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明朝物價初探

005 明朝物價初探

――明朝老百姓生活咋樣?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奇特的朝代,中央財政收入空前絕後的低,而民眾生活質量跟歷朝歷代相比,好像並不算最差的,甚至好過某些經濟發達的時代;社會的持續穩定時間是比較長的,農民起來造反的時間也是比較晚的,明朝歷時276年,社會起碼保持了差不多200多年的安穩時期,而不像多數的封建朝代那樣,從政權建立伊始就伴生著不間斷的大規模農民起義和嚴重階級矛盾衝突。明代給後世歷史學家留下太多難解之謎,據說也是史學界研究最多卻看法最不統一的一個朝代,尤其對滅亡之因,說法多多,莫衷一是。

鄙人沒有多少文化,既不是歷史學者,也無意涉足明史研究,更不探究社會政治敏感問題。本文僅對明代物價現象做一淺窺,純屬率性之為、遊戲之樂、無聊之舉,無它。山野之人,門外之言,殊難嚴謹,求諒。

我認為,明代作為一個大一統的封建帝國,既沒有外來民族壓迫之痛,也沒有割地賠款之辱,人口又相對較少(人口高峰時也不到一個億),加之草根皇帝朱元璋的勵精圖治以及朝廷對官員的種種約束制度,所以社會生產力雖然低下,可是官民反差不太大,社會貧富差距不彰顯,底層老百姓生活還算殷實安逸,所以階級矛盾在開國兩百餘年的長時間裡面並不凸顯,這是明代社會的一個基調。只是後期統治集團自己出了毛病,才導致經濟危機,引發各種嚴重社會問題,引爆了農民起義,加之地主階級的內部(南北集團)矛盾加劇,促使了明帝國加速滅亡。但無可否認的是,在早中期乃至中後期的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老百姓的生活水平還行,遠高於其後喪權辱國、**透頂、貧富差距懸殊的清朝。通過閱讀史料發現,如果把明朝的銀兩跟當下的幣值進行換算,明代老百姓竟然比現在生活不差許多!起碼在吃穿用住等基本生活條件方面好於現在。大家信不信沒關係,看數據吧。

一兩銀子等於多少人民幣

明朝米價在開國早期的洪武二十八年及其以後一個較長時期內,基本穩定在一兩銀子可以購二石大米的水平。根據《明史?食貨二》:「於是戶部定:鈔一錠,折米一石;金一兩,十石;銀一兩,二石。」(石,計量單位,古書中念shi二聲,現在念擔dan四聲)明代1石米重120斤,但明代的「斤」比今天的「市斤」重一些,據文獻和考古證明,明代1斤約合今天1.5733斤,接近1斤6兩。那麼,1石就等於120斤×1.5733,約合現在的188.8市斤。「一兩銀子買二石大米」的概念放在今天就是實際可購買377.6斤大米。按2007、2008年中檔大米市場均價1.8元/斤計算,一兩白銀就是377.6斤×1.8元==679.68元人民幣,為計算方便,就算680元吧。

到了明朝萬曆年間及其整個中晚期,米價漲了。1石米的價格浮動在7錢至1兩銀子之間,即物價比一二百年前漲了四成到一倍,或者說幣值縮水四成到一倍。咱們仍按米價1斤1.8元進行對比換算,可知明代後期1兩白銀的購買力,相當於今天人民幣340――408塊錢之間,為了計算方便,姑且折中為374元,作為換算明代後晚期物價的尺度。

請記住這兩個比價:明朝前期中期1兩銀子相當於今天人民幣680元;明代晚期1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374元。

此外,還請記住幾個主要的換算比率,下文敘述將碰到這些概念:

一是,明朝的金銀兌換比率為1:5,即1兩金==5兩銀(而明以前,如宋代為1:10)。

二是,銀的計量單位是兩、錢、分,十進位,即1兩銀==10錢銀,1錢銀==10分銀。

三是,銀和銅錢的換算。明朝早期和中期交易經常使用銅錢(當然不是全銅,而是含銅量較大的金屬鑄造物);在晚期由於中國和西班牙、墨西哥交易量暴增,大量海外銀子流到中國,中國才開始使用銀子作為主要貨幣。從那時開始,銅錢逐漸就不用了。減少使用銅錢的另一個原因是銅錢的幣值低、重量大,即使穿成串也攜帶不便。我們為著分析論述方便,也為使大家形成清晰明確的價格印象,在這裡有必要說清楚銀和銅錢之間換算關係:

