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格格不入

第221章 格格不入

隨行數日後,我告別了那路駱駝商隊,獨自騎著一匹駱駝走向沙漠深處,不久那座城堡就出現在我面前。

說明我應該對那座城堡很熟悉。

我沒有直接進去,而是跳下駱駝,檢查了大門前的土壤。

一些半濕的沙子粘連在一起,再往下挖,有新鮮的弧形划痕。

「這裡最近有人來過,也不知道現在離開了沒有。」

我找了一塊兒略大點兒的石頭,用力投向門口高懸的路燈。

石頭打到鐵質的燈罩,發出「剛當」的響聲,隨後「嗡鈴嗡鈴——嗡鈴嗡鈴——嗡鈴嗡鈴——」的報警器鳴叫,驚動了建築內外方圓百里。

騎上駱駝后,我走到城堡拐角處藏好。

大門被推開了半扇,我正好騎著駱駝沿城牆轉到門口。

開門的是一個剛滿二十歲的青年,看容貌正是子楚。

可我的時間好像定格在了及笄之年,在他眼中的我,仍舊是十五六歲的模樣。

我從他的唇語上讀取了,未發聲叫出的一個名字:「靜靜。」

「我在沙漠里和駱駝隊走散了,循著聲音找了過來。」

我見他走神,下駱駝,到他跟前重複了一遍。

青年搖了搖頭,好像認錯了人似的,靦腆地回答道:

「對不起,姑娘,你長得實在是太像我青梅竹馬的玩伴了,所以我才不小心盯了你這麼長時間。是在下失禮了。

既然你路過這裡,不妨就進來歇歇腳再做打算。」

「沒關係。謝謝你。」

「不用客氣。」

他在前領路,同時自我介紹道:

「我叫子楚,前些陣子來到這裡,發現這裡是一座空城堡。

因為大門沒鎖,似乎不介意陌生人來訪,我就擅作主張地住進來了。

姑娘,可否告知你的芳名?」

「嗯……」

走進廳堂,我四下顧盼,目之所及,案台上恰巧有一尊白玉雕成的小兔子。

「如玉。我叫如玉。」

*

金屬的機械臂「鈴鈴鈴」地敲擊著圓形的黃銅空腔,下課鈴響起。

教室里的孩子們都匆匆收拾書包,瘋了似的衝出教室。

我認真地把鉛筆、橡皮、彩色記號筆整齊地放在鉛筆盒有限的空間內。

被擺在書桌上的田字格本子的封皮上,歪歪扭扭但認認真真地寫著「學前班(2)班」和「靜靜」幾個字。

最後一排傳來「嘩啦」的聲音,一個剃著利落平頭的小男孩,把桌子上的東西一股腦扒拉進書包,站到我桌子旁邊。

因為我收拾得太慢了,最後教室里就剩下我們兩個人。

他也不催,就看著我一點點兒的收拾。

最後看了一眼桌斗,又檢查了一下桌面,我背起書包,對他說道:「我收拾好了,走吧。」

小男孩是子楚,才三四歲的樣子,臉上有一道褐色的湯漬,逗笑了我,很是可愛。

這一次,他眼中的我,也是三四歲,留著假小子頭型的短髮女孩。

他走在前面,等我出了教室,牽起我的左手。我們一路上跑著、蹦蹦跳跳地沿著馬路靠右行,遇到路口就紅燈停綠燈行。

我跟他一起回家,見到了叔叔阿姨。

牆上的鐘錶指向下午四點半,他們拿來零食,我們拿出作業。

桌子上擺著幾張我和子楚的合照。

我們一歲左右的照片里,他站在石獅子旁邊,我騎在獅子頭上,一隻手抓著獅子的耳朵。

兩歲大的合影是在海洋球間、在滑梯上,玩耍時拍的。

子楚明明只比我早出生一個多月,卻總是比我高上半個頭。

阿姨做了一桌子美食。

直到傍晚八九點鐘,母親才來把我接回家。

「再見。」

我朝他們揮手告別。

「明天見。」

子楚也招招手,說道。

我想起,從小父母就很忙,所以母親就把我送到鄰居家裡,讓鄰居幫忙照看,他們也一直像親生女兒一樣對待我。

直到我六歲升入小學,為了接送方便,父母選擇帶我搬到了離學校更近的地方。

當時通訊並不發達,我們也就此斷了聯繫。

*

我睡到自然醒,伸了個懶腰。

從盤子里拿起一個夾雞蛋的三明治,又自己到了一杯牛奶喝。

在牛奶映出的倒影里,我好像是七八歲的樣子。

桌子上最矮的一摞是課本、練習冊和作業本,旁邊擺滿了其他課外讀物。

我穿著睡衣,從床上坐起來,拿過一本字典放在旁邊,又拿了一本很厚很厚的《十萬個為什麼》擺在膝頭,斜靠著枕頭,一頁頁地翻著。

床靠牆的一側,放著布藝的小猴子和毛茸茸的小白狗兩隻玩偶。

這裡似乎是我的房間,看來父母都出去工作了,只有我一個人在家。

還記得小學入學的第一天,我是被媽媽送到學校的。

其他的孩子都拽著家長的衣服,不讓父母離開,哭著喊著想要回家。

我不是很理解,只是輕巧地跟母親說了聲:「媽媽,我去上學了」,就大步流星地邁進了學校的大門。

走了兩步,被母親追上,拽住了,又含淚抱了抱我,才放開我,目送我走進教學樓。

因為從家到學校,只有15分鐘的步行路程,所以從第二天起,我就不再需要父母接送,能自行上下學了。

似乎我早已經不再屬於他們,而是屬於那片看不見的知識的海洋了。

後來的一個暑假,學校組織去科技館、博物館、植物園等地方,為我打開了認識這個世界的新的窗口。

每一處都令我流連忘返。

自從第一次科技館參觀結束,點名時發現我還沒有回到集合地點,物理老師找到了正在解光路謎題的我。以後集合的時候,老師都會先看看我又沒有回來。

平凡的一生,平靜的生活,持續到我12歲那年。

那一天,我順著梯子爬上屋頂。

漫天繁星之中,有一道明顯的密集的星帶,那就是銀河。

星星都在一閃一閃地,可我看到了一顆常亮不息的。

後來我只知道自己不小心睡著了,醒來的時候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輸液。

媽媽說,我昨晚肯定是被風吹得著涼了,發了40度的高燒。

但,從那以後,我發現自己有了過目不忘的能力,有了永不枯竭的精力。

很快我便與周圍的人格格不入了,雖然之前也沒好到哪兒去。

圖書館成了我最愛光顧的地方,我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把所有的館藏借閱了一遍,也與圖書管理員交上了朋友。

她常常戴著眼鏡,扎著馬尾,一身簡單的T恤和牛仔褲,活力四射的樣子。

每天整理書籍,實則是個一看書就睡覺的主兒。

可我依然羨慕她,懷念我的從前,那能夠像男孩子一樣到處瘋跑爬高的身體。

15歲那年,有次看書又忘了時間,我便像以前一樣,借宿在她的家裡。

母親以為我交了男朋友,勸我不要繼續念書了,早點嫁過去生個孩子,這一生就算是圓滿了。我有良人託付餘生,他們也能放心了。

我點頭稱是,借口搬去婆家,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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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精神病人的自我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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