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建康事宜
李唐深呼了一口氣,他也不清楚救這二人對自己能有何作用,只是覺得自己真的想去改變什麼,而現在來看,他成功了。
李唐來到二人身邊,她們此刻只是無精打采地坐在一棵枯樹旁。
李唐對二人道:「走吧。」
那二人抬頭看了看他。
張麗華道:「你不是那日詩會上的李……李唐嗎?」
「沒錯,正是在下。」
「原來你就是李唐啊!」孔貴人,「今日能得見李公子,奴家三生有幸。」
「不知隋軍要如何處置我等?」張麗華問道。
李唐嘆了口氣。
張麗華繼續問:「隋軍究竟要如何處置我們?」
李唐於是實話實說:「他們本意是要將你二人處死,只因為你們乃是禍國殃民的禍源。」
張麗華道:「真是要處死我們嗎?」
李唐點點頭。
「陛下會救我們嗎?」張麗華問。
孔貴人沒好氣地說:「陛下他自己尚且都自顧不暇了,哪裡有時間有精力管我們的死活?」
接著,孔貴人雙手緊握著李唐的雙手,卻是冰冰涼涼的,急忙懇求道:「李公子也是我們陳國舊臣,還請李公子為我等做主!我和張姐姐的性命就全靠李公子了!還請公子為我們求情!」
見李唐沒有回話,二人緊緊抱住李唐。
「我姐妹二人的性命權且依仗公子了!」
一時間,李唐覺得有些尷尬,好在周圍沒有隋朝的人,不然更難以解釋了。
李唐想推開二人,可二人此時抱得太緊,就像是抱住生命中最後一棵救命稻草一般。
「放心,我已經為你們求過情了,現在隋朝方面答應我了,你們二人交由我處置。」李唐回答。
「真是這樣嗎?我二人願一生一世侍奉公子!對吧,姐姐?」孔貴人道。
「是啊,是啊。」
李唐道:「你們別激動,也別害怕,我自然不會傷害你們,還有就是,你二人的歸處我已經想好了。」
「歸處?公子是想趕我二人走嗎?我和張姐姐只想留在公子身邊,侍奉公子。」孔貴人懇求道。
「是啊,從今日起,我二人便是你的人了。只懇求公子能收留我們。」張麗華說。
其實眼前這兩個大美人雖然大了自己十幾歲,可依舊是風韻猶存,徐娘半老,凡是男人見了她們,估計很難不會動心。可李唐此刻終是不願收留她們,只恐怕落得一個不好的名聲。不過更重要的是,這世間女子千千萬,也不差這一兩個。
「留在我身邊就算了,我準備就在建康為你二人安置一座房子,隱秘于山林之間,不會有人打攪你們。」
「公子果真是要趕我們走,恐怕是嫌棄奴家年老色衰,又是他人之妻吧?」孔貴人說道。
李唐搖搖頭:「不是這個原因。」
「那又能是什麼原因?」孔貴人靠近李唐,踮起腳尖,額頭卻只到李唐的下巴。
「公子生得好生高大啊。」孔貴人柔聲道。
李唐心中也不禁為之一動,他知曉這二人也是古時候難得的美女,而收了他人之妻作為妾室也是古時候常有的事情,就像是當年北周攻滅齊國,玉體橫陳過的馮小憐救被贈予宇文達作為小妾。
這馮小憐可是難得的尤物,也深得齊國國君的喜愛。據說馮小憐身材別緻,可謂凹凸有致,肌膚吹彈可破,身體自帶體香。
因為實在太美,齊國皇帝高緯不忍心獨自一人享受馮小憐的美,於是讓馮小憐赤體躺在几案上,再做各種嫵媚的動作,讓大臣們觀賞。但這並不是免費的,還要官員付費才能欣賞。
只可惜的是,此時的馮小憐早已被賜死,李唐縱然覺得好奇,也無幸欣賞到馮小憐的美。
而此時的張麗華、孔貴人二人,據書上說也有著馮小憐似的美。
李唐心中自然不捨得,但將二人安置在自己提供的房子,有時間的話還能觀望二人。所以他才做此打算。作此風流之事,在古時候也算不上什麼。
李唐回答道:「你二人我會找人安置你們的,勿要再多言了,今後有緣再見,告辭了。」
建康城皇宮內,財物被軍隊沒收,宮女太監依數被遣散,而其中姿色較好的,自然被達官貴人們收下。
其中,身份最顯赫的就數陳叔寶的女兒們了。
陳叔寶的女兒陳婤,成為了晉王楊廣的妃嬪。臨成公主,成了秦王楊俊的妃嬪。廣德公主,也成為了楊廣的妃子。此外,陳叔寶的兒子們,也依次被授予官爵。
這下,陳國皇室的事情就被處理得差不多了。接著是陳國的官員。
孔范乃姦邪小人,李唐早早告知過楊廣,楊廣也同意,此人絕不會被錄用為官。而像是袁憲這樣的忠臣能士,自然是被選錄為官的。
這陳國建康城的事宜,基本上是解決了,也忙活了大半天了,李唐只覺得渾身疲累。他心裡想著,林玉龍也就住在建康城中,不知他現在是否一切安好?接著又是他心心念念的蘇兒姐姐。
正思索間,就聽到有士兵來報,隋軍開始哄搶建康城中百姓財物,而且還玷污女子。
這種事情其實正常。古代每每攻城之前,主將就會告訴手下士兵,取城之後,可讓你們搶奪三天三夜,城是主將的,是國家的,可這城中的錢財寶物以及女人都是你們的。而這樣的承諾,當然會給士兵極強的動力。
士兵攻城,要冒性命危險,而錢財與女人是給他們最強的動力。可李唐給楊廣的建議,對大局甚是有利,可對於眼前的打仗來看,是弊。
此時,李唐大概猜出來楊廣沒有下達那條命令。
楊廣聽后,不禁大怒,李唐亦是驚訝不已,事前楊廣不是下過命令,有迫害百姓者,殺無赦,可如今隋軍為何會如此放肆呢?完全不顧楊廣這個總元帥的命令。
李唐不解問楊廣道:「不知這是為何?當初殿下不是下過軍命,有搶奪財物、淫污女子者軍法處置,可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