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七夕
「情人節不陪男朋友女朋友的,瞎出去幹什麼,吃狗糧啊!」
「一群單身狗,有什麼男女朋友的,出來嗨!!!」
「看電影怎麼樣?」
「瘋了瘋了……你們那天準備好口袋,狗糧吃不完還可以打包帶走的呵。」
「看大家興緻都這麼嗨,那就這麼定了,八月七號上午十點海納廣場,不見不散。」
時間從日曆上一天天跳轉,離八月七號越來越近了。先是梁月說她那天有事來不了,這個先河一開,之後引領起「有事不能來」的航標,真正到了八月七號就只有孟夏,瀟瀟和歐陽流光三人還在聚會名單里。
在趕車的路上接到了呂蒙「臨陣脫逃」的消息,歐陽流光在群里表達著自己地火冒三丈,怒髮衝冠,「你們太過分了,讓我左擁右抱的,太過分了。」外加一張憤怒的表情包。
下車后,孟夏穿過地下通道,第二個到了約定的地點,海納廣場。十點的陽光有些刺眼,他側身站在一棵梧桐樹下,陽光穿過綠油油的梧桐葉,灑在他的上半身留下斑駁的光影。下半身是留在陽光下的,模糊了身形的輪廓線散發著柔黃色的光芒。這一幕與當年重逢時重疊,還是最初喜歡的感覺,還是當初心動的模樣。
孟夏停在百來米開外的地方,在人海川流的街道上注視著梧桐樹下圍欄旁邊的美男子,他絲毫沒有察覺這束熾熱的目光,低頭瀏覽著手機上的頁面,揚起了恰到好處的弧度。她舉起手拍下了這傾城一刻。當她還在感嘆自己的拍照技術時,歐陽流光朝她大喊:「這裡。你遲到了三分鐘。」她低頭一笑,這三分鐘的目光是屬於你的。「瀟瀟還有幾分鐘,快到了。你們女生為什麼總是遲到,每次都讓人等,能不能提前一點出發啊!」歐陽流光絮絮叨叨,語氣卻里沒有一絲不耐煩和生氣。
大概五分鐘之後瀟瀟出現在她來時的方向。他們商量看哪一部電影,孟夏最想看的是爆款《哪吒之魔童降世》。但瀟瀟前兩天看過了,沒辦法只能放棄了這個選擇。最後他們選擇了八月一號上映的《烈火英雄》。買了下午一點過的票,看完三點快四點的樣子,再吃個飯就該回家了。看電影之前的這幾個小時正好可以逛逛街,聊聊天。
他們先去了地下通道的商鋪街逛,除了供人們行走的過道,這裡沒有一寸土地是浪費的,女裝店居多,男裝店有幾家,還有童裝店,奶茶店,精品店……各式商店,應有盡有。走走停停,逛什麼店是次要的,主要是有地方可走可逛。
他們走進一家精品店,從手錶區進入店裡,路過彩妝區,到了耳飾區,瀟瀟停下來彎下腰仔細挑選。孟夏看見琳琅滿目的飾品,走馬觀花一掠而過,興緻已無。瞥見彩妝區有個旋轉凳子,走過去歇歇腳。逛街太耗費精力了,想著她可是寢室最能逛街的,也比不上瀟瀟的精力旺盛,興緻勃勃。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十二點十六分,距離電影時間還有一個小時。
「逛累了?」歐陽流光走過來坐到她右側的凳子上問。
她的腳尖上下晃蕩了幾下說:「還好。」他側身滿桌的瓶瓶罐罐,左右流盼乍然有了個想法。拿起身後的一個圓形紫色的小盒子,問她:「你知道這個是什麼嗎?」她看了一眼,搖了搖頭,說:「不知道。」
「這是散粉。」他換了一支用漸變粉色中摻雜亮晶晶的小顆粒裝飾外殼的長而細的像熒光筆一樣的東西,再問她:「這個呢?」
這個她好像在孟蕊的化妝包里見過好像是……她回答:「唇釉。」
「不是。是睫毛膏。」
她不信接過來打開看,果然是睫毛膏,而且是藍色的。睫毛膏還能是藍色的,長見識了。
「你一個男生都這麼多,很有經驗么?」她感嘆。
他重新拿了一支比睫毛膏更短更細的「筆」,將它湊到我眼前,說:「上面寫著。」她的腦袋下意識地后移了一點,眼睛聚焦看清了上面的字:眼線筆。她喔喔喔喔地連連點頭,旋轉了手裡的睫毛膏找了它的名字:星空睫毛膏(寶藍色)。
瀟瀟過來拿著挑好的耳飾在她面前比劃,問她的意見:「怎麼樣,好不好看?」孟夏看了看她手裡拿的兩坨白色絨球,再看看耳朵上的白色小珠子,說:「好看是好看,但和你這一身不搭。」
「好看就行,我又不是和這一身搭。」瀟瀟嘟嘟嘟地跑去付賬。
從精品店裡出來,他們往前走了走,走出了這地下條街。上了樓梯轉站地上。輾轉幾家店之後,他們在書店停住了腳。孟夏輕車熟路地找到放世界暢銷書的區域,每次來這家書店她的腳總是不聽驅使地走到這裡,手和眼睛會不自覺地去尋找那本書——《追風箏的人》。其實她不買,甚至不會翻開。只是固執地想找到它,捧在手心裡,看看它的名字,追風箏的人。這時她心裡總有種說不出的滿足和愉悅。