1兩銀==1000文錢==1貫(吊)錢。比如,人們所熟知的清代朱素臣根據明代作家馮夢龍小說《醒世恆言》改編的著名戲劇《十五貫》,描寫婁阿鼠盜竊了15貫銅錢,其價值量就相當於15兩白銀。不贅。

首先看看明朝人的工資收入

――柴薪皂隸:明朝官府規定,百姓有給國家服役的義務,服役包括服兵役,也包括為官府和官員做雜役。服役不是無償的,而是有工資收入。給官員當差做雜役的人,有一個職稱,叫做柴薪皂隸,主要職責是為當官的買柴燒水、干雜活,類似於現代的家政服務員,或領導家的勤務員吧。此類人年收入20兩,在明代中早期就是年薪13600元,月均工資1133元,比現在大中專學生就業初期的平均工資高一些。即使到了明代中晚期,20兩銀子的年薪,也相當於7480元,月均收入623元,比一般中小城市的社會平均工資線還略高些。

明朝規定七品正堂(正處級)可以使用四名柴薪皂隸,縣丞二員各使用二名,主簿使用二名,典史使用一名;上述官員每人還可以使用馬夫一名,也都是由國家付工資。

――馬夫:給政府公務員趕馬的人,相當於現在的小車司機。年收入40兩,計每年工資27200元,月工資2266元,比我這有著40年工齡的縣處級退休老幹部每月工資還多一千多元,很羨慕啊哦。

――明朝縣官:正七品每月俸祿7.5石或一年45兩白銀。年薪等於45×680=30600元,比司機的年薪只多5兩。七品縣官45兩白銀跟馬夫40兩白銀年俸差不多,可見明朝公務員工資不算高,在歷朝歷代公務員工資收入當中,明朝大概算是最少的了,跟一般老百姓的工資相差無幾,所以官民薪俸反差不大,貧富距離不算太大,階級矛盾不十分明顯。這算不算明朝維繫較長時期社會穩定的原因之一呢?

當然,朝廷為了籠絡、穩定公務人員隊伍,使之安心本職工作,在薪俸之外給予一些固定待遇:縣官、典史等官員的住房、出行、皂隸人員、衣食花費以及筆墨費,基本由國家支付和補貼;縣處級幹部的其它待遇還有,配備柴薪皂隸4個、馬夫一個,這5個人工資由國家支付,冬夏官服和筆墨費也由國家補貼。如果你是新官上任,還可以先拿到40兩的修理費。這筆隱性收入也是很可觀的,可使公務員安心從業,不輕言辭官下海經商或者搞**創收。綜上可知,他們的年俸講的是直接收入,即今人所謂上交給老婆的工資條收入項。

――學生:《明史?食貨志六》記載「(考上了秀才)廩膳米人日一升,魚肉鹽醯之屬官給之。」每人每天給一升米約2斤,另給魚肉油鹽。一個人吃足夠。假如該秀才已結婚生子,全家人幫著吃,那就有點緊張。不過,明代有一個時期非常優待秀才,在那個時期秀才每月廩膳費達到1兩白銀,相當於現在的6800元,可見供養一家人吃飯絕對沒有問題。需要說明的是,明代的學生概念不是現在的學生概念,現代的學生在明代只能算做童生,童生考成秀才入了縣學才叫廩膳生,才可以「食廩」,所以明代秀才不幹活也可以生活,政府白給錢。只是不幹活只吃「廩膳」,會比干工作的人顯得清貧,所以那時有「窮秀才」之稱。以上資料是筆者根據明萬曆年《宛署雜談》、清代康熙年《明史》整理,精確與否,不敢自斷,僅供參考,你不怕麻煩也可自己去翻書、測算。

