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雲公子
沈愛花沒有動,他的刀更是依舊安安穩穩的停在刀鞘中。
徐萬林的手卻仍然死死地按著孫長濤的腕。
孫長濤手被按住,一雙眼睛卻如出了鞘的劍,一直狠狠盯著沈愛花。
他呼吸沉重,面如寒鐵,但額角豆大的汗珠卻正止不住的一顆顆的往下滑……
沒有聲音,連風也停了,梨花下的飛狐狸似乎也已看得呆了。
也不知就這麼過了多久,忽然「啪」的一聲,孫長濤重重打落了徐萬林的手,然後他再也不說一個字,轉身便走,他走的很快,只不過腳下的步伐再也沒有來時那般從容。
徐萬林沒有回頭,更沒有拔劍,卻拱起了雙手:「佩服,佩服!沈兄果然武功高強,技藝過人,位列『新秀榜』第八,實至名歸!」
他嘴裡說的客氣,臉上卻又露出了那種不懷好意的笑容。
沈愛花也笑了笑:「開封名劍孫家,『疾風驟雨六十四劍』,果然也凌厲的很。」
「但他已用盡全力,沈兄終究還是連刀柄也未碰一下。」徐萬林居然顯得很悠閑,「敗了就是敗了,敗了並不丟人,不肯承認敗了才真是連臉也不要了。」
他看來絕非什麼正人君子,但說出的話居然如斯磊落。
這時,一旁的飛狐狸忽然道:「小舅子雖然敗了,可是姐夫還未出手,難道也敗了么?」
徐萬林仰面大笑,「說來慚愧」,他一邊說,一邊搖著頭,「雖然是姐夫,可是在下的武功卻未必勝得過妻弟,他既已敗了,我又何必出手?」
飛狐狸輕輕摘下一朵梨花,斜瞥了徐萬林一眼,目中竟似多了一絲讚許之色:「看來姐夫畢竟還是姐夫,做姐夫的總要比小舅子聰明一些。」
她修長白皙的手指銜著一朵梨花,緩緩送至鼻前,輕輕嗅了嗅,卻又忽然吹了口氣,掌心梨花被遠遠吹飛出去,緩緩落下。
徐萬林微笑道:「一個人想要活的久些,要麼老實,要麼知趣,幸好我還是佔了一樣的。」
飛狐狸眼波流動:「你當然不會是一個老實人。」
徐萬林大笑,「一點也不錯!」忽然,他目光一閃,針一樣盯在了沈愛花臉上,冷笑著緩緩道,「卻不知沈兄兩樣里佔了幾樣呢?」
沈愛花道:「徐兄覺得我佔了幾樣?」
徐萬林忽然嘆了口氣:「依我看來,沈兄也不太像是個老實人……」
沈愛花居然承認,苦笑道:「何止不老實,我簡直連識趣也不會。」
「如此一說,沈兄可就危險啦。」
「哦?」
徐萬林笑得神秘莫測:「沈兄半年來擊敗多位高手,位列新秀榜第八,已是大大的名人,須知樹大招風,招來的可不僅僅是兩隻小蜜蜂,說不定很快還會有狂風、颶風,沈兄務必還需多加小心才是啊。」
沈愛花微笑著:「多謝提醒,風大的時候我會盡量少出門。」
「沈兄客氣了,來日方長,我們必定還會再見……」徐萬林又拱了拱手,「我廢話實在說的太多了,擾了二位雅興,我還是快走的好。」他不等沈愛花回話,已微笑轉身,從容而去。
飛狐狸還在注視著徐萬林的背影,目光銳利,忽然喃喃道:「你說這人的武功當真不如小舅子?」
沈愛花沒有回答,過了半晌,才道:「你說的沒錯,姐夫畢竟還是姐夫,總要有比小舅子強的地方……」頓了一頓,卻又突然重重嘆了一聲。
飛狐狸轉頭:「你又嘆什麼?」
沈愛花故意提高了音調,笑道:「我嘆有的人一向自詡輕功無雙,如今被人家跟蹤一路,卻還不自知哩……」
飛狐狸居然也笑了,笑得既狡黠又詭秘:「你怎麼肯定我不知道?又憑什麼斷定我不是故意將他們引來的?」
沈愛花怔住,他的確不敢肯定,這時他才忽然發現自己又犯了一個錯,一個可能會致命的錯!
——那就是他不該小看女人的,更不該小看飛狐狸!
小看女人的男人最後往往都是栽在女人手裡的,這教訓,聰明的男人實在不該忘記。
「你故意把他們引來,莫非想借刀殺人?」
飛狐狸冷笑一聲,眼睛里卻充滿了暖意:「就算我想借,也不會借這麼樣兩把刀來!」
「為什麼?」
「因為他們還不配,因為我知道憑他們根本殺不了你,我只不過想試試你究竟會不會拔刀。」
沈愛花不說話了,卻忽然開始往前走。
「你要走?」
沈愛花微笑:「難道你看不出來?」
「你要去哪?」
「五味居。」
「剛剛你還說沒錢請我吃飯,現在怎麼又有銀子吃五味居?」
「剛剛的確沒有,可是現在已有了……」
說著,沈愛花伸出手,慢慢打開手掌,掌心竟多了一隻小巧精緻、金光閃閃的小花——金花。
飛狐狸的眼睛亮了,任何金光閃閃的東西都絕逃不過她的眼睛,她看得很清楚,這小花之前分明是別在孫長濤胸前衣襟上的。
想不到剛才那場疾風驟雨般的急攻,沈愛花不僅能從容躲避,居然還能忙裡偷閒,摘下了裝飾在孫長濤胸前的金花,而且看孫長濤的反應,好像根本還未發現丟了東西。
飛狐狸的神情變了,她又咬住了下唇,可這次卻並非因為生氣。
她看著沈愛花的眼神也變了,是欽佩、是仰慕、還是羞憤?