橙色……橙色的書脊,孟夏走到它經常放置的地方,沒有它的身影,在這個區域尋找著它的蹤影。
「你在找什麼?」
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被突如其來的聲音嚇得一怔,動作不大,最明顯的是瞪大的眼珠子。她當然不能告訴他,她在找什麼。在上個學期開學不久,梁月生日的時候,買了一本書當做生日禮物送給她。惡搞之心油然而生,買了一本特別悲虐慘的書寄給她,同時也給自己買了一本甜甜校園風的小戀愛。哼嗚……老祖先說得好啊!害人之心不可有。
孟夏買書時腦袋裡浮現的是月月一邊看書,一邊抽紙擦眼淚鼻涕的模樣,一想到這裡她就止不住捧腹大笑,快遞在配送中的那段時間,她在寢室里傻樂,一笑就是好一會兒,室友們都覺著她瘋了。直到一天她收到了一個包裹,還想著會不會是哪個暗戀她的男生偷偷送的禮物,待她打開一看是她的惡作劇之書——《我在回憶里等你》。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打開淘寶一看……她把地址填反了。蒼天吶!你的眼神太犀利了,以後我再也不整蠱人了。無奈書買都買了不看不行了,不看還好,這一看不得了了。她對姚起雲和司徒玦那叫一個意難平,在壓抑的氛圍里揪著心看完了整本書,玩看完之後,整整抑鬱了一個月。抬頭時,低頭間都在思考他們之間的結局為什麼會是那樣,她感覺沒發生什麼大事呀!小小的一個誤會愈演愈烈,最後二人決裂,一個逃走異鄉,一個活在回憶里……最讓她痛苦的是姚起雲死了(辛大在其他小說里有介紹)。想了很久發現作者給的是最好的結局。即使時間倒回去,可能他們還是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姚起雲還是姚起雲,司徒玦還是司徒玦。性格使然,其實什麼也改變不了。就算是這樣她還是不能釋然,道理她想得通,但不能接受。直至今日想起姚起雲心中還是有一個氣堵在心裡,鬱悶得很。
雖然故事意難平,但這也不能阻止她對辛夷塢文筆和風格的喜愛。她的口味一向獨特偏愛虐文,但讓她意難平無法釋懷的書,《我在回憶里等你》是第一本。這使得她對這本書的作者也有了不一樣的偏愛。
「在找辛夷塢的《應許之日》。」她也不算說謊,她是真的想看這本書。這是辛夷塢難得的一本以喜劇結局的書,慕名已久,心之神往。
她隨口說說,一個應對他的借口。他倒是認真地找了起來。做戲做全,她一同尋找這邊《應許之日》。
「你好,請問一下有沒有辛夷塢的《應許之日》?」孟夏向書店管理員問了問。她想了想,回憶起書大致的位置自言自語似的,說:「好像在那個書架。」孟夏二人跟著她先直走,然後左轉,直行過了兩排書架,最後右轉,到達大門進來的第三排書架,點頭說:「就是這裡。」
三人左右環顧,四處尋找。孟夏先找到了辛夷塢的書,說:「在這裡。」聞言的兩個人也蹲下來,看到了倒數第二層的書。有三本《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兩本《原來你還在這裡》。
「辛夷塢的書都在這裡了?」孟夏問。
「都在這裡。沒有你要找的書,你看這兩本行不?」
她微笑著拒絕:「不用了,這兩本書的故事我都知道,謝謝。」其實這兩本書嚴格意義上來說,她沒有看過。也就在網上看過前幾章的內容,就沒了興緻。不是寫得不好,辛夷塢的文風文筆是很合她口味的,只不過之前看過由書改編的電影和電視劇,沒了那種揣測和忐忑的心裡。
「那在看看其他有什麼喜歡的。」
「好,謝謝。」
歐陽流光想了想,不太確定地說:「應日……之許。」
「應許之日。」她淺笑,糾正他。這也是她常常犯得錯誤,應許之日,應日之許,傻傻分不清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書名。
他點頭問:「說的什麼故事。」
「好像是女老闆和服務生的愛情故事。只看過簡介,記不太清了。」其實她印象最深的是男主說過的一句話:我喜歡鮮活的,親手捕獲的。這話自然也不能給他說。否則她柔弱不能自理的良家婦女形象蕩然無存啊!
她無意騙他,只是他對她的誤解一向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