――街頭挑擔賣油的小販:一年收入約20兩,計人民幣13600元。「每日所賺的利息,又且儉吃儉用,積下東西來,置辦些日用家業,及身上衣服之類,並無妄廢。」除去一年用度,省吃儉用的話,可剩餘16兩,所以記為年收入20兩。馮夢龍在萬曆年至天啟年寫有《三言》,其中《賣油郎獨專花魁》中,小販子秦重這位同志只有3兩白銀的本銀,街頭賣一年油除去一年日用開支,還能剩餘16兩白銀,即投入產出比為1:5.33,利潤率還是相當可觀的,當然從事街頭販賣的商業規模太小,總是發不了什麼大財的。但如果僅從利潤率角度來看,1:5.33的投入產出也是挺雷人的,比之後來任何現代化產業行業都夠牛。說句不著邊際的話,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業平均利潤率通常只在14%上下,當然房地產、販毒、賣軍火、海盜行業除外。據知,全國銀行業的平均利潤率通常維持在1%就不錯了。報載,2008年大連整個銀行業,以7226億元的總資產,贏得1.15%的利潤。又悉,排名全國第二的大商集團曾連續多年利潤率達不到1%,最近三兩年才突破1%大關。相比之下,明朝個體工商戶收入不賴吆。當然,大商集團這類巨無霸企業在帶動就業方面的強大社會功能也是任何個體戶無法企及的。

――殺豬的:范進的老丈人胡屠戶對窮秀才范進說,「每年尋幾兩銀子,養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你老婆是正經。你問我借盤纏,我一天殺一個豬,還賺不得錢把銀子,都把與你去丟在水裡,叫我一家老小嗑西北風!」(《儒林外史》)。儘管胡屠戶是在那裡摳門哭窮,可是一天一錢,一月3兩,一年有36兩進項,也挺雷人吶!殺豬的收入直逼政府部門開小車的了(馬夫),約合24480元。我們不了解胡屠戶究竟生活在明朝的前期、中期、後期,即便他是後期之人,年收36兩也摺合人民幣13464元,月均收入過千元,比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工人老大哥們收入高嘛!是社會生活的折射和典型反映,胡屠戶的收入應當是那個時代那個階層的一般代表吧,鄙人以為具有一定可信度。

――農民:農民的收入是多少?農民「人給地十五畝,蔬地二畝。」「新耕地免租三年。」假設那時農業技術相當落後,耕種水平極低,只及現代產量的1/2或2/3,那麼農民每畝約能收穫250或350斤大米,就按正常年景平均畝產300斤計算好了。南方一年可收二季,北方一年收一季,南方農民人均毛收入16650元,北方農民人均毛收入8325元,那時沒有肥料開銷,除掉種籽、農具、水利開支以及畝稅(明朝每畝收稅一斗,約20斤大米),如果一家五六口、七八口人幹起來,每一兩年蓋上一套磚瓦四合院應當是不成問題的,每個兒子結婚都是可以有房子住的。以上還沒把每人2畝蔬菜自留地的收入計算在內。可以想象到,農民家庭生活小康是大體可以肯定的事情,應該也是當時比較普遍的狀況吧。

第二,看看明朝物價

為保證此文具有公正客觀性和一定說服力,我們不採取經濟狀況較好、物價水平較低、CPI指數不大的明代早期情況作為例證,而是以明代後期的萬曆年物價為例:

大米――白銀1兩,可買2石,即377.6斤。約合人民幣0.99元左右/斤。

上等豬肉――白銀1錢六分,可買8斤。約合人民幣13.2元左右/斤。

上等羊肉――白銀1錢二分,可買8斤。約合人民幣9.5元左右/斤。

牛肉――白銀七分五厘,可買五斤。約合人民幣9.9元左右/斤。

五斤重大鯉魚――價值白銀1錢。約合人民幣13.2元左右/斤。

栗子――白銀6分五厘,可買五斤。約合人民幣8.6元左右/斤。

一隻活肥雞――白銀4分。約合人民幣26.4元/只(這隻雞究竟幾斤幾兩不詳)。

白布――四匹價白銀8錢。合人民幣元132.2元/匹(那時一匹布幅寬幾尺長為幾丈未及考察)。

棉花――一斤價白銀6分。合人民幣39.6元/斤。

高級紅棗――100斤價白銀2兩5錢。合人民幣16.5元/斤(估計是干棗)。

會試用黃絹傘――二把價白銀六分。合人民幣3元/把。

刑部用鐵鍬――五把價二錢五分。合人民幣33元/把。

官用桂圓――白銀一錢二分五厘,可購二斤八兩桂圓。合人民幣29.5元/斤。

以上物價根據明代萬曆年《宛署雜記》整理換算,可以看出主副食品的價格水平比現在都低。大家要知道,這個時候明代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此前的二百年間,物價可能更低。

