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往北走
警察的動作很快,沒幾分鐘,曹老闆家房子附近的路就全被警戒線封了,而屋裡一堆警察圍著土坑和被害人的屍骨拍照。
各項物證和被害人遺體的提取進行了快一個上午,方鶴也躺在沙發上睡了一個上午,都快到中午的飯點他才睡醒。
「還沒弄完啊?」方鶴伸了個懶腰,站起來湊到坑邊往裡看。我已經看出來了,這裡除了陳歌和少數幾個看起來年長些的警察,似乎沒人知道我和陳歌的身份,也不知道我們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
也許這些人看到陳歌他們那些老刑警都沒說什麼,所以也只把我們當透明人。
方鶴蹲在坑邊往裡望,坑底早就什麼都沒有了,被害人的屍骨幾個小時前就被清理出來運去讓法醫鑒定了。現在只剩下幾個刑警還在篩坑裡的土,確定是否還有被遺漏的證物。
「你以為我們警察辦案跟你們似的靠玄學啊?」陳歌披著大衣進屋,黑眼袋又大又濃。「還得段時間才能弄完,不過姓曹的我們已經給他控制住了,DNA結果最快下午就能出,到時候就知道屍體是誰的了。」陳歌打了個哈欠。「不過別管這屍體是不是他前妻,他家房子下發現了屍體,他都得老老實實地給我們配合調查。」
「嗯。」方鶴點點頭,走到院子里曬太陽。我跟出去,想問他什麼時候回學校,就看他眼睛微微眯著,瞳色本就淺淡的眼睛在太陽光下如同茶色的玻璃珠般剔透。
臨近中午,初冬里溫暖的日光,長得不錯的美男。極度和諧的畫面里,美男的唇角卻微微向下抿著,似乎心事重重。
過了一會兒,陳歌也出來了,招呼我們倆去吃飯。我沒吃早飯,正好現在也挺餓的,於是二話不說,果斷拋棄了曬太陽的美男,跟著陳歌找飯吃去了。
我跟著陳歌一出院門,就看到封住這段路的警戒線后全是圍觀的村民。也不回家吃午飯,全都好奇地往警戒線里張望著。
陳歌拉起警戒線,讓我鑽過去,我這會兒才發現原來方美男也跟了出來,可見美男也是會餓的。
方鶴走路就像貓一樣,很輕很靜。我覺得這樣非常不好,容易把人嚇到。
陳歌顯然對這個村完全不熟悉,帶著我們倆兜兜轉轉了半天都找不到個吃飯的地方,最後不得不由我和方鶴帶路,去了昨天我們吃午飯的那家小飯店。
這家小飯店和昨天比起來,格外冷清,唯一一桌吃飯的人也只是坐在一起,沉默地夾菜,沒了昨天那股興奮的精神頭。
招待我們的還是昨天那名村婦,一見我和方鶴,便和我們打招呼,「你們怎麼又來了,沒去附近景點轉轉?」
方鶴回以淡淡的微笑。「已經去過了。」
村婦招呼我們找地方坐下,但當看到跟在我們身後。穿著一身警服的陳歌跟進來,和我們坐在一桌時,臉上的表情明顯僵硬了,笑容也不見了蹤影。看樣子應該是已經聽說曹榮興家的事兒了。
「哈,原來你們是警察啊。」村婦訕訕地笑著,給我們上了茶水。
「我們不是,他是。」方鶴指指坐在對面的陳歌,一副要與陳歌劃清界限的樣子。
「哦,哦,這樣啊,哈哈。」拿著我們點的單,村婦就跑去后廚了。
陳歌看看后廚的門,又看看方鶴。「這是你欠的情債?」
方鶴壓根就沒打算搭理他,一個人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把自己的那杯茶喝完了,又給自己倒了一杯。
飯菜上了后,陳歌似乎餓極了,稀里嘩啦地就扒了半碗飯進肚。而方鶴正在慢吞吞地給一塊魚肉挑刺。
「我有兩個不好的消息要告訴你,昨天沒來得及說。」方鶴吃完魚肉,喝了口水說道。
陳歌猛地把頭從飯碗里抬起來,滿嘴是飯,憤怒地瞪著方鶴。
「我這不怕你聽了之後吃不下飯嗎,才沒有提前告訴你的。」
「淦,」陳歌喝了一整杯水才把嘴裡的飯順下去,「你現在才說,老子就吃得下飯了?」
方鶴很體貼。「你看,現在不是已經吃了一半了嗎?」
陳歌被氣得吹鬍子瞪眼,方鶴也不再開玩笑。
「第一個壞消息是,曹榮興前妻的案子大概率只是第一起,案子是他一個人做的。但是在這次殺人後,他可能還殺過其他人,很可能不止一兩個,並且有同夥。我覺得你最好排查一下,曹榮興早年競爭對手裡非正常死亡或者失蹤的人,裡邊可能還有其他被害人。同夥的話......」
