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嵐琴娛樂
次日一早,青陽市,市局。
那位胡局剛到局裡,就突然接電話了一個電話,是其下屬的一名幹警打來的。
「胡局,查清了。碧藍ktv隸屬一個公司旗下。這個公司叫嵐琴娛樂有限公司。關於碧藍ktv的那棟樓,產權也隸屬嵐琴娛樂有限公司。這個公司的董事長就是覃嵐。但關於這個公司,其實就是個空殼公司。沒有辦公地點,也沒有公司的門面之類的。但,關於覃嵐這個女人,就是聰明,會玩。因為那位琴姐,屬於嵐琴娛樂聘請的,擔任碧藍ktv總經理。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查來查去的,關於碧藍ktv的主要責任人還是琴姐。因為公司放權了,經營權、管理權等,都在琴姐手裡。所以現在……即便查到覃嵐那兒,她也能通過各種辦法推卸責任。即便擔責,她也是次要責任,她頂多屬於對下屬公司監管不力之類的。還有……」
沒等這位幹警說完,胡局就皺眉不想聽了。
因為這他瑪的……合著就是有點兒白忙活了。
當然,對於胡局來說,現在的重點並不在這兒,而是有關衛長東的那個案子。
畢竟那是一條命案。
至於什麼碧藍ktv、又或者什麼嵐琴娛樂有限公司,這些其實已經不是重點。
再說,碧藍ktv已經被查封了,這事延後再處理也可以。
當然了,關於碧藍ktv,主要也就是涉黃的問題,其它也沒什麼問題。
這種娛樂場所的涉黃問題,對於局裡來說,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了。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
而且,關於這種問題,任憑怎麼打擊,風氣頂多也就是好那麼一陣兒。
等風聲一過,可謂是……春風吹又生。
總之,這種娛樂場所的涉黃問題,很難完全杜絕。
當然,這對於局裡來說,也是很頭疼的一個問題。
隨後,再聽那名幹警繼續彙報著,胡局也就忍不住突然打斷道:「好了好了。行了行了。這事我知道了。接下來,這事就交給你處理好了。配合檢方準備公訴這事,也由你來對接。」
顯然,對於局裡來說,也沒法最終定罪。反正不管什麼案子,涉黃也好、涉毒也好,又或者是殺人也好,最終定罪,還是得由法院宣判。
局裡能做的,也就是查實每一宗案子,能提供有效的各種證據。
隨後,待電話一掛,這位胡局所想著的,還是給在渡成的三名專案組人員去電話。
想問問那邊的進展如何了?
……
這會兒,青陽城北的湖景別墅內。
「那什麼……渡成的什麼……溫都分局突然來電話通知我去交罰款。」
忽聽閻東突然前來彙報這麼一個情況,白姨的臉可都黑了。
忽見白姨那一副不怒自威的樣兒,閻東可是甚是顫巍巍的。
這他瑪的事鬧得,他閻東也沒轍。
顯然,不用他說什麼問題,白姨也知道是什麼問題了。
因此,接下來,白姨則是黑著臉,說:「等郝肆他們幾個回來,把他們襠里的那玩意都剁了去喂狗,哼!」
坦白說,這也是挺他瑪的耽誤事的。
原本派幾個傢伙是去渡成辦正事的,現在正事沒辦成,反倒是在渡成因為嫖被抓了,這事,白姨能輕饒么?
就這會兒,閻東也是有點兒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這事吧……他不向白姨彙報又不行。
畢竟是在渡成那邊。
要是在青陽,他私下去把罰款交了,也就沒事了。
……
這會兒,渡成,溫都分局。
「喂,領導,我們不就是因為嫖么?這事實不都清楚了么?還需要審訊么?」
突然被帶進審訊室的郝肆,居然還他瑪的有點兒囂張的嚷嚷著。
然而,隨後,忽見進來的是青陽那邊的制服時,郝肆這才有些懵逼的傻眼……???
握草,瑪的,合著……原來……我們幾個是被青陽來的制服盯上了?
我就說呢……嫖個娼而已,不至於呀,原來……
由於青陽的三名專案組人員與郝肆都面熟了,因此,他們進來,也就開門見山的道:「說說吧,白姨突然派你們來渡成,是因為什麼吧?」
忽聽這麼一個問題,郝肆則是一副油里油氣的樣兒,道:「我們來渡成旅遊不行呀?」
見郝肆如此,專案組也知道,常規手段對付這傢伙根本不行。
於是乎,其中一名幹警也就來了句:「那就看你在渡成旅遊還想不想回去?」
「領導,什麼意思?」郝肆故作懵然不解的問。
見他這樣問,那幹警則是故作不慌不忙的回道:「沒什麼意思。就是你們住的那個小旅館旁邊的巷子里,昨晚死了一個小姐,所以呢……」
果然,沒等說完,郝肆突然就有些慌了,著急了:「喂!領導,你們可別誣陷我們呀!我們昨晚……可都是實打實給錢的,怎麼可能會幹那種事?」
那幹警則道:「你們乾沒干那種事,我們警方自然會查的。但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對你們可不利。」
這郝肆一慌,著急之下,他也只好忙道:「別別別!領導,你想問什麼,我說就是了!」
「那就說說吧,還是那個問題,白姨派你們來渡成做什麼?」
沒轍,郝肆也只好一半實話一半謊言的道:「就是讓我們來渡成找苗翠唄。可是我們來的時候,苗翠不是已被渡成這邊警方抓了么?」
「那你們找苗翠幹嘛?」
「不幹嘛。就是問問覃嵐的下落。就這點兒事。」郝肆回道。
「然後呢?」
郝肆則道:「沒有然後呀。白姨就要我們打聽覃嵐的下落。其它的,至於白姨想幹什麼,我們哪知道?再說,我們就是底下辦事的。上頭叫我們怎麼辦,我們就怎麼辦唄。」
正審訊著呢,突然,一位當地的同志進來了。
那位當地的同志進來后,便忙在其中一同志的耳旁小聲的道:「有動態了。我們的同志剛剛收到消息,你們說的那個什麼覃嵐,約10分鐘前,在春熙路附近的一家工商銀行有取款記錄。取走了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