其它方面的消費是個什麼水平?明代人創作的小說《水滸傳》當中,楊志在東京賣刀的時候,牛二曾說「甚麼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這部小說雖然以北宋末年為背景,可是作者施耐庵(一說施耐庵跟羅貫中合著)生活在明朝,創作在明朝,其寫作運用的知識內容以及生**驗必然與明代現實情況緊密相關,因此作品反映的情況也可作為了解時代的佐證。明代那時候,一兩值1000文,牛二說30文能買到一把菜刀,折算成人民幣就是11.22―20.4元之間。考慮到當時沒有工業化煉鐵技術,各類刀具應屬稀罕物,價格不菲,否則楊志也不會把身上的刀作為最值錢的東西拿來賣。所以我們把牛二說的這個菜刀按高的價格20多塊錢去計算,那也跟我們現在買一把菜刀差不多嘛。更別說現在好一點的菜刀,大商場和大超市一般賣到三五十元甚至百八十元不等。

再如,《水滸傳》第四十四回記載,戴宗、楊林在薊州請石秀吃飯,楊林扔出一兩銀子讓店家隨便上酒菜,於是「酒保接了銀子去,一面鋪下菜蔬果品按酒之類」。這一兩銀子(價值374――680元錢)在我們現在大酒店裡請客肯定不夠,中檔酒店也得省著點花,當然在街邊小店、大排檔、燒烤店什麼的,還是可以點些酒水菜肴的。可是你要知道神行太保戴宗、錦豹子楊林都是梁山重要幹部,況且被宴請的又是他們心中敬佩的英雄好漢石秀,這些人到了一塊喝酒吃飯,估計不會安排在什麼簡陋小店,再者說薊州在當時也是一個重要城市,並不是窮鄉僻壤之地。這麼一想,還真是不得了,幾百元錢當時能在夠檔次的酒店隨便造!可想當時社會生活的舒適程度。

房地產價格。先說普通民房價格:《三言?趙春兒重旺曹家莊》記載,「可成道:『在墳邊左近,有一所空房要賣,只要五十兩銀子。若買得他的,到也方便。』春兒就湊五十兩銀子,把與可成買房。」低檔房產50兩一宅,按明代物價最貴時期換算,約合人民幣3.4萬元。大家知道,農村人住房總要比城裡寬敞一些,再不濟的民房也得兩明一暗那種三間結構的,更別說房子無論大小還都有個院套兒啥的。就按農村最低居住標準三間房計算,每間面積就打50平米,那套宅子的建築面積應該在150平米左右(院子面積忽略),算下來約合人民幣227元/平方米售價,這個房價貴還是賤,大家自己算吧。

再看看高等大宅院是個什麼價位:最近網上有一位黃山的朋友,說他親眼看到過一張明代的房契,寫的是萬曆十五年七月初四,安徽黃山許先生,在當地買到一所大宅院(別墅),該別墅佔地5畝,建有樓房3間,平房28間,連房帶地,花去紋銀106兩。明代一畝約有638平方米,5畝就是3190平方米。3間樓房加28間平房的面積大約465平方米。像這樣一處別墅,放到今天的北京、上海、廣州、大連、南京等高房價城市,沒有幾千萬大概買不到吧?即便在黃山這樣的小城市,當前售價也得在300萬以上不是?可那位許先生只花了紋銀106兩。在萬曆十五年,一兩銀子相當於今天374元,106兩銀子也就是人民幣39644元。放在今天,這點錢甭說買別墅,買別墅里一間廁所夠不夠也還難說。這位網友原先懷疑買主許先生是惡霸地主之流,搞強買強賣,才以如此低價買那麼大的宅子。後來他仔細研究發現買主也就是一普通百姓,壓根兒不具備強買強賣的資格。另外房契上寫得明白:「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一百陸兩整。」說明除了買賣雙方,還有中間人幫著估價,而且是按「時值」,也就是按市場價格操作的。

