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斷案
林小紅聽得不妙,偷眼一瞧,臉色不由有點發白。
只見那人正是和濟堂藥鋪的夥計,此時恭敬地回答陳縣令的問話。
「小人和濟堂夥計張三,上個月二月三十確實有收了一棵紫靈芝,因赤芝比較常見,紫靈芝較少見,所以小人記得真真的。是個面生的姑娘來售賣的。那個姑娘著實會喊價,一棵紫芝硬是賣了一百二十文,平時我們哪收過這麼高價,因此對她很有印象。就是我旁邊這位姑娘。」
說罷,用手指了指林小紅,隨後又呈上一棵靈芝,道::「因這靈芝尚未晾乾,所以還在店裡不曾售出。」
陳縣令涼涼地問道:「林小紅,你不是說靈芝給了你祖父?如何又賣到藥鋪去了?」
「小女……小女一時記岔了,那靈芝原是要拿給阿爺的,後來想著阿爺可能不適用,所以便拿去賣了。」
陳縣令耐著性子又問道:「本官再問你一遍,你仔細想清楚了再答,那靈芝,是怎麼來的?」
林小紅心中盤算了一下,咬牙道:「實是小女親手摘的。」
陳縣令冷笑一聲,宣了衙役呈上證物。陳縣令板著臉道:「林小紅,你抬頭看看,這是什麼?」
林小紅看到衙役手中的托盤中,卻是林大丫所說的兩棵小赤芝和一個紫芝的根部。那衙役拿著張三呈上的紫芝,兩相一拼,介面處正正嚴絲合縫。
林小紅轉念極快,抬頭對陳縣令道:「大老爺,這必是林大丫偷偷在旁,看我採的靈芝,所以她才會知道這些細節。」精華書閣
春娘和李大牛在旁聽審,聽得林小紅滿口狡辯,皆搖頭不已。
陳縣令拍了一下驚堂木,道:「林小紅,你左手的齒痕是從何而來,你要老實交代!」
林小紅聽了,連忙捂住自己的傷痕,吱唔了半天,才道:「這是前幾天路上碰到的一個無賴,起爭執的時候被咬的。」
無賴?這種爛借口也能編出來!陳如鏑都快被氣笑了。
這時仵作上前將柳陽拓了齒模下來,又比對了林小紅的傷痕,對陳縣令道:「回大人,這傷痕與林大丫的齒痕一模一樣。」
林小紅仍舊嘴硬,道:「大人,我是念著林大丫畢竟是我堂妹,我不想把她供出來,以免見怪於大人。這只是姐妹間玩鬧,不是什麼大事,還望大人不要怪罪於她才好。」
柳陽見林小紅這時還在賣乖,不由抬頭望天,心中一陣無語。
一個衙役上前回稟:「屬下在牛頭村牛頭山的山神廟附近,發現了打鬥的痕迹。其中有幾個清晰的腳印,經過比對,是原告和被告的。另外在半山坡的一塊大石頭處,還發現了一灘血跡。」說完,呈上了兩雙帶泥的鞋,一雙是草鞋,一雙是花布鞋。
陳縣令看了一眼伏在地上,開始微微發抖的林小紅,道:「林小紅,如今你還有何話說?」
林小紅顫著聲道:「大老爺,那日是我採得了靈芝,林大丫見了,要與我搶,我一時不慎,這才失手將她推了下去。實在不是故意害她性命。」
陳縣令聽了,氣極反笑,道:「林大丫要搶你的靈芝?就以她這一丁點的個頭?」
他拿出一份證詞,道:「這是你們村的村民,證明這些年,都是你在欺辱打罵林大丫。我倒不知,一個平時連螞蟻都不敢踩死的人,竟是如此友愛自己堂妹的!看不出你小小年紀,行事如此歹毒!」
說罷,將證詞扔在林小紅面前,林小紅看著那一個個紅手印,不由癱軟在地上,不敢說話。
陳縣令冷哼一聲,開始判案:「今有青牛縣牛頭村林大丫,狀告青牛縣牛頭村林小紅一案。庚子年二月三十日,林小紅搶奪林大丫靈芝,且惡意推搡林大丫致其傷殘,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因林小紅未滿,又是初犯,按大周朝律法,現判決如下:林小紅杖二十,所售靈芝錢款給付林大丫,另賠償林大丫白以做養傷之用,訟費由林小紅支付。退堂!」
判決一下,林四嬸立時撲向春娘,李大牛早有準備,忙將春娘護在身後。
林四嬸沖李大牛吐了一口痰,罵道:「你們這對天殺的狗男女,竟敢坑我白銀,莫不是窮瘋了,當我是泥捏的呢?別忘了里正可是我表姑父,回去有你們好看的。」
彼時陳縣令還未離去,見林四嬸竟明目張胆地在公堂上嘩鬧,勃然大怒,又迴轉過來,命衙役將林四嬸拿下,陪她女兒一起打了二十殺威棒才罷。直打得林四嬸母女鬼哭狼嚎,哭爹喊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