亦或者三者皆有吧……
酒很好,杯也很好,放著杯碟盤盞的桌子更好,這本來就是城裡最好的一間屋子。
鴻運客棧是城裡最大最好的客棧,但最好的客房一共卻只不過有四間。
雖然只有這四間上房,可是洪老闆自開業以來,還從不曾將這四間客房一起租出去過,原因沒有別的,只因一個字——貴!
貴的東西通常也都有一個原因——好!
好的東西當然要貴,這四間客房用洪老闆自己的話說:「就算是微服私訪的天子住進來,也應該滿意了!」
只可惜他的客房裡還從未住過天子,但前天店裡還是發生了一件從所未有的怪事——清早剛剛開市,四間最好的上房居然一下就同時租出去了!
洪老闆當然歡喜,要知道單單這四間客房的房費,就足以夠他運營幾個月了。
歡喜之餘,洪老闆也很好奇,他很想知道租這四間房的年輕人究竟是什麼人。
雖然他也曾旁敲側擊,含笑打聽,可是這四個年輕人卻根本連正眼都沒瞧過他一下。
他們錦衣華服,風流瀟洒,洪老闆雖不是江湖人,可是江湖客見的多了,多多少少也能猜出幾分。
據說現今道上的人物,最有名的年輕人也是四個,他們被稱作「青雲四公子,」因為他們從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站在了大多人一生也未必能企及的高度,他們腳踩青雲,高高在上,聲動九州,傲視群雄!
「難道這四個公子哥兒就是『青雲四公子』?」洪老闆這麼想著,卻再也不敢去證實。
他也不必去證實,因為只要他們付得起房錢,無論是「青雲四公子」,還是「吃土四傻子」,又有什麼區別?只不過都是來送錢的客人而已……
客人的菜已上齊了,沈愛花美滋滋的吃著一塊糖醋排骨,飛狐狸卻好像沒什麼胃口。
她一直都在冷冰冰地注視著沈愛花,忽然道:「你的胃口可真不錯!」
「難道你沒胃口?」
飛狐狸道:「徐萬林最後說的那段話莫非你聽不懂?」
「當然能聽懂,他說這幾天要颳風了,幸好我最近沒打算出遠門。」
飛狐狸白了他一眼:「你知不知道,其實這次一起來的,不只是孫長濤和徐萬林兩個人!」
「還有別人?」
「有,而且是兩個!而且這兩個人你也一定都認得。」
「我認得?他們是誰?」沈愛花終於抬頭看了飛狐狸一眼。
飛狐狸表情忽然變得很嚴肅,一字字緩緩道:「一個姓諸葛,一個姓公孫……」
聽見這兩個姓,沈愛花終於肯放下他的筷子了,試探著道:「你是說諸葛華和公孫錦?」
「除了他們,還有誰能讓徐萬林和孫長濤做小跟班呢?……」
酒杯又幹了,徐萬林又為自己緩緩斟滿了一杯,他如此自斟自飲已有四杯。
桌上的酒杯一共有三個,但坐在杯后的卻只有他一人。
客房富麗堂皇,美輪美奐,屋中每一樣陳設、每一個裝飾,都是經過精心挑選設計的,使得這間屋子看來既華美,又不失溫馨舒適。
公孫錦正坐在窗邊高貴的花梨木椅子里,他的人看來卻更加的雍容華貴!
他戴金冠、穿錦袍、束玉帶、蹬官靴,冠上十二顆大如鴿卵的明珠燦如星斗,閃閃生輝。
他的每一寸衣料竟彷彿也是鍍了金的,金光閃閃,燦爛輝煌。
他簡直就像是一個金玉堆成的財神爺,只不過財神爺卻還沒有他這般英俊年輕。
他的臉似笑非笑,手指白而修長,正用一隻小巧的銼刀,小心翼翼的打磨著自己的指甲,彷彿世上再也沒有什麼事比得上他修剪指甲重要了。
可他卻還並非這屋子裡最讓人敬畏的人,最讓人敬畏的,是這間屋子現在的主人——諸葛華。
諸葛華站著,他能站著的時候就很少坐著。
他的腰筆挺,頭高昂,正如標槍般站在一堵牆前,背負著雙手,面對著牆壁。
他冷峻、沉默、恃才傲物,彷彿永遠也不會笑,永遠都站在別人企及不到的雪山之巔。
別人也絕不會想站到他三步之內,因為站在那裡會讓人覺得冷、不舒服、想逃……
他凝視著牆壁,只因牆上掛著一幅橫幅長卷,卷長超過八尺,寬至少也有三尺,卷上有畫,畫的正是流傳千古的一場大戰——《火燒赤壁圖》!
烈焰衝天,江水如沸,人馬奔嚎,天上的寒星卻如一對對冷眼旁觀的眼睛,既無言,又無情,唯有江畔那峭壁被滿江戰火照耀,一片赤紅如血……
魏武曹操,梟雄一世,滌盪中原,雄踞半壁,赤壁一戰,卻也折戟沉沙。
自古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江湖事,世上事,多少事皆莫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