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讓我來做你的眼睛
經驗豐富的交通隊隊長猜的一點沒錯,之後警察局人員趕到,也覺得這個女人被撞死的有點蹊蹺。
司機的行為讓所有人都無法理解,通常來講,交通肇事撞死了人,司機想要毀屍滅跡很正常。
但問題是,毀屍滅跡的最佳方案根本不是就路邊挖個小土坑埋了,而是應該將屍體快速拖上車,隨後找個偏僻的地方再埋,或者直接在偏僻處拋屍即可。
不論哪種措施,都比現場挖坑掩埋要安全可靠得多。
還有,司機為何要脫掉被撞者的衣服和褲子?
死者被撞的十分慘重,應該是飛出去,落地后還在地上滑行了很長一段距離,因為臉部損壞的十分嚴重。
也就是說,根據死者面部,已經認不出她是誰。
在這種情況下,司機脫她的衣服,可以理解為是取走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物件,以此增加破案的難度。
但問題在於,司機又並沒有把破碎,且血淋淋的衣服和褲子帶走,而是蓋在了死者身上。
那脫衣服的行為就不可能是為了掩人耳目。
難道是想要侵害這名女性?
都被撞成這樣了,那得多重的口味?
而且經過探醫的屍檢得出,該婦女並沒有被侵犯的痕迹。
隨後,痕迹組在案發地周邊細緻排查后,有了更驚人的發現。
根據車禍時,散落在馬路邊的血跡來看,該女子當時應該是走在馬路邊的,而死者被撞到落地至少相隔3到5米左右。
這樣的撞擊力度可想而知,那這輛車子是來得有多快?
根據地上留下的車輪痕迹來看,這輛車子並不是一直高速行駛的,而是做了突然劇烈加速運動,在馬路邊上留有一隻後輪很深的加速印跡。
種種跡象似乎都在說明一個問題,司機是故意要撞死死者的。
也就是說,這起離奇的車禍很有可能是一起精心策劃的謀殺案。
「昨晚,你有沒有發現什麼可疑車輛?」警察問余老漢。
「沒有,當時我在僱主家酒足飯飽后都已經快九點了,騎車騎到這兒,應該是九點半左右。」
「這裡雖然是國道,但那個點基本也沒啥車了,反正一路上我沒看到任何一輛車,連車子的聲響也沒聽到過。」
余老漢如實向警察彙報。
警察們有些頭疼,一時間不知該如何是好?
不過既然已經推斷了極有可能是謀殺,那還是先搞清楚死者的身份先吧。
警方認為,死者大晚上還徒步行走在國道邊,那多半應該就是附近的居民。
然而,信心滿滿的警察們在走訪中,得到的答案卻是,鎮上並沒有女性失蹤。
找不到屍源,使得案件一時半會無法追查下去。
警察局局長有些心急訓斥道:「找不到也得給我找。」
他馬上又說:「找不到屍源,那就找肇事者,不管是不是謀殺,即便只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既然我們警察局已經接手了,那也必須把肇事者給我找出來。」
「讓痕迹的人給我加班加點,對比現場的車輪印,把肇事車輛先給我找出來。」
帶著局長的指令,通過對現場車輪的幾番研究后,只能判斷該車應該是一輛體型較大的貨車。
而國道上,來來往往行駛著來自全國各地的長途貨車,查車這條線索實際上根本無法實施追查。
好在,四天後,有人找到警察局來報案了,一個四十歲上下的中年男人慌張道:「你們前幾天在國道邊發現的女屍,可能……可能是我老婆。」
經過簡單的詢問,男子名叫杜文龍,本童安鎮人,家裡就住在距離案發現場不到三公里的鵝湖村。
警察就問他:「一天前,我們還到處詢問有沒有誰家人口失蹤了,你們鵝湖村距離案發地最近,是我們警方重點排查的地點,我想我們的人不可能錯過你們家。」
「嗨,那會兒我哪兒想得到我老婆會出事啊!」杜文龍一拍大腿,「現在,我也不希望那是我老婆啊,可是……」
「可是什麼?」警察問。
「可是我老婆真的失蹤了,剛好失蹤四天。」
「為什麼始終四天才來報案?」警察繼續追問。
「我壓根就不知道,還是今天下午,我老婆的一個同事來家裡找我老婆,說是紡織廠的老闆讓她給我老婆帶句話。」
「說我老婆已經四天沒去上班了,要是真有什麼事,那就寫張請假條,不然得扣工資了,然後就是開除處理。」
「我這才知道,我老婆已經曠工四天了,可她也沒回來啊,親戚朋友那兒我都找遍了,愣是沒找著,我這才意識到情況不對勁,趕緊跑你們這兒來報案了。」
「幾位警官,你們能不能先讓我去看看屍體啊?」杜文龍心急如焚道。
「屍體已經被我們運到縣停屍間去了,你先看看這些照片吧。」警察取來案發現場拍攝的那些照片。
杜文龍一看那件淡紅色的外套,馬上就嚎啕大哭了起來,沒錯,這正是他的老婆邱桂香,那件粉紅色的外套是前不久,他們去縣城逛街時買的。
隨後,警方進一步了解到,杜文龍是個本分人,在附近機械廠上班,工時為驚人的十二小時,且兩班倒。
案發當天晚上,杜文龍正在流水線上工作的,流水線是絕對走不開的。
再加上他從沒有碰過四個輪子的車,壓根不會開車,也沒大貨車給他開。
故此,開車撞死邱桂香的自然不可能是丈夫杜文龍。
邱桂香的紡織廠,也是高強度工作環境,11.5小時制度,同樣兩班倒,並沒有比丈夫杜文龍好到哪兒去。
通常來講,這種工廠基本都是提供食宿的,所以儘管夫妻倆是本鎮上的人,大多時候也都住在廠里。
也正好解釋了,為何妻子邱桂香遇害,身為枕邊人的杜文龍卻毫不知情。
杜文龍還肯定的說,她老婆跟自己一樣,是個老實人,沒有得罪過任何人。
也就是說,仇殺基本不可能。
隨後,警方迅速抵達邱桂香所在的紡織廠進行排查詢問,得知10月26日,邱桂香是下了班之後才離開工廠回家的。
當時跟她一起的還有一個同鎮不同村的一個同事。
警察又馬上找來同事張娟。
「10月26日,你跟邱桂香一起下班離開的工廠?」警察問張娟。
聽說邱桂香死了,張娟多少有點覺得嚇人,說話也並不是那麼利索,她道:「是的,我們是同一組的,第二天放假,所以當天晚上,我們就一起下班回家了。」
「那你具體說說,當晚的情況。」警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