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第56章

第56章 第56章

據我爸媽所說,我抓周的時候,毫不猶豫地抓了一手的錢。大人們紛紛調侃,說這孩子從小就愛錢,也有些會說話的,誇我天生是個富貴命。

後來我在相冊里,翻到了當年抓周時拍的照片。

紅緞子的桌布上,一溜擺的全是書本、算盤、毛筆、尺子這類灰不溜秋的東西,唯有一沓百元大鈔紅得顯眼,想不引人注目都難。

不過,錢嘛,好東西,誰不愛呢。

只要取之有道,愛財也不是什麼缺點。

我從小是被嬌慣著長大的,可能因為爸媽的童年都比較苦,便可著勁兒地在我身上補償。

什麼東西都揀著最好的買,在我還沒記事的時候,便滿地球帶著我去旅遊。毫無疑問,如果條件允許我也願意,他們能直接把我發射進太空,就因為我誇了句「星星真好看」。

總之我從沒在物質上吃過苦,錢在我眼裡逐漸變成了一個數字,再加上身邊的朋友也都是和自己家境相仿的人,每當在書本和新聞里看到那些異常貧困的家庭,我都有一種強烈的不真實感。

賺錢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么,為什麼還有這麼破的地方,這麼窮的人?

我的幼兒園和小學都是在私立國際學校上的,爸媽本來打算高中就把我送出國,結果我爺爺是個比較傳統的人,對西方所謂的素質教育嗤之以鼻,於是初中我進了當地最好的公立學校,決定走傳統高考的路。

我的初中確實很了不起,進了這裡,就相當於一只腳邁入了本地最好的高中,QS50的校友也數不勝數。

這麼好的教育資源,那些有錢有勢的人當然不會錯過。雖然名義上說只能按學區入學,但多的是交高額擇校費進來的,再加上它地處市中心,能住在學區內的,也多少有點底子。

所以雖然從私立換到了公立,我的交際圈還是沒有多大變化——

當然,也有些世世代代都住在昌瑞的本地人,本身家庭條件一般,靠著祖上擁有著市中心的一所老房子,把孩子送進來的。

他們雖然不像「新昌瑞人」那麼富有,但隨著昌瑞這幾十年疾速發展的浪潮,也能算是小康以上。

除了這兩種人,還有一種例外中的例外。我只見過一位,時間太久,我甚至都忘了他的名字,只記得他姓章,就叫他章同學好了。

章同學也是交擇校費進來的,因為找不到關係,交得好像還比別人要多。而他家並沒有很多錢,只有一對望子成龍的父母,甘願掏出全部家當,只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因此,他在學校里總是窮得格格不入。

章同學家是賣海產的,身上總有一股我懷疑已經融入骨血的海腥味。因為他姓章,再加上他長得細胳膊細腿的,班裡的同學總喜歡叫他「章魚哥」。

不過我沒有這麼叫過,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只不過因為我覺得章魚哥不太好看,而章同學在我眼裡長得並沒有那麼丑。

除了升旗儀式和重大活動,學校一般不要求穿校服。每每在學校逛一圈,幾乎是各大潮牌和奢牌的展覽。

而章同學好像只有那幾件衣服,一件灰撲撲的外套,一件洗到發灰的黑T恤,還有一件很有復古風格的格子衫。它們的共同點,便是都有一股海腥味。

所有人都因為他身上的味道,而不自覺地遠離他。每個給他安排的同桌,都會去老師那裡投訴要換位置。所以最後,章同學被安排到了最後一排一個人坐。

女生髮育向來比男生早些,我因為個子高,被安排在了倒數第二排,章同學就坐在我後面。

我的同桌是個家裡做房地產的姑娘,在章同學坐在我們後面的第一天,她很有行動力地花了一個課間,從第一排說到倒數第三排,讓他們把桌椅往前挪一挪。大家都非常理解,也非常配合。

所以我們這一大組乍一看格外扎眼,我們和章同學之間的距離,大到可以再塞進一對座椅。

後來有天章同學和我說,他很感謝我的同桌沒有讓他往後挪,因為他的眼睛有點近視,再遠就看不清了。

我說不出那時候心裡是什麼滋味,我不願再去重溫。

我那時候不太了解什麼叫霸凌,但我清楚地知道全班同學都不喜歡和章同學玩。而我那會兒覺得很正常,人都有選擇自己朋友的權利,何況我也不喜歡和章同學玩,因為他身上的味道真的很難聞。

但是兩人坐在前後桌,難免有一些學習上的交集。章同學常常會請教我他不會的題目,也會問我老師留了什麼作業,還會讓我幫忙將作業遞給課代表,因為課代表從不肯走到他這裡收作業。

都是些舉手之勞的事,所以我都隨手做了。

我記得有一節體育課,二人組隊的環節時,常常和我組隊的那個姑娘那天請假了。班裡的學生數是奇數,所有人都在第一次組隊時便選好固定隊友了,我掃了一圈四周,剛好和從沒有隊友的章同學對上了眼。

