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書?

出書?

錯過不是錯了,而是過了。我不知道雲彩是不是像一隻晶瑩剔透的鳥一樣飛走了,而我就傻傻的守在自己畫的圓圈裡面。

眼淚被空調風吹乾,淚痕像一條條綠色的銹趴在我臉上,我伸手想擦乾它,卻摸了一手的口水。我被自己狼狽的樣子氣到了,一個彈跳坐了起來,用手比了個姿勢指著額頭,模仿姜文的聲音說:「哭?哭也算時間哦。」

我腦海里放映著那部經典影片《讓子彈飛》的畫面,戲精上身一樣又學著葛優雙手舉起,哭喪似的嘶吼道:「啊啊啊啊!有機會有機會,等楊旭和方麗結婚了,雲彩可能會回來,回來了就有機會。別殺我,別殺我,我不亂想,我知道她肯定有苦衷,一亂想我就活不成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癲狂的大笑,剛止住的眼淚又決堤似的傾瀉,我一邊笑一邊哭。希望就像被我吃下去的那朵玫瑰花,鮮艷卻苦澀,如果只是憧憬的話很美好,可一旦血淋淋的結果即將呈現時,得到的是致命的痛苦。

如果真的有苦衷,為什麼兩年一點音訊都沒有呢?

我看著濕漉漉的床單和被眼淚口水打濕的枕頭,突然沒了睡覺的念頭,洗了把臉,我叼著煙站在窗邊。路上的車並沒有因為時間漸晚而變少,我看著彩色的霓虹燈聽著人間的喧囂,「跳下去」的聲音在我腦海中想起,我猛抽了口煙給了自己一個耳光,「他媽的,我還沒見到雲彩呢,怎麼能跳下去。」

「篤篤篤。」房門被敲響。

「誰啊?」

「我。」是林凌的聲音。

我掐滅煙頭去開門,「林姐,咋了?」

林凌進屋把拖鞋踢掉窩在沙發上,蜷縮著腿,雙手抱膝,失落的說道:「初北,我爸媽又催我了。」

我坐在床上,看著眼前的林凌,如同一隻淋透了雨的小貓,我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明知故問道:「催婚?」

「嗯。」

我深吸一口氣,又點上一根煙說:「林姐,你現在事業有成,經濟也獨立,其實確實可以考慮一下了。」

林凌抬頭看著我,一字一句的說:「你也這樣想?」

我抽了一大口煙吐出,借煙霧遮掩我心虛的表情,「林姐,你真的對羅鑫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林凌不說話,又把臉埋在手臂里。

「羅鑫愛了你五年,清醒時喝醉后說過多少次我都記不清了。」

「愛不是一個人的一廂情願,不是嗎。」林凌反問我。

「可是結婚跟愛情不一樣,愛情需要的是熱情,結婚需要的是幸福。」我癱倒在床上,「你找不到你愛的人,那就找一個愛你的人。羅鑫的心都被我們看透了。」

「初北,結婚是人生中的必需品嗎?」

我想都沒想,脫口而出:「吃飽喝足,繁衍後代,是從我們還是猴子的時候就有的,而且是最重要的事情。」

「要死啊你。」林凌怒目而視。

「可是現在我們是人,所以我尊重且支持你的選擇。」

「你什麼時候結婚呢?」

「林姐,現在是你被催婚,我在開導你,你怎麼能把導火線扔在我身上呢。」我無奈的說道。

「可我都28了。」

我認真誠懇的說:「林姐,歲月並沒能在你的身上留下哪怕一絲一毫的痕迹,我如火般的目光望著你,滿眼都是你十八歲的樣子。」

林凌抓起一個靠枕砸向我,「我18歲的時候你還在上初中呢!還有,別以為我不看足球。」

我趕緊賠笑,說道:「哎呀,反正無論你怎麼選擇,我肯定是站在你這邊的。」

「這還差不多。」林凌坐起身子,向我伸手,「給我根煙。」

我皺眉說道:「都戒了這麼久了,別抽了吧。」

林凌不說話,只是看著我,固執的伸著手。

我拗不過她,只好把煙盒和打火機給她。林凌點上一支,三指彎曲,兩指夾煙,一如既往地優雅。我看著她熟練的模樣,不禁回想起那年大二我第一次在樓頂見到她的情景。

那天下著小雨,我的一篇文章被退稿,心情不好的我氣喘吁吁的跑到學校附近的一棟寫字樓天台,讓我意外的是一個女孩躲在閣樓小小的屋檐下,左手夾著一根煙,右手拿著一包萬寶路,神情恍惚。

