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昭昭天命
一場暴雨毫無預兆的落了下來。天亮之後,王耀祖已經徹底擺脫了那個白人的追逐。那個被摳掉雙眼的白人,成功地拖住了另外一個白人的腳步,讓他不至於追出太遠。這是無意識中的一著妙棋。雖然王耀祖也的確殺不了他。戰鬥中,給對方造成一個殘廢的傷員,遠比給對方一具硬邦邦的屍體有用。王耀祖又冷又餓。衣服濕透了。他朝著前方一直走,一直走,他也不知道自己應該去哪裡。中午的時候他在荒原上發現了一個兔子窩,掘開之後發現裡面有幾隻還來不及跑開的小兔子。他忍著血腥和對病菌的恐懼,墊了一下肚子。他不是不想生火,而是他搓斷了一根木棍,也沒有生起火來。到了傍晚,他終於看見了前方有一座布滿了苔蘚的巨大石頭,大概有十來米那麼高。石頭的下方豎立著一個路標,上面寫著『綠石村』幾個字。綠石村,大概就是因為這一塊綠色的石頭而得名的吧?雖然他的英語並不好,而且19世紀的英語和21世紀的英語完全是兩碼事。但是這幾個字他還是認識的。書面英語無疑比口頭英語要簡單多了!終於發現了人煙的跡象,這讓他的精神一振。他有自知之明,身為印第安人,在這種白人的聚居地,肯定會遇到一些麻煩。但是他也同樣也有一些自矜:憑著自己超越這個時代兩百年的知識,不說混得風生水起,混一頓飽飯應該還是沒有問題的吧?此時應該還是19世紀的中期,具體是哪一年他還不知道。對於美國歷史,他了解得不夠多,所以也不太可能去抱格蘭特或者林肯的大腿。但他至少不會考慮去抱西班牙或者南部聯盟的大腿。在大的方向上,不至於犯錯。這就足夠他做很多事情了。至少,白人里也是有好人的,對吧?應該對吧?人之初,性本善,對吧?……繞過那一塊綠色巨石,王耀祖驟然停住了腳步。他的身體顫慄著,無力地靠在濕漉漉的青苔巨石上,坐在了泥濘中。綠石的另外一邊,是一個巨大的山坡。山坡下是一片空曠的低地,低地上散落著幾座白色的小木屋,青色的河流如同緞帶一樣漂浮在綠色的原野上。美麗極了。可是,在離那幾座白色的小木屋不遠處,一座巨大的白色骨山堆放在那裡。雨後的太陽照耀在骨山上,骨山發出粼粼的白光。骨山上堆滿了白骨。那種巨大的,是野牛的屍骸。那種細小的,是人的屍骸。整座骨山,目測大約有十多米高,一個農夫模樣的黑人正拿著糞叉整理骨山,將他身後的一堆新鮮的骨頭給叉上去,重新堆放整齊。這得是多少具屍骸?王耀祖完全想象不到。他的大腦已經失去了思考的能力。陽光冷冰冰地照在他身上,他試了好幾次想要站起來,可是站到一半,又無力地重新跌坐了下去。任何一個人,在看到這樣一座,用同族屍骸築成的『京觀』面前,都無法不動容。若說是兩國征戰,倒也算師出有名。可是,白人們又是為了什麼?大半部族還處於石器時代的印第安人對他們幾乎構不成威脅。這一切,只是因為白人們來到了這裡。他們像是打掃屋子裡的蟑螂一樣,要將所有的印第安人,斬盡殺絕!綠石的底部,歪歪扭扭的刻著幾行字。「上帝期許我們去傳播救贖之道,這就是我們的昭昭天命!」昭昭天命?誰的昭昭天命是以殺掉整片大陸的所有人為代價的?二百年前這片大陸上還沒有白人,印第安人總人數即便是以最保守的估計也在三千萬以上。可是現在呢?即使以最激進的方式來統計,總數都不會超過一百萬!並且每天都還在急劇下降。從喬治亞到俄克拉荷馬的血淚之路,每一寸的遷徙路上,都有印第安人在飢餓和皮鞭中倒下!從俄勒岡到墨西哥,每一天都有印第安人被驅逐出他們的家園!阿茲特克的特諾奇蒂特蘭城被永遠的摧毀了,深埋在墨西哥城的地底下!44歲的特庫姆塞酋長,他的皮被剝下來製成了磨刀帶,至今還掛在哈里森總統的書房裡!這就是他們的昭昭天命嗎?這就是他們的上帝所期許他們去做的事情嗎?