們卻總是這樣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被提拔任用,要知道,但凡那些指望著通過自己的努力而被提拔重用的人,往往最終得不到提拔重用。而那些被提拔重用的人,往往並不是僅僅靠著自己工作的努力而被提拔重用的。
記得,當時有一位和我相處很好的小學校長,和我在一起吃飯時,談及此事的時候,他曾經很是感慨的對我說道,人與人的分工是不同的,有的人善於教書,善於提高班級學生的成績,這樣的人就只能適合做一名教師,做一名年年被表揚的優秀教師。而他並不適合教書,他沒有心思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教育孩子上,所以,他這樣的人只能適合當校長。是的,當時的我聽了他發表的怪論真的很是不理解,不過,現在的我想一想,他說的話真的很有道理。
母親小時候經常對我說過這樣一句話,母親說,人分三種人,不打不罵自成人是上等人,依靠打罵方成人的是二等人,又打又罵不成人的是下等人。是的,母親說的話道出了千年以來教育的本質,教育的本質只是一種幫助而不是改變,可是我們許多教師,原來不知道這個道理,現在依舊不知道這個道理,他們崇尚通過打罵體罰學生來提高自己班級孩子的成績,他們想當然的想通過自己工作的努力而被提拔重用,這都錯了!原來錯,現在錯,我相信,將來一定也是錯!
體罰,是千百年來教師教育孩子喜歡用的一種方法,古代有之,現在依舊有。我認為體罰只能用於規範學生的行為規範,體罰學生達不到本質上提高學生成績的作用。如果把體罰學生當作是對學生行為規範的一種約束倒也無可厚非,可是,當時的有些教師卻不知道這個道理,他們在某種私心的作祟下,把體罰學生作為提升自己班級成績的唯一法寶,這確實是讓人無法接受的。
這些教師沒有站在人性的高度好好的教書育人,他們的愚蠢表現在想通過體罰學生,提高自己任教班級學生的成績從而自己被提拔重用,這或許是一個永遠也無法實現的目標。
孩子的先天條件決定了孩子未來的發展方向,我們後天的教育只能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我們後天的教育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一個沒有運動天賦、沒有藝術天賦的人,你就是拿著小棍打他半死,孩子也不可能成為一名優秀運動員或優秀藝術家的,如果體罰能夠起到作用,那麼誰都能成為一名優秀的教師;如果體罰能夠起到作用,那麼任何一個孩子都能夠考試得滿分!
可是,在那個以分數論英雄的年代,某些教師的急功近利,讓這種體罰變得愈演愈烈,此時,規範行風建設擺在了我們教師面前。只記得,當時規範行風建設可以說是人人自危,校長隔三差五大會小會帶領著我們學習行風建設的有關要求,電視報紙也隔三差五報道這方面的規定,就連學生家長以及學生都要知曉行風建設的內容,行風建設的主要內容就是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為此,學校專門組織教師面向全體學生宣誓併當著學生的面開展簽名活動,不僅如此,學校還把我們的簽名懸挂在學校大門口的櫥窗里便於社會監督。學校製作了好幾個行風建設舉報箱掛在各個樓層和學校大門口,學校還對學生以及學生家長公布了舉報電話……教師行風建設就這樣如火如荼的進行著。
人們總是喜歡這樣解決問題,人們不是用規範科學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人們只是善於用禁止來解決問題,人們總是喜歡不加分析的試圖用一種禁止的方法把事物從一面拉回到另一面,再從另一面拉回到這一面。
懲戒,作為一種教育手段古今中外,包括現在依舊在使用,只不過,人們規範了這種懲戒,人們讓這種懲戒更具人性化。懲戒應該適用於那些行為規範的養成,比如,駕車闖紅燈、酒後駕車、醉駕等等這些行為規範必須要依靠懲戒來完成,而不應該僅僅依靠說服教育來完成。究其主要原因是因為這些道理,作為一個成人,他們都懂,無須你進行任何的教育,他們都知道駕車闖紅燈、酒後駕車、醉駕等等行為的危害。對於孩子,這個道理是同樣的,遲到,家庭作業不寫,這些基本的行為規範學生都懂得,可是,現在的情況卻是孩子遲到不能罰站,罰站屬於變相體罰;家庭作業不寫不能到教師辦公室里補,站在辦公室補寫作業也屬於變相體罰學生,教師教育學生的方法只能依靠說服教育,可是,我們卻忽視了一個最根本的道理,那就是,許多行為規範的養成本身就是一種懲戒,行為規範的養成不是依靠說服教育來完成的,因為許多道理無論是成人還是孩子,他們都懂。
我認為的懲戒應該適用於規範人們的行為,懲戒應該制定科學的標準,就像開車闖紅燈一樣,要有嚴格的懲戒標準,這樣才會讓人們不會輕易地去闖紅燈。懲戒只能約束人們的行為規範,懲戒不能當作是提高孩子學習的一種手段,孩子的行為規範養成了,他們的學習成績一定差不到哪裡去。
自律的孩子無須你懲戒,調皮的孩子卻需要行為規範來加以約束,而有些孩子卻是永遠也不能試圖用懲戒的方法提高他們學習成績的。可是,我們善於用禁止一切來解決問題,如此的境地,讓許多學生飄飄然了。
一日,孩子們期中考試,我是一名監考老師,班級里一個孩子幾乎什麼題目都不會做,他只能東張張西瞧瞧的試圖抄鄰桌同學的答案。如果是平時,我一定會要求這名同學坐到教室的一個角落,讓他遠離其他同學一個人在那裡安安靜靜的答題。可是,現在的我卻不能這樣做,但是我又決不能讓這樣的同學肆無忌憚的抄鄰桌同學的答案,我只好站在他的旁邊,一聲不吭的試圖用我的舉止來阻止這位同學的抄襲行為。
「你給我滾遠點,否則我打舉報電話告你,說你妨礙我考試!」這就是我的學生對我說出的這句話,至今,記憶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