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讓他覺得新鮮
這天,沈惟之剛走出公司大樓,就看到林南初拎著兩大袋的東西站在門口。
「你怎麼會來?」沈惟之走過去,問。
「有些人不是說我不夠在乎他嗎?親自下廚賠禮道歉怎麼樣?」林南初抬起手裡的袋子笑著說。
這是一種久違的感覺,因為以前的林南初每次惹他生氣,都是下廚做一頓飯,好聲好氣道歉的,「行吧,看你這麼誠心誠意的份上。」沈惟之陰鬱幾天的心情算是好了一些。
「可是,我手酸。」林南初憋著嘴說。
「好,我幫你拎。」今時今日的林南初撒嬌時竟然讓他十分受用,沈惟之脫口而出答應道。
就在兩人有說有笑的前腳離開,後腳楊詩晴正好走過來目睹到這一幕,頓時妒火衝心,想衝上前,但又生生忍住。她好不容易把沈惟之哄回來,答應替她還那筆信用卡,可不能再惹惱他了。
按照沈惟之的話,他們還需要林南初這個提款機。
林南初跟著沈惟之回到家裡,「東西我直接放到廚房了。」
「嗯好啊。」林南初把包放在玄關那裡的柜子上,然後看了眼地上擺放的女士拖鞋,一看就不是她的碼。
沈惟之從廚房出來,見林南初看著拖鞋若有所思,上前道,「給你買的,不過好像買大了。我正準備換呢。」
「沈總,咱倆多少年了?」林南初笑問。
「從大學的時候,到現在也有三四年了。」
「三、四年,你都沒記住我穿多大碼的鞋?」林南初悶聲問了句。
沈惟之張張嘴,正要解釋,只見林南初抬頭故作振作的樣子道,「看來是我來得次數太少了!」
「啊?那你以後常來。」沈惟之愣了下說。
「你上一天班累了,休息一下,飯很快就好。」說完,林南初換上那雙不合腳的拖鞋,然後徑自走到廚房開始忙活起來。
沈惟之站在原地轉身看著林南初,總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往常林南初這麼好糊弄,他會覺得理所應當。可今天,怎麼反倒讓他有點愧疚了??
瞅著林南初在廚房系圍裙的樣子,沈惟之還莫名憧憬起了婚後生活,嘴角上揚,剛笑了沒幾秒,「南初,你等等。」突然臉色一變,跟著就走進了廚房。
只見林南初剛開始架勢挺足,可拿出菜刀剁雞腿的樣子,就讓沈惟之知道,如果讓林南初繼續下去,他這個廚房可能就不保了。
「你怎麼進來了,你出去你出去,我肯定給你好好做頓飯。」
「南初,我記得你以前做飯不是有模有樣的嗎?」沈惟之說。
「我那都是裝模作樣的,外賣買回來裝裝盤。」林南初擺擺手,訕訕一笑,「你別生氣啊,今天我肯定可以,我看了好幾天視頻努力學習做足了準備呢。」
沈惟之挑挑眉,「看視頻學習?」
「我保證眼睛學會了。」林南初眨巴著眼睛,表情無辜。
「算了,我來吧,」沈惟之輕嘆口氣,「你出去等著吧,我來做。」
「你做飯?」林南初一整個驚訝了,在她的記憶中,沈惟之這樣的人,怎麼可能為被人下廚做飯?
「會一點。」沈惟之推著林南初出了廚房,然後把她身上的圍裙解開,「很快。你隨便玩。」
「那就辛苦沈總啦。」林南初笑著道,「哦對了,我得留個證據,這可是沈總第一次為我下廚吧,必須紀念一下,回頭給我爸看。」
「你呀。」沈惟之無奈一笑,真的開始收拾起食材來。
要放以前,這些事,他根本不屑做,可看著林南初的細微小表情,就不自覺的接過來做了。
林南初,真的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
現在的林南初,讓沈惟之覺得很新鮮,自然他也就願意做一些以前不可能做的事情。
這一邊,林南初拍了個沈惟之在廚房做飯的照片,然後發了個朋友圈,僅楊詩晴可見。
配字:沈總親自下廚,太幸福了吧。
這一條朋友圈,足以讓楊詩晴惱羞成怒。
達到目的的林南初回到客廳,樂得輕鬆,便四處打量起來,一眼便看到沈惟之放在沙發上的電腦包。
她仔細回憶了一下沈惟之的做事風格,想著關於王秘書的那些東西,會被沈惟之放在什麼地方。
以沈惟之的腦子,他是不會把東西留在公司電腦的,因為王秘書會輕而易舉找到。
那麼,肯定就在他自己電腦里。
可要用什麼理由,打開沈惟之的電腦呢。
「沈總,我可以用你的電腦追劇嗎?」廚房門被拉開,林南初探出個腦袋問。
「電腦在包里,用吧。」沈惟之道。
「謝謝沈總。」
廚房門關上后,沈惟之有過一秒遲疑,但轉念一想,就憑林南初,能做什麼壞心思?
而這一邊,林南初打開電腦,先是找好了一部劇,放在那兒。然後開始在電腦里到處搜索,但都一無所獲。
「隱藏文件夾嗎?」林南初喃喃自語了一句,「還是在網盤,郵箱里?」
這些,不知道今天能不能找到……
早知道買點複雜的食材了。林南初默默想到,把界面切回了電視劇。
剛巧沈惟之這時端著第一盤菜出來了,看了眼林南初津津有味看劇的樣子,「看什麼呢,這麼認真?」
「霸道總裁愛上我。哈哈哈。」林南初笑說,「一會兒一起看啊。」
「我可不愛看那個。不過陪你,可以。」沈惟之歪頭一笑,「馬上可以吃飯了。」
說完,他又回到了廚房裡,就在這時,林南初的手機響了。
楊詩晴發來的。
一張圖片,一個幾天前剛剛檢查的B超單。
隨即,就是一段文字:我懷孕了,沈惟之的。
林南初嘴角露出嘲諷的笑容,並未回復,心生一計。
楊詩晴等了十幾分鐘,沒等來林南初的回復,心裡有點著急,沉不住氣的她又發了個信息過去。
『林南初,孩子已經快三個月了,你應該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吧?我跟沈惟之其實早就在一起了。』
『林南初,沈惟之給你做飯是第一次吧。其實他經常給我做飯。對了,你腳上那雙拖鞋,是我的。』
『林南初,認清現實吧。』
一連三條,楊詩晴總算等到了回復,卻見林南初寫道,『怎麼跟你金主爸爸說話的?有本事你過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