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按摩(一)
8.開骨門
人體的骨關節大多數集中於脊背督脈一線上,起著支持人體的作用。
33個脊椎骨中活動量最大的是頸椎,其次是腰椎。頸椎又名大椎,為調益陽氣的總綱。
凡治療腰背疼痛的疾病,醫者必須首先施治大椎。
醫者以拇指加強力度點按大椎穴9次,重拿大椎穴9次,然後將頸椎7個、胸椎12個、腰椎5個,按順序一個個地拍擊、震動,以調和各骨關節的氣血。
這種方法為打開骨門。
上述各法即為我所習之點穴法。
此法從手法上說是以武功中的點穴法為基本手法的。
同時,主要依靠點穴法中的「解救法」為治療依據,並將氣功按摩、經絡按摩、傷科按摩、穴位按摩、子午按摩融為一體,並嚴格遵循古代子午流注針法中的氣血運轉的時間而施術。
對病重者,醫者在點穴開門之後,以強烈的意念調動內氣,將氣從丹田內提出,從手三陰通過指梢,對準病灶將內氣外放,直照患者有關部位,收到顯著的療效。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醫者必須苦練功夫,使自己身體強健、內氣充盈,才能做得到,當然,同時也有損於醫者自己的身體。
筆者經幾十年的苦練、實踐、探索,運用,多次證實了此法的奇特療效。
第二節按摩
按摩又稱推拿、摩挲和按蹺。
它是按摩者以適當的手法,作用於被按摩部位的體表上,使被按摩者的機體得到相應的反應,從而提高人體自然抗病能力,促使病體康復的醫術。
這種治療方法,既經濟簡便利於推廣,同時又無任何副作用。
它是祖國醫學寶庫中的珍貴財產,是我國勞動人民在長期的生活、生產實踐中與傷病作鬥爭的經驗總結。
據《史記》記載:「上古之時醫者俞時,治病不以湯液醴涵,饞石蹣引、案杭毒熨,一拔見病之應,因五臟之輸,乃割皮解肌,決脈結筋··…··」那時就已經出現了這種「治病不以湯液醴涵」的早期按摩術。
《周禮註疏》也記載了戰國時期醫學家扁鵲「治虢太子暴疾屍厥之病,使子明炊湯、子儀脈、子術按摩。
」這是一個將按摩與其它療法配合應用的古老的醫療方案,同時說明了按摩在春秋戰國和秦漢時期就已經應用於臨床,並取得了效果。
據《隋書·百官志》記載:「隋太醫院有主葯二人···…按摩博士二人。
」這說明到了隋朝,不僅醫術上有按摩之法,同時還專門設了按摩博士的職稱。
唐代還設立了按摩科,《舊唐書·百官志》上就詳細記載了按摩科已有按摩博士、按摩師、按摩士之分。
由此可見,從隋唐時期起,醫療上不僅設有按摩專科,而且按摩人員在職務上也有了分工及職務大小的區別,同時還開始了按摩教學工作。
到了宋、僉、元時期,在按摩療法和應用上,均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明代對按摩療法是很重視的,曾把它列為臨床科目之一。
由於這一療法在歷代都受到重視,所以發展很快,在應用上趨向專業化。
我國的按摩由於歷史悠久,所以各種流派繁多,如氣功按摩、保健按摩、運動按摩、臟腑按摩、傷科按摩、經穴按摩、子午按摩、小兒按摩、放鬆按摩、踩摩等等,不一而足。
我所習之按摩是一種武功點穴按摩。
我認為它是氣功按摩、經穴按摩、子午按摩和傷科按摩的綜合運用。
其醫療原理與中醫按摩的基礎理論是極為相通的,也有著遵循整體觀念和辯證施治的特點,是按照四診八綱、理法、方、葯的步驟進行的。
在施行的過程中,必須尋經取穴,明辨補瀉,掌握好時間和次數,點摩結合,剛柔相濟;通過調陰陽,舒氣血,通經絡,利關節,以實現扶正祛邪、陰陽平衡。
同時醫者在施術上必須做到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由表入里;由輕到重,由重到輕;循經取穴,補瀉分明,以達防病治病的目的。
我所習之按摩一法,是與點穴法中的解救法密切配合進行的。
對重傷陳傷的病員,先使用按時點穴的幾種手法,后使用按摩手法,手法的輕重深淺根據病員所傷的程度來定。
同時,醫者必須首先熟悉身體按摩的常用部位和穴位。
一、按摩常用部位的分部穴位
(一)常用部位
1.人體基本方位:在敘述人體各部位時,以人體直立、上肢下垂、手掌向前的姿勢為標準。
有前後、上下、左右等方位,有背側腹側以及顱側、尾側等名稱。
在四肢部,有近側(靠近肢體根部)遠側(離根部較遠)、掌側、背側、尺側、橈側、脛側、胖側等區別。
比較左右兩個結構的位置時,以軀幹正中線為基準,分內側和側。
對於上肢或下肢,是以該肢本身的中軸為標準,不用軀幹的中線。
2.人體部位及體表標誌(如圖1)
1.額部21.胃院部i3
122.頭頂部22.腹部
23.脅肋部
24203.顥部
1.枕部24.肩部1424
5.眼眶部25.上臂部
26.肘部
2523/216.鼻部
7.顴部
8.口部28.手掌部16232526
27.前臂部
9.頰部
271610.腮腺咬肌部29.掌心
30.掌背1827
33了291322819342211.頓下部
12.頸部
32.大魚際部
13.項部
15.背部31.小魚際部
33.手指部
35.膝部1734ze30133
14.肩胛部
34.股部
16.腰部36.小腿胖腸部
3517.臀部
18.低骼部37.脛部
38.躁部35
19.健部
20.胸部39.遮部
40.足趾部36
圖1人體部位及體表標誌
(1)頭面頸項部
額部——髮際至眼眶。
頭頂部——顱頂中部。
顛部——頭顱兩側。
枕部——在顱的後下部。
眼眶部——眼裂周圍。
鼻部——鼻骨周圍。
顴部——顴骨周圍。
口部——口裂周圍。
頰部——口裂兩側。
腮腺咬肌部——頰部之外側顏下部——口裂以下至下頜骨。
緣。
項部——后髮際至肩平面。
當頸部——下頜骨至鎖骨。
頸前俯時出現的隆起為第7頸椎的棘突。
(2)肩背腰臀部
肩胛部——肩鎖關節、肩關節和肩胛骨的整個部位。
背部——第1至12胸椎。當上肢下垂時,肩胛骨的下角與第7胸椎棘突在同一高度。
腰部——第1至5腰椎。兩側骼峭連線為4至5腰椎的間隙。
臀部——由骨和關節的後方組成。
低熔部——由慨椎和骼骨組成的低骼關節周圍。
體部——體關節周圍。
(3)胸腹部
胸部——鎖骨平面至12肋骨。胸骨角正對第2肋骨。
胃院部——胸骨劍突以下、臍以上和左右肋軟骨間的部位。
腹部——胃院以下和恥骨毛際以上的整個部泣。
脅肋部——腋下至第12肋骨以上的胸背間。
(4)上肢部
肩部——肩關節周圍。
上臂部——肩關節至肘關節。
時部——肘關節周圍。
前臂部——肘關節至腕關節。
手掌部——腕關節至掌指關節。
掌心——手的掌側面及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