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二十二.一十一.一十三

二千零二十二.一十一.一十三

今天是我事實離婚後的第23天,昨晚的夢中依然是離婚前的闔家歡情節,正可謂「夢裡不知身是客,一晌貪歡。」

繼續回憶錄,接上篇。

具體的簡訊來往已經記不太清,反正就是滯澀的互相提問,了解,找共同愛好,試探喜好,等等,不再贅述。總之周末過後返校,我穿著那條鮮紅色的運動褲,餘光瞟著她座位的方向,焦急地期盼她的到來,看到她如期返校,就覺得有點放心,彷彿也感覺到她的目光開始探索我這個此前她未注意到的男同學。

畢竟是高三的歲月,再不學習的學渣也要開始各種讀書,作業,應付老師。時光真的太久遠了,畢竟十七年過去了,我甚至無法記得我們互相交談的第一句話是什麼。只記得她作為一個高三轉校的插班生,從省會城市的學校,轉到縣城裡的「監獄」般的高三,各種無法適應,其中最難以適應的就是飲食。我們學校的食堂最大的特色就是吃飯永遠沒有座位,因為人太多,所以大部分人打完飯就是在食堂或者操場就地蹲下,解決一日三餐。這對她來說就很難適應,老師也有所照顧,就是委託一名女同學吃飯的時候帶著她打飯,陪她一起吃。後來她告訴我,轉去青陽高中的頭一個月,也就是第二次周末返家,她瘦了將近十斤,體重來到了七十多斤。不只是因為無處坐著吃飯,而且學校食堂的飯可以說是一點味道都沒有,難以下咽,說是牢飯都毫不誇張,這點我也贊同,因為高一剛來的時候我也是這種感覺,但後來為了填飽肚子,哪還管得了好不好吃。多年後憶往昔,她每次說起為什麼會跟了我,就是因為我是她的救命恩人,我的飯養活了她,我常常以為這是個玩笑,離婚後才徹底相信,因為離婚後她說起這件事的時候,真的很認真。我為什麼能吃的好一點呢?因為我有一個愛子如命,從小對我嬌生慣養的「好」媽媽。高三基本上不說每天,也可以說三天兩頭會從一些當地比較知名的飯店買飯帶給我吃,起初我覺得很煩,並不領情,但有了她,我媽媽送的飯便成了人間美味。忘記了一開始是怎麼給她吃的第一頓,可能還是獃獃的以朋友身份出現,在飯點把我的飯送到她身邊。當然這不是一個吃人家的嘴軟的那麼簡單的故事,我肯定有我的小技巧讓她心安理得地吃下我的飯,比如其實在她來之前,我媽媽送的飯也是量很大,足夠三個男生分享,只是她來了以後,蹭飯的男同學都識趣地走開了,變成我請她和她的飯伴一起吃。說到這裡可能你們會好奇,你媽媽那麼閑的嗎?天天去飯店買飯給你吃,還那麼有錢?不知道在書里應該如何表達,但那時候對工作作風問題的管理還不是那麼嚴格,小地方的單位可以說是頓頓有飯局,天天大魚大肉,他們應酬之餘我媽媽多點一些外帶,自己或者拜託她的司機給我送過來。這可能是我沾過媽媽工作最大的光,並且因此討了個媳婦,感謝國家,感謝黨。就這麼一天天的,飯點的簡潔交流,加上晚上的簡訊溝通,我加深了對她的了解。知道了她果然像看起來的那樣,嬌氣,易碎,而且不太健康,因為她老胸悶,還老胃痛,所以香砂養胃丸是她每天常備的葯。她來到這個學校,真的像是一直受了傷的小鳥墜落枝頭,奄奄一息,憑我的飯和我的暖心小簡訊,恢復了一點生機。說一下學校的作息,五點起床,五點半進教室早讀,七點跑早操,七點半吃飯,八點上課,五節課後十二點多午飯,好像有午休時間,

就是趴在教室的課桌上那種午休,大部分人都會寫作業或者看書,下午四節課,晚飯,然後三節晚自習,之後回寢室,大概十點半熄燈睡覺。這不是高三的時間表,而是從高一開始就是這樣。所以好多青州來的,想吃苦的孩子,大部分讀不完高一就走了,實在受不了。學校也不是沒有出現過自盡事件,但很少,也不引人注意,很快就會被遺忘。讀書就是吃苦嘛,自古如此,所以大家習慣就好了。只是回憶起我在高中的歲月,就有點無語了,因為早已習慣了不學習,當混子,所以有時企圖努力學進去點東西,實在是跟不上,除了英語,其他科目我可以說都很差,靠背書的政史地,高三死記硬背還可以有一絲絲收穫,語文就是全憑小學初中的底子加上高三的一些死記硬背在參加高考,數學是戰略性放棄的一科,因為實在學不會。英語為什麼好呢?因為我去青州外國語之前英語就很好,去了依然很好,初中的英語考試基本沒丟過100分,高中雖然沒學什麼,全憑吃老本,高考也考了128分,這都是后話了。說了這麼多,就是現在看來,很後悔在高中浪費了那麼多的時光,可穆笑影說,那學校就是垃圾,條件艱苦不說,老師水平也很低,素質也很低,她之所以堅持到了高考,除了我的陪伴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想讓她爸爸難堪,畢竟把她轉過去也費心勞力,教師也只是工薪階層。

小鳥墜落枝頭,獵人憐香惜玉,偽裝成獵物,看起來獃獃的,純純的,演情竇初開,就這麼的,這段戀情有了起點。有些情節還是忘不了的,2005年9月19日,應該是那年的中秋節后一天,不記得我是幾次如何表白之後,收到了她的簡訊:「伴人離愁月當軒,月圓,人幾時圓?」當時我是怎麼回復的我也真的忘記了,可當時的快樂是真實的,是一種那時覺得不怎麼新鮮的快樂,看,獵物又到手了,不過如此嘛。因為如果你還記得前文,就會知道我當時有一個轉校走了的時任女友。女友,當然是不能斷檔的,舊的不喜歡了,也不捨得扔啊,但對新人也是真心的喜歡,因為新人就像是未開墾的處女地,充滿了未知和好奇。

多年後的今天,我百度了一下她當年定情於我的那條簡訊,才知道出自

[二十換頭]〔雙調〕新水令

【相公愛】「晚宿在孤村悶怎生眠,伴人離愁月當軒。月圓,人幾時圓?不似他南樓上斗嬋娟。」

此前,沒文化的我一直記得這條簡訊,也沒問過她,就一直以為是她寫的。因為她真的是一個文藝少女,詩詞倒背如流,高三語文老師複習時在課堂背誦古文和古詩,她總是第一個背完去給老師背的。所以,她才是偽裝成獵物的那個獵人,現在看來,是這樣的,君為刀俎,我為魚肉,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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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人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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