我站在離她遠點的位置也掏出煙,可是打火機怎麼打都打不著,「打火機能借我嗎?」

她冷漠的看了我一眼,把手裡的打火機扔了過來,我點燃煙后遞還給她,她卻沒接,「你留著用吧,我以後用不到了。」

我一愣,想說些什麼又沒開口,雖然是萍水相逢,但是一個打火機確實也不值得計較。「謝謝你。」

那天我和她都是一根接一根的抽煙,除了開始的對白,誰都沒有說話。濛濛細雨下我也沒能看清她的模樣,只記得她好像很悲傷,融入了雨中,像一副畫。我沒能和她一樣悲傷的站在她身旁,我像一個過客。

「林姐,很晚了,睡覺吧?」我回過神,看了眼時間。

「嗯。」林凌把煙盒和打火機放在桌子上,回了房間。我走過去坐在沙發上,點了根煙。

空氣里瀰漫的煙味讓我昏昏沉沉的,我想到了很多東西。我住的老房子,它現在為誰遮風擋雨呢;不知不覺我已經25了,四捨五入就是奔卅的人了;林凌已經從那個略顯青澀的學姐變成了職場上的精英,而且被催婚了;羅鑫現在完全褪去了學生時代的痕迹,成了羅總;楊旭和方麗也快修成正果了吧,最近總是聽到他們說有準備結婚的想法。

原來只有我自己一直留守在原地,幻想能找到那座理想的城池,被所有人像照顧小孩一樣關心著。不知不覺的我閉上了眼。

迷迷糊糊中,我聽到有人敲門。「初北,起床了。」

我有氣無力的開門,林凌已經換回了衣服,「你昨晚在沙發上睡的?」林凌看著沙發上壓出的痕迹。

我點了點頭,「我去洗漱。」

下樓退了房,我和林凌去吃早餐,既然在武漢了,肯定要去吃熱乾麵的。隨便進了一家店,我們要了兩碗面兩份三鮮豆皮,都是當地很有名的小吃。

「楊旭和方麗要結婚了。」

我點點頭:「總算修成正果了,甚好,甚好啊。」

說罷鼻子一酸,楊旭和方麗是我大學同學,他們倆從大一就談戀愛,畢業不僅沒能成為危機,反而讓這倆人更加夫唱婦隨,是名副其實的「將愛情進行到底」。我的愛情卻在那座城池中,一度快要找到了,又海市蜃樓般的消失的無影無蹤。

吃完早餐,我們就往高鐵站走,半路堵車差點沒趕上。

高鐵上,林凌又看我那本小說,我也繼續看那本《平凡的世界》。人生就是重複昨天,這好像不是一句格言了,而是描述我和林凌,我們倆來的時候是這樣,現在回去也是這樣。

閱讀文字的時候是一種享受,閱讀一本名著是更高層次的享受。這句話是誰說的我想不起來了,但是我深切的體會人在感覺到享受的時候時間是過的很快的。

孫少平的故事即將精彩,提示音已經響起,我們到站了。

出了鄭州東站,我迫不及待的點了根煙,站在路邊叼著等待林凌把車開過來。

一支煙抽完,白色的大眾cc停在了我身前,我吐了兩口氣上車。

「別忘了我跟你說的事。」林凌提醒我。

「記著呢,回去了就動筆。」

「不許敷衍,要很認真的。」林凌強調道。

我拍著胸膛說:「好的,但是我有個想法,男女主角可以用你和他的名字,怎麼樣?」

林凌沉默了一會兒,放慢了車速,說道:「不必了。」

我奇怪的問道:「為什麼?這本書是因為你寫的,也是寫給你的。」

「存在就好。」林凌給了一個讓我琢磨不透的理由。

我不再爭取,昨天晚上湧現出來的字句我可以直觀的感受到很精彩,名字也只是一個小小的彩蛋,畢竟寫小說的就算取原型也是要改編的。

「直接寫完本的吧,不連載了。」

我驚訝的看著林凌,「出書?」

「嗯。出書。」

「林姐,這有點困難吧,連載和出書完全是兩個概念。」

林凌撇了我一眼,淡定的說:「我相信你,你也相信我。」

我長出了一口氣,沒想到林凌竟然會提出讓我直接寫完本出版實體書的想法。我的內心有兩個聲音在瘋狂的博弈,一個說我就是個不入流的賣字寫手,就不要自取其辱了;一個說身邊的人都在往前走,我也應該奮鬥了,為了自己,為了將來面對雲彩更有底氣。

林凌看出了我的矛盾,關掉了車裡的音樂,輕輕的說:「一定要答應我。」

我看著林凌認真的表情,堅定的點了點頭。是啊,在學校的時候大家都一樣,無非是兜里錢多錢少,分數誰低誰高,現在大家都各奔前程,我怎麼能還停留在那個理想主義憤青的時代呢。

大隱隱於市,只要堅守著自己追求的,生活品質當然是要好的。我抬起頭,透過前擋風玻璃往天上看,那座城池的輪廓又出現了。

我不敢奢求一書成名,至少以後再參加宴會的時候,可以底氣十足的說自己是個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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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同居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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