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他說:「施主,你看這一塊棋,明顯下得很小心,但還是被我分斷了,然後你立刻做眼,而不向另一塊棋延伸,如果你擋在這個點上,我就只能跳出去,然後你可以夾住我,不僅能將這兩顆棋吃死,還可以與旁邊通絡,這樣就能壓我半目。但你卻先下在這裡,把我頂住,做了眼后,被我這幾顆棋擋在外面,斷成兩截反讓我便宜了半目。」
我仔細看,的確是這樣。
稍思片刻后,我問他:「你不是不會下棋么?」
他說:「出家人不打誑語,我的確不會下棋。」
他又說:」施主,你有一步妙手。」
我開始找他說的那手好棋,但卻沒找到。
他說:「施主,那手棋不在你的命中,所以你找不到,但這不代表你不在那步棋的命中。」
我問他:「師父是什麼意思?」
他說:「有緣無分,但捨去一手,可換來這手棋。」
我隨意置子,點在了五之十七,打吃了他的兩顆棋,反壓了他四分之一目。我抬頭驚詫地看著他,他向我微笑。
我問他:「是這裡么?」
他說:「是。」
我問:「你不是說,我找不到么?」
他說:「施主剛才找了嗎?那一手棋思考了嗎?」
我幌然大悟。
他說:「施主將棋與本身分開對待,以此來控制棋,而棋卻因此與你減少因果,所以施主找不到那一手。當施主沒有雜念時,自然與棋合一,所以因果也便產生了,所以說當你找不到外物時,便要讓外物找你,如果外物不去找你,那才是真正的無緣無分。」
外面走進來一個道士,叫檀申,他端著兩碗飯走來,放在我和檀徐道士身邊。
我問:「現在幾點了?」
檀申道士說:「正午,十二點半,掌師父叫我來給你們送飯。」我看了一眼手機,十二點三十六,從我早上到這裡,已經六七個鐘頭了。我和檀徐道士向檀申道士致謝,吃過飯後,檀申道士拿著碗筷走了。
我問他:「師父,現在多少手棋了?」
他說:「我沒有數,差不多150手了吧。」
我說:「這麼看的話,這盤棋要下到晚上了。」
我們又過了四十餘手,誰也沒說話,其間偶爾有幾手棋我沒有思考,下了幾個爛手,也下了幾個妙手。
他問:「施主,你能從這塊棋里看出什麼?」他指著天元處。
我說:「我被你夾任了,然後在旁邊打通活眼逃了出去。」
他說:「為什麼不頂住這裡,然後再做活眼,這樣你就能和這塊棋聯上,然後將我隔斷。」
我說:「如果我頂進去,你完全可以退一步,在我做眼的時候,你可以虎住,然後再扳住。」
他說:「施主,現在懂得你與物的關係了嗎?」
我說:「我與物本沒有因果,又與物本就有因果。」
他微笑點頭。
那一刻,我才徹底釋然。佛理、道理、儒理都是相通的,所謂的不同與界限是人強加的,「物與我」、「有與形」從不是三家學派的話題,真正的「有」就是「無」,真正的「無」就是「有」,而「我」與「物」不過是規避真相的兩種稱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