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開幕日
童安鎮地處城鄉結合部,且緊挨著816國道,交通十分便利,因此周邊開了不少機械廠。
而往往有機械廠的地方,一般又會設計輕工廠,服裝廠,紡織廠,這是因為機械廠基本只招男工,這些輕工廠則就專招女工。
務農的收益自然遠比不上進廠打工,故此童安鎮的男男女女都相繼進廠做工,鎮里種植少了,那養豬的也就少了。
從而又導致了原先吃香的殺豬匠這個職業在童安鎮走向了沒落。
不少殺豬匠也被迫改行,紛紛進廠打工。
唯獨鎮上的余老漢還在堅持著這門手藝,因為僅剩他一人,倒也還能混個基本溫飽。
這天他又接了一單,在主人家酒足飯飽后才騎著那輛三八大杠的自行車,沿著816國道,朝家的方向騎去。
月光下,余老漢哼著小曲,時不時還打個嗝,看起來很是滋潤。
突然,自行車前輪不知道壓到了什麼,向一邊滑去,猝不及防,哐當一聲,連帶著自行車,余老漢摔了下去。
「哎喲!」
這一跤摔得可不輕,余老漢一隻手撐著腰,一隻手摁在自行車上,艱難的起身。
「這也沒下雨啊,怎麼有一灘水,哎呀媽,這四周也沒有水溝啊!一定是那些開車的司機到處亂排廢水,天殺的。」
這條路余老漢經常走,可從未發生過這種事,氣的是一肚子的火,扭了扭腰,正彎身去扶車子。
突然,一股血腥味撞進了他的鼻腔內。
地上這灘難道不是水?而是血?
余老漢開回推動車子,前車車輪開回在那灘不只是水,還是血的那塊地滾動,結果發現十分粘稠。
余老漢用力將車頭提起來,輪子離地,拉出的粘稠更長了,這……這還真是血啊!
為了證明自己的判斷,余老漢拿出踹在屁股兜里的手電筒,打開一看。
那灘在月光下黑的反光的一大灘東西,赫然是深紅色的啊!真特娘的是血。
余老漢不僅殺豬,為了能接到更多的活,雞鴨他也殺,由於收費便宜,還真有不少婦人叫他去殺。
故此,根據他的職業來判斷,這似乎不像是家禽的血,而且雞鴨的血量沒這麼多。
豬血倒是有這個量,問題是豬血他是見得最多的,更不可能是豬血。
國道邊,發生的交通事故可不少,這不會是人血吧?
想到這兒,余老漢心頭一緊。
他拿著手電筒,身前身後照了照,前後沒有人家,只有一條馬路向黑暗的兩頭無限延伸。
此情此景,偏是還刮來一陣風。
余老漢倒吸一口涼氣,騎上自行車正準備要走。
結果又讓他發現這血是從旁邊地勢較高的位置成數條很細的線路,歪歪扭扭匯聚於此的。
此刻,還在緩緩的繼續往下流。
他怕啊!
可他又真是好奇啊!
余老漢用力吞了口唾沫,將車子撐好,拿著手電筒搓手搓腳的順著這些細流往前摸索。
走了僅僅不到十步的距離,就被一堵圍牆給擋住了,圍牆的那邊是正在建設的工廠,因為剛剛動工不久,晚上並沒有人在裡面值班,裡面也是黑燈瞎火的,只能看到一些工程車停在樹底下。
余老漢收回視線,繼續尋找血流來源,結果在圍牆下看到一個微微隆起的小土堆,農村人一眼就能看出,這個土堆是新堆不久的,連周圍被挖上來的稻草都還是新新鮮鮮的。
余老漢盯著那個新土堆看了好久,他想將其挖開,看看裡面埋著的到底是什麼。
可他又害怕,總感覺周圍有無數雙眼睛盯著他,他甚至都不敢再回頭看,深怕一回頭,突然出現一張極其恐怖的臉。
不知不覺,余老漢滿頭滿臉全是汗,衣服也被浸透,就像是剛從水裡被撈上來一樣。
剎那之間,余老漢猛的回頭,沖向自行車,騎上撒丫子就跑。
這一夜,余老漢煎熬的不行,一旁的老婆子總問他發生什麼事了,余老漢只說可能遇見晦氣事了,然後就不讓她再多問,讓她趕緊睡。
終於熬到了天亮,余老漢馬上叫上鄰居幾個人,扛著鋤頭,單手騎車回到了昨夜那個令他心驚膽寒的摔跤地。
那灘血已經乾涸了。
余老漢已顧不得路邊那灘血,他帶著幾個人放下自行車,直接奔著那個小土堆而去。
不挖不知道,一挖下嚇一跳。
刨開土堆,裡面是一具血肉模糊的女屍,因為臉上有土,莫名的又多增添幾分恐怖感。
余老漢慶幸昨晚沒動手,要不然不嚇死,半條命就沒了。
在他們看來,這應該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很快交通部就來人了,一開始來的幾個人也都認為是交通肇事逃逸。
那會兒,可不像現在這樣,馬路上到處都是攝像頭,當時816國道一個攝像頭都不存在,至於查超速,查酒駕什麼的,那都是交通部設卡查的。
於是,交通人員對現場進行拍照后,就準備尋找家屬,將屍體交還給家屬,讓死者先入土為安。
至於能不能找出肇事逃逸者,那就看天意了,夜深人靜的,基本懸。
而就在隊員們準備動屍體的時候,帶隊的隊長突然開口道:「好像不對啊,你們都先別動屍體。」
隊員們詫異的看著他。
隊長拖著腮幫,盯著屍體打量的好久,死者是被車撞死的這點是可以肯定的,但肇事者為什麼要把她的衣服給脫光,通通蓋在她身上呢?
還有,按照正常交通案來看,司機肇事後,第一反應是驚慌失措,上車就跑才對。
可這個傢伙,不僅沒有跑,反而停下來把屍體拖到不遠處的地方就地掩埋,土坑雖然不大,但挖掘的時間至少也得要個十幾二十分鐘。
這麼長時間,他難道就不怕有車輛經過?雖然夜間車輛少,但不代表沒有,畢竟這是條國道。
即便這個司機常年在這條路上跑,篤定沒有車,那也該擔心附近村民經過才是。
由此可見,這個肇事者膽子非常大,或者說太不尋常,根本不符合一個交通肇事者的行為。
一個膽大到撞死人還脫其衣服,再挖坑掩埋屍體的人,無論如何都是可怕的。
而更可怕的是,這位隊長擔心……
想到這些,隊長眉目緊鎖道:「搞不好,這根本不是一起普通車禍這麼簡單,趕緊,通知警察局的人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