如果大家以為這是個案,不足以說明當時高檔住宅的行情,筆者給你找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例子。《三言?桂員外途窮懺悔》記載,「施小舍人急於求售,落其圈套,房產值數千金,郭刁兒於中議估,只值四百金。」這段話給我們的信息是,首先,員外的住宅應當是那種高檔次的大房子,這一點大概毋庸置疑。其次,那時候進行固定資產買賣都有中間人(中介)參與,承擔作價、作保、作證、立契的功能,三面議定方可交易。即是說,這個房子值多少銀子,買主賣主說了都不作數,中間人說的價位才是公道的行情。你桂員外事後說那個宅子「值數千金」,恐不足信,有得便宜賣乖之嫌。筆者認為最終的成交價――「值四百金」是三方共同認可的,這才是桂員外這所豪宅在當時市場的基本價格。於是我們可以測算,明朝前中期一金約等於4兩銀,中期後期等於5兩銀,史學家和金融學家一般按5兩銀平均計算明代金價。既然該豪宅是按400金易手的,那就相當於2000兩白銀,也就相當於今天花74.8萬元人民幣買了一座豪華級的花園別墅。我曾想,這座豪宅如果今天交易,沒有幾千萬到一個億是拿不下的。由此我們可以大略知道,明代房價的確不算高,萬曆年以後的房價尤其便宜。

順便說一嘴,房地產價格,應隨一定社會經濟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的起落而漲落,不能反過來,經濟滑坡了、居民收入減少了,它還往上漲;另外,它的漲幅降幅應跟任何其它消費品價格走勢大體一致,不能像脫韁野馬那樣單獨冒進;其三,任何行業的平均利潤率應相差無多,如果哪個行業利潤奇高,就不正常。反觀現在的房市,顯然是違反了經濟規律,原因在哪裡呢?

以上列舉幾項事關民生的價格。那麼,是不是明代所有物價都便宜呢?也不盡然。從史料發現,明代的鹽一直都貴,到了萬曆十五年以後更加貴的離譜,價格近乎瘋狂了,買一斤鹽摺合人民幣約70元。食鹽是民生必需品,歷來為朝廷專賣,在別的朝代也貴,也是由官方壟斷的買賣,不獨明代如此。稀缺資源壟斷經營無可厚非,問題出在經營的人和制度有毛病,把專營的權利當作謀私的平台,那還不出事?此為後話,下一篇文章探討。

物價是社會溫度計。縱觀明朝總體物價水平,跟當時生產力水準以及老百姓收入狀況,還是相適應的,老百姓的基本生活也是安穩和富足的,起碼從開國到此後兩百餘年的長時期內保持了社會基本穩定,沒有出現民不聊生的危困局面。老百姓要是吃不飽飯,過不下去,社會就要動亂了,這也是歷史規律。

第三,再嘮嘮明代的社會保障

《明史?食貨一》:初,太祖設養濟院收無告者,月給糧。設漏澤園葬貧民。天下府州縣立義冢。又行養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賜爵。復下詔優恤遭難兵民。然懲元末豪強侮貧弱,立法多右貧抑富。

明太祖朱元璋不允許社會上有叫化子和流浪漢,每個縣都設立養濟院免費收留這些人。《宛署雜記》載「每名口(原書如此)月給太倉米三斗,歲給甲字型檔布一匹。」入養濟院的條件是:「查都城內外之老疾孤貧者,籍其年以請。」不過,社會福利太好也不行。有的人看中養濟院這份待遇,發達了也不走,混在裡面撈實惠,「間有家饒衣食、富於士民者」。

遇水災旱災流亡的人,凡有力可耕者,國家給田每人15畝耕種,給牛和農具。

貧民沒錢買地葬的,國家給地。

老人八十歲以上的,國家賜爵。爵是有收入的,也就是國家養老,不過要等到八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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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科技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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