「這個我比你懂,你不用管。」陳歌正在飛快地在手機上打字,估計是給他的同事通知情況。「你快點說第二個壞消息。」
方鶴咽了嘴裡的飯,「第二個壞消息是,你們就算知道他埋屍的地點了,也很難把屍體挖出來了。」
「什麼?」陳歌一拍桌子,飯店裡為數不多的幾個人都扭頭看我們。
陳歌不知道,但我已經清楚了。方鶴應該是採信了昨天那個司機的說法,認為曹榮興應該不止一次殺過競爭對手,並且還很可能把他們的屍體用水泥澆築在建築的地基里了。想要找到這樣的屍體,確實是難上加難。
「你能把縣醫院的樓像剛才拆曹榮興家地板那樣拆了嗎?」方鶴挑著眉梢笑著問陳歌。
陳歌聽了一愣,然後爆出一句經典國罵。
這頓飯的後半段,我和方鶴吃的津津有味,陳歌在一條接一條地發著信息,還時不時打一通夾滿各類髒字的電話。
吃飽喝足后,陳歌叫村婦來結賬,村婦推推拖拖說什麼都不敢要錢。最後被陳歌一巴掌把錢拍在桌子上,找零都沒要就帶著我倆氣勢洶洶地走了。
走出飯店之後,陳歌把大衣搭在胳膊上,一副很瀟洒的模樣,回頭跟我倆說:「這地方還得來盤掃黑除惡。」
方鶴聳聳肩,對陳歌說的話毫無興趣。直到我們都快走回曹榮興家的房子,遠遠都能看到圍觀的人群時,方鶴才忽然停下腳步叫住陳歌。「我有一個猜測,但不知道對不對,想去驗證一下。」
「什麼?」陳歌也停下腳步,收起了剛拿出來的煙盒。
「現在曹榮興被你們的人看著吧?」方鶴沒有等陳歌的回答,就繼續說道:「你讓你們的人查一下他身上都帶了什麼東西。」
「身上的東西?」陳歌不解。「他是在酒店被我們帶走的,當時這人就穿了一身睡衣,能有啥東西啊?」
「我是說,看著像護身符、手串、項鏈那類的東西。」方鶴沉思了一下,大約還是覺得不放心。「你們能把他身上的東西都扒下來,一一拍照給我嗎?」
陳歌摸著下巴上的胡茬,琢磨了半天,說了句「我去問問。」,便拿著手機跑到沒人的地方打電話去了。
我看著陳歌的背影,絞盡腦汁想了半天也不明白為什麼方鶴要讓陳歌問這件事,最後不得不把目光投回方鶴身上。
方鶴大約已經對我的行為模式非常熟悉了,用我媽的話來說,大概就是到了「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麼屎。」的程度。
沒等我開口,方鶴就率先搶答:「你記得你昨天說,曹老闆前妻的冤魂一直沒有直接攻擊曹老闆,而是攻擊了他的保鏢,並且程度越來越低這一點很奇怪對吧?」
我點點頭。是有這麼一段。
「昨天我和曹榮興的前妻聊了,」這句話帶著一種奇妙的恐怖而又荒誕的色彩,但凡換成別人,肯定是以為方鶴終於瘋了。但我知道,方鶴說的是實話,他是真有這個本事的。「她保留下來的理智意外很多,屬於還保留了一部分人性,可溝通性還算挺強的。」
方鶴說到這裡,停下來看我,大約是想看我有沒有想到什麼。可惜我的腦子裡還是空空如也,什麼想法都沒有。不過方鶴倒也不生氣,只是繼續給我講課。
「你有考慮過,這樣的一個尚且保留著理性的靈魂,為什麼不去攻擊真正殺害她的兇手,而是去攻擊無辜的保鏢嗎?」
我還真沒考慮過這個問題。但方鶴都點撥到這兒了,我也多少猜到了些原因。
「他身上帶著符?」我問道。
「還行,孺子可教。」方鶴笑笑,看著打完電話,正在往我們這邊走的陳歌。「他身上肯定帶了護身符之類的東西。我只是在想,他身上的護身符,和他還沒發達時就開始捐錢修廟修道觀是不是有關。」
原來如此嗎!我覺得思路頓時豁然開朗。仔細算下時間,曹老闆前妻被殺和他開始捐錢修廟建觀的時間幾乎是重合的。
壞事做多了,總是怕遇到鬼的。
曹老闆應該也不例外,做壞事的人總會更需要這種精神安慰。
「我問了,確實有。」陳歌一邊朝我們走來,一邊揮著他的手機。方鶴對陳歌摔碎出蜘蛛網般的藝術感的手機屏幕很是嫌棄,自己鑽警戒線回了曹老闆的房子里,並讓陳歌把圖片發給他。
不一會兒,方鶴就抱著他的平板回來了。上下打量了陳歌一番后,方鶴皺皺眉,「你去找一身便衣穿,然後再去叫個你們的人一起,讓他也穿便衣。」
「幹嘛?」陳歌看了眼自己的警服,「這荒山野嶺的,你讓我哪兒找便衣啊?」
「我知道你肯定有辦法,」方鶴蠻不在意,「快換衣服,換完開車往北走,那邊可能有你們需要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