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十八章:效用價值論

第一千一十八章:效用價值論

因果論的第二部分,就是哪些是人這一側的因果了。

就是充分因和必要因。

比如倉庫發生了火災,有人說是有小孩在裡面點火引發的,也有人說是倉庫里有空氣引發的。

小孩點火是能夠干預的,就是充分因。

而倉庫里有空氣一般是不能干預的。就是必要因。雖然確實如果不存在空氣,就算小孩點火也燒不起來。如果不信可以看看拿蓋子蓋住火堆,看能不能滅火。

一般情況下,必要因是不構成人這一側的因果的。除非其轉換成了充分因。比如有人能夠控制空氣。而這個人看著小孩向毫無空氣的倉庫里扔了火把后瞬間讓倉庫充滿空氣,火勢順勢燃燒。

很顯然,在這裡高翰文其實是想寫勞動是一切財富的前提這句話的。很明顯這就是拿著必要因當充分因來論證的。但為了不跟高拱搞得劍拔弩張,並沒有直接寫出來。

但能看懂這些內容的,自然也就不會再去天涯知道閣崇拜柳常青的那一套詭辯說辭了。

傳統文人,點到為止嘛。

因果的最後一部份就是全面介紹針對因果謬誤的注意事項了,主要是針對統計問題的前門調整,諸如利用分層統計、工具變數、安慰劑等解決反向因果或者其他共同因果因子。針對樣本問題的後門調整,利用大樣本雙盲試驗或者雙重差分法剔除樣本自選擇、倖存者偏差等因果對撞的影響。

最後一部分就很難了,高翰文也學了個皮毛。自然一時之間想不到什麼合適的例子來。只能用ABCD這種代號來生造一些例子。

具體的有帶入感的案例,就等後面教學時學生們的靈光乍現,腦洞大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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琢磨完因果論的初稿,整個春節已經快到頭了。

高翰文急匆匆地去城外高府跟兩邊老人團了個年,又不管不顧地回來修改稿子。搞得一眾親人意見很大。

好在現在都得靠著高翰文的面子吃喝,否則早就鬧開了。

但高翰文也沒辦法,寫完因果,還得自己吧效用價值論這一部分內容給補上。

正如人的感受偏好效用是不必須的,可以更改的,所以效用與財富價值才構成人間的因果。而勞動則是必須的,所以才不是人間的因果。

如果因為誰勞動而創造了財富,就要去表揚,那一定是天國里的事情。因為神仙應該可能是掌握了不勞動就創造財富。明明可以不勞動就創造或者享受財富,偏偏還要去勞動,這份因果不是高尚嗎,不值得表揚嗎?

高翰文琢磨了很久,自己的這些舉例,怕是在經濟大學堂的學生里都會產生軒然大波,也不知道當前這些人能不能明白了。幹得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份勞作是否被需要。這個邏輯,就算是傳統的讀書人都未必轉過彎,何況現在還有柳常青這個打擂台的。

好在有自知之明的高翰文也沒打算把這些內容上書或者放到天涯知道閣傳播。僅僅是在經濟大學堂教授,好歹有一份香火情,學生應當是不會這麼快就來上告自己這個老師吧?

當然,為了控制風險,這一部分壓根就沒印刷而是需要後面課上的同學自己手抄。真有誰上告,就推說手抄不全,斷章取義。那麼多學生只要找到幾個願意配合洗白的,改一下手抄本,就能來個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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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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