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關於那晚,章之微不能回憶太多。如刀尖抹蜜,似糖中藏針。她沒有參加陸廷鎮的生日晚餐,更不知陸廷鎮如何與陸老闆、陸太太溝通。總之,第二天,章之微腳步虛浮,下樓吃早餐,陸太太和藹可親地告訴她,她需要搬出去住。房子是陸廷鎮買的,人也是他指派,章之微東西不多,三兩下收拾乾淨。離開的時候,陸太太將自己佩戴許久的一個翡翠鐲子褪下給她,老坑玻璃種,種水好,光澤足。「微微,」陸太太說,「常回來看我啊。」章之微在陸家住多年,這家裡一人一草一木,她都熟悉。陸老闆面善心硬,家中能與他命令相違背的只有陸廷鎮一人。他重情義愛名聲也是真,感念阿曼救他這件事,待章之微也是真情實意地好。陸太太是菩薩一般的人,菩薩心腸,麵糰性格,她是一個傳統的大家閨秀,沒有自己的主見,往往是陸老闆說什麼,她就做什麼。為陸家工作的人大多對章之微畢恭畢敬,唯獨張媽有些「瞧不上」章之微。張媽是照顧陸廷鎮長大的人,倘若放在舊社會,那就是「奶媽」「乳母」樣的人物。章之微不知道自己哪裡開罪她,起初,她尚客客氣氣,惴惴不安,在意識到對方的確對自己抱有敵意后,章之微也不去在乎。章之微也曾無意間聽張媽和陸太太提起:「啊呀,章之微年紀這樣大了,和廷鎮沒有血緣關係,廷鎮又一直沒娶妻,兩個人住一屋檐下,不太合適……」陸太太說:「不要亂講,張媽,傳出去像什麼話?」章之微不以為然,她輕輕後退,冷不丁撞到人胸膛中。回頭看,是宿醉醒來的陸廷鎮,他只靜靜站著,沉默不言語。第二日,張媽對陸廷鎮的稱呼也改了,不再享有特權,不叫他「廷鎮」,而是像這家中其他傭人,稱呼他為「先生」。從那之後,章之微再沒遇過張媽講壞話。這個家中,章之微唯獨不了解的人,就是陸廷鎮。他是陸老闆和陸太太唯一的孩子,陸太太生育他時傷了身體,而陸老闆和陸太太感情深厚,哪怕在71年、「納妾制度」廢除之前,也沒有像其他人一樣去再娶二三四五六房。陸廷鎮一生順風順水,章之微認識的人中,找不到比他更會投胎的人。就像玩二十一點,陸廷鎮天生好命,先抓一張黑桃A,再來一張老K。章之微命苦,自小生在最亂最髒的地方,父母早亡,疼她的養父也早早去世,手中統總一張二,一個三,咬牙搏出去,也只再多拿一張十。剛來陸家時,章之微和陸廷鎮關係不錯,畢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義朋友帶大的,機警,開口就是「叔叔」,陸叔叔長,陸叔叔短,撒嬌賣乖她最拿手。陸廷鎮也疼她,要什麼給什麼——陸家什麼都不缺,陸廷鎮也樂意寵著她,就像養個妹妹,送她去讀最好的學校,給她請最好的鋼琴老師。他相貌俊,又有金錢權利的光環,章之微哪裡能抵得住這種「寵溺」,等少女心萌動,便一頭栽進去。可惜,栽進去的似乎只她一人。……章之微獨自睡到次日,陸廷鎮也沒回來,差人給她打電話,又說有事要忙,過兩日再來看她。章之微已經習慣了,她打著哈欠吃早茶,看熨燙好的報紙,油墨方塊字,最大的版面,印著近期的紛爭事件。張老接回被人綁走的兒子,支付贖金二十萬。陳媽將報紙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飯再看罷。」章之微問她:「書包準備好了?」陳媽頷首:「車也在下面候著。」章之微伸個懶腰,長長嘆氣。如今學校中,大家考慮得莫過於兩種,一是深造升學,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陸廷鎮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繼續深造,申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章之微卻不想去,她想考去馬來西亞,讀完后再申請英美的研究院。「我不喜歡鬼佬,」章之微曾對陸廷鎮說,嘟囔,「我討厭他們。」陸廷鎮只當她是鬧小孩脾氣:「只教你學習他們的長處。」就升學事上,未達成一致的兩人有著短暫的冷戰。章之微跟著阿曼在貧民窟討生活的時候,沒少受英國警長們的氣。她父母的離世和對方也脫不了干係,開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長點東西,不孝敬的就等著麻煩上門。這些鬼佬們,對陸家又是另一幅諂媚嘴臉。在此等狀況下,章之微對這群傢伙沒什麼好感。還有……從港城到英國,十多個小時起步呢,倘若去馬來西亞,不到五小時。章之微不想長時間回不了家。雖然她一廂情願地認為陸廷鎮給她一個家。章之微如今就讀於瑪麗諾修院,教會學校大多要求學生取英文名,學校中,同學都叫她「Claire」,在一眾如英文教科書人物的「Mary」和「John」中,這個名字看起來如此特殊。這也是陸廷鎮為她取的。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義,她只覺好聽好讀,朗朗上口。陸廷鎮喜歡,那她也喜歡。章之微聰慧,對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感興趣,有一門課程科目叫做「經濟及公共事務」,簡稱EPA,即EidPublicAffairs,今天講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東西她都了解,聽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課,才背上書包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