一個人做真的很尷尬,因此我主動走上前和他一起組隊。

很奇怪,我都快忘了他的臉,但我始終能記得他那驚惶到泛紅的雙眼,還有那粗糙發黑的手,在需要握手的動作時,只敢輕輕捏住我的指尖。

他身上的味道依然很難聞,不過□□場上的風一吹,倒也沒有那麼刺鼻。

但等我回到教室時,還是被同桌和前桌重複了一上午我身上沾到了難聞的味道,於是我中午回家徹頭徹尾洗了個澡,還噴了點媽媽的香水。

下午上學時,我習慣性地順路從後門進教室,我能感受到章同學的目光久久地定在我的新衣服上。而我那濃烈的香水味,連從正門進來的老師都忍不住調侃誰噴了香水。

我沒有想到的是,畢業那天,章同學向我表白了。

那時候我急著和朋友一起去唱歌,章同學約我去操場時,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但他的態度強硬,急得快要哭出來了,我沒辦法,只得麻煩朋友們等我一會兒,和他一起跑到了操場。

初夏熾熱的陽光把他黝黑的臉曬到發亮,他低著頭結結巴巴地,說他喜歡我三年了。

就在他第一次坐在我身後,當我的同桌去協調其他座位時,我偷懶坐在原位,而他的筆不小心滾到了我腳下,我隨手撿起,回頭還給了他。

他說就是這一回頭,讓他喜歡上了我。

他還說,所有人都不跟他玩,只有我跟他玩,所以他很感激我。

可我從沒覺得我跟他玩過,我們之間一定有人記憶出現了偏差。

從幼兒園開始,便有小男孩送我一枚鑽石糖,說想長大后和我結婚。這麼多年來,我收到過很多份表白,每一份我都清晰地記得,我覺得那都是一份份不該被蔑視的真心。

當然珍視不代表要接受,我坦然地表示我對他沒有感覺,很抱歉。

他說他猜到了,也讓我不必感到抱歉。他只是覺得快畢業了,以後或許再也無法見面,不說出口可能就沒有機會了。

他沒說錯,我們後來確實再也沒有見過面。高中和大學時期,我曾兩度參加初中同學會,他一次也沒有去。

他是不想去,還是沒有人邀請他,我不知道,也沒有試圖求證過。

-

當我認識湯秉文沒多久時,以為他只是比較懂事,所以勤工儉學。畢竟我有個舍友,家裡條件也不錯,但依然常常做家教賺錢,就為了買點爸媽不許買的明星周邊。

而當我知道他的家境時,很突兀地想起了章同學。

當然,他比章同學要窮得多,他家就算把家底掏空了,也湊不齊那高昂的擇校費。

他必須在艱苦的教育條件下,付出城裡人百倍的努力,以縣裡前三的成績,來到這個排名中上的大學。

然後和我相遇。

後來我們在一起時,幾乎每個相熟的朋友,都會問我他那麼窮,我為什麼會看上他。

我不知道,因為我根本就沒有考慮過他有沒有錢。

每每一群朋友在一起吹水時,幾乎每次都有一種類型的故事,會逗得全場捧腹大笑——

比如誰的同學,買不起大牌只能買仿品充面子;比如哪個朋友,收到了某個窮鬼自不量力的表白;又比如誰的舍友,每天摳摳索索的。

我總是舉著酒杯縮在角落,百無聊賴地聽他們聊天。聽他們笑那個窮姑娘有多虛榮,那個告白的男人癩//□□想吃天鵝肉,還有那個舍友——

我聽著聽著總覺得有點奇怪,那個敘述的人為何對她的舍友如此關注,哪怕對方的摳門行為沒有給她帶來任何影響。

當他們知道我和湯秉文在一起后,總說我扶貧,總說我善良。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可能因為從小過得太好,我對富裕沒有太多感受,對貧窮亦如是。

我並不在乎對方的家境,那和我有什麼關係呢。比如我不喜歡和章同學玩,只因為他身上的味道太難聞,又比如我對湯秉文的喜歡,也不會因他糟糕的家境而減弱半分。

好像這個世界有錢人和窮人是天然對立的,以至於沒有遵循這個法則的我,顯得有點兒傻。

果然人容易喜歡與自己相近的人,我不就喜歡上了湯秉文這個傻子嗎。

當然,他比我傻得可要多得多。

我的小棉襖馬上要一周歲了,得開始給她準備周歲宴了。

時隔二十多年,抓周的東西還是沒怎麼變。我媽表示,這次她希望她的外孫女不要再抓錢了,不然像我當初一樣,抓了一大疊錢,沒幾秒就給扔得滿天飛,原來是註定了我日後是個扶貧散財命。

我笑笑,沒應聲。

抓錢也好,抓其他東西也罷,都是個美好的寓意,她想抓什麼就抓什麼吧。

反正有我們這兩個「大傻子」在,一定也會培養出一個「小傻子」。

或許在這個聰明人橫行的世界里,傻子總會過得苦一點。

不過,老話說得好,傻人有傻福,我始終這麼堅信著。

如果做個聰明人會讓自己內心不安的話,還不如遵從本我,一直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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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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