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鍾情於錦繡的男人
「婉兒,你來的可真是時候!」
攬月從馬車裡探出頭對婉兒說道。婉兒微微一笑並未回應。坐在婉兒身邊的阿丑將攬月的頭推入車內,對婉兒道:「我不是告訴你說這次任務姑姑已經交給了我。這會兒你怎麼還留在上陽。」
婉兒一揚馬鞭喊了一聲「駕!」隨後道:「我不放心你一個人。所以偷偷留在上陽打算助你一臂之力。」
「婉兒,做的對!」
攬月再次探出頭來對婉兒道。阿丑呵斥攬月「快進去。」
攬月獃獃應了聲「哦」退回車裡。阿丑對婉兒接著道:「總之我不需要你幫忙。送我們到了安全地方,你就趕快會京城去吧!」
「馭!」婉兒拉扯韁繩停下馬車,攬月再次探出頭道:「怎麼了?」
阿丑視線掃向攬月,攬月自覺退回車內。
婉兒看向阿丑道:「我知道公子關心我。可是婉兒也擔心公子。讓我留下吧!我可以幫公子做很多事。求你了公子。」
看著婉兒期待的雙眸,阿丑突覺不忍。
「留下她吧!」
攬月再次探出頭來「我屁股上還有傷呢?若是婉兒走了,誰來幫我上藥。你嗎?男女有別你可別想占我便宜。」
攬月說到重點,阿丑羞臊道:「那好吧!你就留下來吧!」
「多謝公子。」婉兒微笑感激,攬月同樣歡喜。
入夜,錦繡再次黑衣蒙面來到蘭馨房裡。此時房中空無一人,正是錦繡偷取賬本的好時候。
打量整間屋子,不僅沒有發現像賬本的東西,就連一張紙,一支筆,一台磨都沒有。
這麼重要的東西,蘭馨一定會帶在身邊絕不會放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放眼整個百花樓,唯一有可能藏賬本的地方只有蘭馨的卧房。可是卧房就這麼大,若是賬本真的藏在房裡,不可能找不到。難道這房裡有密室。
想到這,錦繡一一挪動可以當機關的東西。可是試了幾處,卻都不是。
密室的開關究竟在哪呢?
就在錦繡迷茫之際,門外傳來腳步聲。慌亂之際錦繡躲到床后,卻意外發現機關所在。她輕輕轉動床上機關。牆壁移動,出現密室。錦繡趕緊躲了進去。與此同時,牆壁恢復如初,蘭馨推門而入。
摘下面具,蘭馨走到梳妝台前坐下。準備卸妝的她突然發現梳妝台上的胭脂盒被人移動過。警覺的她從凳子上站起。四下看去,屋內擺設雖別人看不出與平時有何不同。但蘭馨卻可以清楚看出有人動過那些擺設。
懷疑潛入之人已經進入密室,蘭馨拔出牆上寶劍試探性的向那面會移動的牆走去。
就在她轉動床上機關的瞬間。錦繡推開那面牆出來,一揚手裡白灰遮擋蘭馨視線。
「什麼人!」
蘭馨揮散面前白灰,錦繡趁機跳窗逃走。蘭馨想要追去,卻在窗下看到錦繡掉落的絲帕。
那條絲帕她看了十幾年,她再認識不過。那是錦繡的絲帕,是錦繡從小一直帶在身邊的絲帕。
手握絲帕,蘭馨已經猜出逃走的黑衣人是誰。轉身走回密室,果然同她想的一樣,賬本被錦繡拿走了。
緊握絲帕,蘭馨目露凶光。在心中道:錦繡,你究竟要糾纏我到什麼時候!
芍藥帶人追殺錦繡至街上。錦繡被芍藥帶的人包圍其中。
「交出賬本!」
芍藥喊話,錦繡持劍直接向芍藥刺去。
跟隨芍藥而來的人一起出手。錦繡因之前受傷難以招架。就在她即將被擒之時,麻九現身救下錦繡。
沒有蒙面隱藏身份,麻九被芍藥一眼認出。
「麻九,你敢背叛蘭姑!」
芍藥惡狠狠道,麻九看向錦繡道:「為了她,我願意背叛所有人。」
錦繡驚訝於麻九說的話,直直的看著他。麻九攙扶錦繡關切道:「你怎麼樣?還能走嗎?」
錦繡點頭,麻九從懷裡掏出兩顆白色的球,重重摔到地上。白球落地即碎,冒出白煙。芍藥見狀大喊「小心有毒!」
眾人緊捂口鼻戒備。白煙散去麻九同錦繡不知所蹤。
「可惡!」芍藥氣的怒吼。命令道:「給我追!」
跟隨芍藥而來的人四下散開尋人。芍藥露出兇狠面容。
受傷的錦繡被麻九扶著走在街上,沒了力氣的她坐到地上,對麻九道:「不必管我了。你自己走吧!」
麻九沒有搭話,直接抱起錦繡。錦繡掙扎道:「放開我!」
「你打算讓我們兩個都死在這嗎?」麻九突然吼道,錦繡一驚,不再掙扎。麻九抱著錦繡邊向前走邊說道:「這次我是完了。為了你,我已經徹底在金玉樓那暴露了。從今以後我怕是都要在躲避中活著了。」
「你可以不管我的。」
錦繡弱弱道,麻九停步看向她道:「你這女人到底有沒有心。你難道不知道我喜歡你嗎?從我第一眼見到你的時候,我就愛上了你。我愛你。你知道嗎?」
麻九放下錦繡,一個人快步向前走去。錦繡看著他倔強的背影,突覺自己做的有些過分。
走在前面的麻九突然怒吼一聲,隨即轉身回到錦繡面前再次抱起她道:「我真是上輩子欠了你的。」
錦繡看向麻九不知該說些什麼,麻九抱著她繼續向前走。
一時間兩個人都不說話,氣氛一下子變得尷尬起來。麻九想要先打破沉靜可是嘴剛張開就聽錦繡說道:「我心裡已經有人住進去了,他佔據了那裡。填滿了那裡。別人再也走不進去。所以,你不要再在我身上白費力氣。」
錦繡的話刺痛了麻九的心,可是麻九並沒有因錦繡說的話想要放棄,他強忍眼淚,展露笑容,瀟洒說道:「沒關係。你的心,我住不進去。但是我可以存在於你眼裡。我會一直在你眼前晃。一直晃到我晃不動為之。」
麻九加快腳步,跑了起來。淚水伴隨他奔跑滴落,錦繡透過月光看到麻九眼底閃現的淚水,心裡很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