這就是他們所謂的『自由』、『民主』和『正義』嗎?這就是他們的救贖之道嗎?「我!C!你!瑪!」王耀祖猛地伸出手來,狠狠地以手指摳動石刻的字跡。可是,直到手指甲都剝掉了,也沒有將這一行字剝落下來。媽蛋!老子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裡,招你惹你了?若這是你的天命,老子的天命又是什麼?一股腥甜的味道湧上喉頭。即使是在被荒原上那個白人俘虜的時候,他也未曾如此憤怒過。「去!你!嗎!的!天!命!」他撿起一塊硬石,一筆一劃地在上面寫著字。每寫一個字,心中的憤怒和不甘便愈加強烈一分!好!既然穿越來此,就讓老子來告訴你們,什麼叫做天命!什麼叫做他嗎的天命!我,王耀祖!——不,王耀祖已經死了!從此以後,我的名字,叫做斑鳩!就讓我斑鳩來告訴你們,什麼叫做尼瑪的天命!印第安人,也有天命!……過了很久。斑鳩終於平靜了下來。夕陽掛在天邊,像是在流血,染紅了地平線上的雲層。一首熟悉的旋律在他的心底響起,他忍不住輕聲地哼了起來。他彷彿看見了篝火、母親,還有部落里的人們,烤玉米的香氣縈繞在他的鼻端……突然,一聲嘰里咕嚕的說話聲從他的身後響起。他一驚,回過頭來一看,便看見一個長得五顏六色的印第安人正站在他的身後,朝著他說話。見他一臉疑惑的樣子,那個印第安人又連著換了幾種語言,連英語和西班牙語都嘗試了一遍。最後終於說出了一種斑鳩本身能聽得懂的語言。「斑鳩!你還不快跑,躲在這裡做什麼?」斑鳩一驚!「你……認識我?」「你的懸賞令已經張貼到綠石村來了!」那個印第安人說到:「你殺了一個白人,現在他們懸賞30個比索找你呢!」「啊?怎麼這麼快?」斑鳩驚訝地問到。「一大早騎警隊便過來張貼了懸賞令,現在荒原上到處都有賞金獵人在找伱呢!」斑鳩深深地吸了口氣,恨恨地看了一下山坡下那個巨大的屍骨山。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謝謝你來通知我。」斑鳩說到。「沒事,我也是印第安人。」那人自嘲地笑了一下,說到:「去年的時候,這裡還有一個名叫灰樹林的部落,現在,它們全都在那裡了。」他指了指山坡下的那座白色骨山。斑鳩看著這個陌生的印第安人,想對他說感謝,可是又覺得感謝的語言是如此蒼白。「我得走了!」他咬了咬牙,說到。說罷,他便站了起來,順著來時的方向,邁動了腳步。他走得很慢,步履沉重,像是一瞬間老了幾十歲一樣。沒有誰比他更明白,印第安人即將面臨的命運是怎樣。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他又豈能逃的脫?過了一會兒,他聽見那個印第安人又追了上來。「你要去哪裡?」「我不知道。」斑鳩搖了搖頭,緩緩地說到。天下之大,其實走到哪裡都是一樣。即便他是穿越者,那又怎樣?黑色的頭髮,黃色的皮膚,註定了他走到那裡都改變不了自己的命運。遲早有一天,他會變成荒原上的一具屍體——或許也會成為那座白色骨山的一部分。「我叫河狸,你或許聽說過我的名字。」那個印第安人跟在斑鳩的身後,說到。斑鳩並沒有聽說過『河狸』這個名字。但是這個叫『河狸』的印第安人繼續說了下去。「有一個仁慈的白人願意讓我做她的奴隸,他允許我替他兜售一些東西。我表面上的身份是個印第安商人,但我其實是反抗軍的一員。」「反抗軍?」斑鳩停下了腳步,眼睛一亮。「對,反抗軍!」河狸對他的表現很滿意,緊接著問到:「你有沒有興趣加入我們?」「你們的首領是誰?」斑鳩問到。「維克托里奧!」河狸驕傲地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