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審理
翌日,春娘、李大牛並林四郎夫婦一早就到了,尚有一眾無事,前來湊熱鬧的,就等著縣太爺升堂問案。
縣太爺姓陳,為官倒還清正,在這青牛縣頗有些官聲。
一旁的錢師爺將卷宗完整地呈上,陳縣令待看到仵作的驗傷報告,再看看躺在擔架上不能動彈的柳陽,心底暗暗嘆了一口氣。他細細看完狀紙,和相關搜羅好的證據,心底過了一遍,自覺沒有遺漏之處。方示意錢師爺開堂審理。
柳陽因有傷在身,不能下跪,先向陳縣令告了罪。
陳縣令聽她言詞清晰有理,人長得雖然瘦小,一雙眼睛卻靈動有神,言語舉止渾不似一般鄉野村姑,心中不免暗暗一奇。
另一旁跪著的林小紅,雖才大了林大丫兩歲,卻體態豐腴,高了林大丫足有兩個頭。只見她一雙眼睛滴溜溜亂轉,沒一刻停歇,是不住口的喊冤。
陳縣令心下厭煩不已,將驚堂木狠狠一拍,斥道:「公堂之上,豈能喧嘩!本官沒有發問,你若再多嘴,定治你咆哮公堂之罪。」
林小紅聞言,再多不滿,也一時噤若寒蟬,老老實實低下頭去。
柳陽作為原告,先將林小紅的行兇過程複述了一遍,她雖肋骨有傷,說話不敢大聲,卻條理清楚,言語清晰。
待眾人聽得她為護住可以換一點口糧的靈芝,卻被踢下山去,直至昏死。皆是一陣唏噓。
林四嬸在旁邊聽了,一跳三尺高,尖聲罵道:「老天沒眼,怎麼就沒摔死你個小賤種。明明是你走路不長眼,自己摔下山去,卻來訛上我家小紅。只可憐我家小紅,多善良的一個孩子,走在路上連只螞蟻都不捨得踩死,偏偏碰到你這個爛心肝的,竟然把她告到衙門來。我家小紅要是有個三長兩短,你也別想活!」
林小紅聽到她娘替她答腔,她也叫起撞天屈來。公堂上一時烏煙瘴氣,鬼哭狼嚎。
陳縣令被吵得不免頭疼,當下發狠,又重重拍了驚堂木,大喝一聲:「肅靜!」
林四嬸母女吃了一驚,頓時安靜下來。
陳縣令皺眉道:「我再重申一次,問誰,誰答。不相干的人要是想出頭,我這裡的殺威棒可不是擺著好看的。都聽清楚了沒?」
他冷冷的目光停在林四嬸和林小紅身上,直看到她們瑟縮地低下頭,方開口:「林小紅,林大丫控訴你謀奪她的財產和性命,你可有異議?」
林小紅當下哭天喊地起來:「縣老爺,您可不要聽那個死丫頭胡咧咧,她分明就是自己上山不小心摔的,想賴在我身上。誰不知道她是個沒爹的野種,天天跟著她娘,什麼坑蒙拐騙,樣樣都會。就因為這個,我阿爺早就讓她們分出去單過了。她就是見不得我好,心裡嫉妒,才攀告於我。望青天大老爺明察。」
堂下聽審的人,三三兩兩的交頭接耳,莫衷一是。
陳縣令聽她滿嘴粗話,皺眉不已,道:「林小紅,公堂之上,注意措辭。本官再問一次,你可有搶林大丫的靈芝?」
林小紅辯道:「縣老爺,那靈芝是我自己上山採的,可不是搶林大丫的。」
「那你在何處採的?可有人證、物證?」
「大人莫不是在說笑?這靈芝看到隨手就采了,哪裡還有什麼人證物證?」..
陳縣令轉而詢問柳陽:「林大丫,你說你採的靈芝,可有人證、物證?」
柳陽道:「回大人,民女並無人證,不過有物證。那靈芝是在牛頭村的牛頭山採的,那牛頭山上有個山神廟,山神廟往東約二十丈有一棵歪脖子樹,民女就是在那樹下採的。且那日雨方停歇,林小紅在那裡將我撕打,定有留下痕迹。」
林小紅聽了,裝作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道;「縣老爺,我想起來了,就是在那歪脖子樹下摘的靈芝。」
陳縣令見她滿口胡謅,也不戳破,道:「林小紅,你既說是在歪脖子樹下摘的靈芝,你倒說說,那裡可有何特別之處啊?」
林小紅頓了半晌,說不出話來,慢慢地低下頭去。
陳縣令又對柳陽問了相同的問題。柳陽昨日已錄過口供,便不假思索地道:「回大人,民女在采靈芝的時候,因旁邊還有兩棵剛冒頭的小靈芝,民女想著以後再去採摘,怕弄壞了那小的,所以大的紫靈芝是被我用鐮刀切下來的,留有整齊的切口。」
林小紅聽了,趕緊接道:「沒錯沒錯,就是這樣,小女子一時忘了。」
「哦?」陳縣令似笑非笑地看著林小紅,「那你說說,你的靈芝放哪裡了?」
林小紅心想,我要說了實話,萬一被討要回去,還是編個謊的好。便心虛的道:「因為阿爺身體不好,給阿爺吃了。」
「真看不出你還是個孝順的!」陳縣令語帶諷刺地道。他對錢師爺使了個眼色,錢師爺高聲道:「帶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