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朋友
賈化同早已去了縣裡,自然不可能在此處。
但這夥人是不是他的家人,李攸之卻不能肯定。
以他看來,這些人確實有很大概率就是賈化同的家人。賈化同孤身先到了洪洞縣裡,他的家眷自然是在後邊。
但也不可能來的太晚,畢竟賈老爺也還是要人伺候的。
如此一來,算算時間,賈化同的家人奴僕走到這裡也算是恰到好處。
更何況這年頭只要不是腦子抽抽了的,沒有人會這麼無聊假扮官員。
假扮官員在大周可是重罪,沒人會為了這麼一點小事去把自家的身家性命搭上。
本來他以為自己拿下了那個管家,賈家又會有什麼夫人公子之類的出來撐撐場子。
但沒想到竟然沒有這樣的劇情,這讓李攸之頗感無趣。
他也不知道是賈家認慫了,還是這個管家就是此時主事之人。
對於其中的原委,李攸之也沒興趣打聽。
至於他為什麼阻止眾人的後續行動,自然也不難理解。
便是抓了人,那也是得要押送道賈化同那裡。到時候若這行人真是賈化同的家眷,那便是故意打賈化同的臉了。
李攸之不怕得罪了賈化同,但卻也沒理由平白無故的找他的茬。
他和賈化同現在也算互相利用,有點類似所謂的「盟友」關係。
他需要賈化同的支持來成批量的製作水泥,而賈化同需要靠他的幫助來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
所以他現在還真不怕得罪了賈化同。
若這一行人真是賈化同的家人奴僕,怕是到時候賈知縣把他們給自己領上門來賠禮道歉。
「這位小兄弟貴姓?」
王九打斷了李攸之的思緒。
「免貴姓李,九哥叫我攸之就好了。」
李攸之對王九一行人印象還是不錯的,雖然看出來他不想得罪賈家人,但關鍵時刻還是站在了自己一邊,也不枉自己為他們出頭了。
王九對李攸之的印象也很好,他本就是豪爽之人,剛才李攸之襄助之舉正是對了他的胃口。
他很想現在就和李攸之暢談一番,但現在弟兄們都還在廟外淋著雨,還得先把他們都安頓好。
於是他朝李攸之拱手道:「今日勞煩攸之兄弟出手相助,王九定銘記於心。來日有用得上王九的地方,兄弟只管給我王九提一提,不敢說赴湯蹈火,但只要我王九做得到的我一定幫兄弟辦成!」
李攸之笑著說道:「九哥言重了。我看弟兄們都還在外面淋著雨呢,你我也先別說這些閑話了,先引弟兄們進廟避避雨吧。」
王九感激地看了李攸之一眼:「兄弟此言是正理,我也正有此意。」
於是兩人一起招呼廟外的眾人進廟避雨,眾人也紛紛朝李攸之投來了感激地目光。
右邊的廂房太小,又有多處漏雨,王九一行這麼多人根本呆不下。
李攸之便也大方地在自己呆的左廂房騰地方,給剩餘的人避雨。
這和一開始賈家那位管家的行徑一對比,頓時又讓他狠狠地收割了一波好感。
李攸之感覺自己也和這群人挺投緣的,自己出手相助也多是因為實在看不慣那管家的作態,但這並不妨礙他因為幫助他人而感覺良好。
安排好了眾人之後,王九也是來到左邊的廂房。
李攸之在身邊騰出一塊地方,熱情地叫他過來坐下。
王九也不推辭,一屁股坐在了李攸之旁邊。
剛一坐下王九就尷尬的撓了撓頭,似乎覺得李攸之是個讀書人,自己這樣大大咧咧的多少顯得有點失禮。
「我王九就是粗人一個,如果有什麼失禮的地方,還請攸之兄弟多多包涵。」
李攸之友善地笑了笑:「九哥說笑了,我也是農家子弟,平日里也不講究那些,九哥自便就好。」
王九哈哈一笑,拍了拍李攸之的肩膀:「我就覺得我和攸之兄弟一個脾氣,現在看來真是沒錯!」
李攸之點頭笑了笑,頗有些好奇地問道:「不知九哥和眾弟兄們此行是要去哪裡?」
李攸之倒也不是故意打探,只是看王九一行人都是一副農夫打扮,頗有幾分不解。
大周為了防止民戶逃散,有專門的戶籍制度。簡單來說就是民戶如果要出縣,必須要有官府蓋印的路引才行。
在現代人看來這也許很不方便,但對大周朝的普通百姓的生活倒也沒有太大的影響。
這個時代很多人一生也不會離開自己所出生的縣域。而且即使是在縣內,普通的農民一般也不會出什麼遠門。
一是經濟條件不允許,二是一般也沒有出遠門的必要。
而像王九他們這樣一行二三十個壯年男子一同出行的就更少了。
若是人少到還有可能是去走親訪友之內的,但王九他們二三十個人總不能都是去吃席的吧?
王九對李攸之倒也沒有隱瞞的想法,只是他似乎有很多話想跟李攸之聊聊,但礙於表達能力不太好,所以絮絮叨叨地講了半天,多少有點東一榔頭西一棒的意思。
李攸之倒也沒覺得他啰嗦,耐心地聽完了他的話。
王九的話大概是這個意思:
他王老九本來是一名拉縴的漕工,當初年輕的時候跟著同鄉的一位大哥去到運河沿岸拉縴,後來那位大哥在機緣巧合之下北上參軍去了,自己又拉了幾年的纖便回鄉里種地去了。
再後來那位大哥給他來信,說他現在混得不錯。又說了他的一位戰友一位鐵哥們碰巧因功被封為洪縣縣尉,說是若是遇到什麼難處可以去找他,但王九也一直沒好意思去求人家什麼。
而最近王九恰好聽說這位縣尉那裡缺些人手,而最近今年王九他們那裡的收成也不太好。於是王九便心一橫,拉上同鄉二三十位有把力氣的莊稼漢,準備去投奔那位縣尉大人。
大周的官制與前一世的大明有諸多類似,但有一處卻仍然延續了元朝的官制,那就是在縣一級保留了縣尉一職。
縣尉雖然名義上只屬於不入流的佐貳官,但實際上卻是權利不小。
其地位和職權,都有些類似於後世的縣公安局局長兼縣政法委書記。
在一個縣裡,基本屬於僅次於縣令、縣丞、主簿之後的第四號人物。
當然,有些縣裡的縣丞、主簿等等並不止一人,縣尉的排名可能會更加靠後。
但如果論實際權力,縣尉往往並不觸縣丞與主簿。可能有些背景和實力都深厚的縣尉甚至能和縣令大人掰掰腕子。
當然,這只是個例。一般來說,縣裡的一切都還是在縣尊大人的領導下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