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我是罪犯
高征的本子,記錄的越來越多:
「起火點,以床頭為中心,外延,殘留的灰燼,有棉類,多種紙質,化纖,膠帶,木屑,還有油類……」
「初步屍檢,口腔有灰,氣管較乾淨,消化道,胃,無致命類藥物殘留,女人器官,無男性體液……暫排除身體侵害類,毒殺……」
「喉部肌肉,有收縮擠壓的的痕印,因為被燒灼損毀較大,初判為機械類窒息,引起的死亡……」
「就是被掐死,或是勒斃……」
「放火焚燒,傾向於時間來不及,或者案犯體能不夠……」
「分屍,裝袋,運輸到野外,偏僻處,也不是很難……」
「也可以理解為,案犯,缺乏運輸工具,犯有潔癖,且體形較弱小,手勁卻很大……」
「我不認為是衝動、發泄類犯罪,根據痕檢,現場的腳印,指紋,經過比對,對應的人員,都沒有案發的時間,也都提供了不在場的相互證明人,也就是說現場沒有遺留案犯的任何數據,前面的全是我們的推測……試想,一個如此乾淨縝密的處理現場的案犯……再點一把火,加上,消防,水流的破壞,本來就少的案犯殘留,也就幾盡損毀了……這像是慣犯!」
「整座樓的上下左右,所有單元的住戶人員,已經進行了初排,暫未發現可疑……我認為可以擴大調查的範圍,包括對面樓,尤其是跟案發同一樓層的,也許有線索,包括目擊者,也可能存在……」
「對,偷窺癖,戀衣癖,星空迷,望遠鏡,對面,也許就有!」
「那得再加人手,現在後勤,戶籍,政工,財務,辦公室,都出人了……」
「整理的這些入戶、相關人員調查報告,問卷,都在這了,近二百份,一個人從頭看一遍,就到下班也看不完……」
「這是十幾個最近出差的,遠近,四下,都有,也得分人跟進……」
整個卷宗,所有的信息量,直接爆滿,而警方破案,就是要從這裡頭,一點一滴,抽絲剝繭,找出說謊的,可疑的,就像宅師,過濾掉大多無用,只提取有用的時間點!
問題是這一堆裡頭,做對了路,那算幸運,要是找錯了頭,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還等於間接幫了罪犯,因為,所有的推倒重來,意味著時間拉長,工作量翻翻,而罪犯脫罪的時間也翻翻了!
高征,他又一次來到案犯現場,他幾乎天天過來,當這裡成了他第二個上班的點了!
他彎腰鑽進警戒線,進了屋,心裡說道,「進了門,我現在就是那個罪犯,這是第一次殺人,我得按照他的視角心理來看……」
「第一次殺人,是什麼感覺……最有經驗的戰士,第一次殺人,都會不適,甚至噩夢終其一生……那如此近距離的殺人……還要看著死人,更應該難受……應該是眼黑,頭暈,抖索,胃痙軟,噁心,腿軟,想吐,有了便意……」
「……他蹲下,扶著床,扭頭,不敢看死人……然後……鼓不住了……連滾帶爬的……進洗手間……先吐……還是先洗手……不對……是先扶著牆……然後……是蹲下……不敢出來……」
「吐完了……洗手……擦手……關門……是用紙擦……還是毛巾……還是甩干……擦過紙……扔筐……還是沖走吧……毛巾掛回原位去……應該辦正事了……聽說,死人的眼睛,跟照相機一樣,能拍到她死前看到的一切……」
「……先用膠帶纏住她的眼睛……她就看不到我了……再蒙上毛巾……拖一下她,好重……那分了她……用刀……快天亮了,時間不夠啊……還有剁骨頭的雜訊……這樓不隔音……還要洗地換衣服……還要拖走……太複雜太慢了……對,就用火吧……」
「紙殼子,報紙,廣告紙,彩頁,棉被,衣服,這櫥櫃門……再來上這花生油……花露水……酒……都攤上頭……鋪勻……太厚了,燒不透,燒不凈。」
「再檢查檢查……指紋腳印……牆上,把手,門上,櫥櫃,椅子,洗手池……都擦了……」
「我得捂住嘴,鼻子……用濕毛巾……這煙會讓我咳嗽,那就給人聽見我了……」
「打火機……火柴……手套……地板擦……我先演習一遍……」
「點火……我走……不對……我得看著燒一陣……還沒燒到窗口……煙還不大……聞見味了……再不走,就嗆著了……」
「最後拿著擦子……邊走邊擦……抹掉腳印,氣味……一直到樓底……輕聲的,還要快,不能被人發現了!」
高征做完了這套模擬,直接累脫了,都哆嗦了!
他含了枝煙,剛想打火,「這是案發地,可不能抽,聞聞味吧!」
他把煙捲湊鼻子聞聞,夾到耳朵上,「……他做的是挺乾淨挺細,可是人就有漏洞,越完美的,越是缺陷最大,我現在就找這個點……」
「對啊,他不得抽枝事後煙,解解乏啊?!」
「煙頭,是一個證物……還有擦手紙……廁所嘔吐物……不會沖了吧?」
電視里,高征,抓耳撓腮的,一個人,在燒的漆黑的凶宅里,拉長的身影,鬼魅般晃動,他為了找線索,破案,都有點瘋魔了!
小聖跟小六說完他的夢境,小六不解的問,「案子破了,人也逮了,按說,那冤也伸了,她還纏著你不放,啥意思,有隱情啊?!」
「我覺得是,所以你別亂說話,萬一傳言出去,給人當了替死鬼……」
「這麼說,前陣,那個帶著頭套指認現場的是個假的,是個套,做給罪犯看的,要引他?!」
「你想想看,都燒了,還給亂人破壞了現場,幾乎線索都毀了,你靠啥破啊?」
「靠人啊,人民戰爭的海洋,排除法,是人做的,就有漏掉的!」
「那就是拼時間了,那可長了,一年,二年,十年八年,那鬼還不纏死我!」
「要不,匿名給提個線索算了……」
「那是鬼給我的線索,你咋說,還是半月前留下的指紋,這要說了,不把我套裡頭了?我跟警方說,鬼來找我的,人家信嗎?信,我得進實驗室,不信,我得住五院!還有,將來你要寫東西啥的,裡面別露我的名字,要不,我和你絕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