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二十二.一十一.一十八
今天是我事實離婚的第28天,是我從家裡搬出來住的第三天,今夜我的情緒有一點綳不住了,所以發了很多條僅我前妻可見的朋友圈,把自己搞得很狼狽,像個小丑,畢竟十七年的戀情,十年的婚姻,即便愛情沒了,但是親情和習慣怎麼能說改就改?
現實很殘酷,關於婚姻和感情的細枝末節就不贅述了,如果這本書可以進行到這個階段,會有大量的詳盡的心理狀態描寫,我想如果真到了那時,人物應該已經很飽滿了,孰是孰非讀者們也可以有自己更清晰的判斷。
打開思緒,接著回憶。除了男徒弟事件,以及何曉晴事件,我們之間還有很多吃醋的小事件,此篇詳盡描述一下與她的前男友相關的一些事情。是的,他有一個前男友,也是她的初戀,他們是高一開始談的戀愛,可故事也就結束於高一。關於他們戀愛中發生的事情,我沒有問過,所以不了解,只知道她是被分手的一方。有一次上課,不記得是什麼課了,反正面前會有一些演草紙,用來寫寫畫畫,記知識,她顯然是聽課聽不進去,走神了。突然在紙上寫了兩個短語:「明亮的陽光」、「微笑的影子」。我一開始還有點奇怪,這什麼意思啊?微笑的影子肯定就是她的名字笑影了,那明亮的陽光是什麼玩意兒?後來想起來她跟我提過她前男友的名字,路明昀。這兩個短語不就是他們名字的意思?這是想念前男友了,我氣不打一處來,但是上課又不能吵架,我只能對她不理不睬。可能持續了一白天的課吧,我沒接她的一句話,那時我的心理想起來也真可笑,這種思念前男友的行為,在我看來就是對愛情的不忠,我們的愛就那麼無聊嗎?還有功夫想念前男友,並且毫不避諱地寫了出來,置我於何地?中午吃飯我也沒讓她跟我一起去,我自己去吃然後給她帶了回來,下午的課依然是相對無言。到了晚飯時間,她綳不住了,自己去商店買了個特辣的乾脆面,和特辣的牛板筋(屬於辣條的一種)。這兩樣是我最愛吃的東西,因為我超愛吃辣,可是她從來不會碰這些,因為她從小不吃辣,本來胃也不好,吃辣的之後會胃痛的要死。這是什麼意思?是看我難過傷心不搭理她,所以懲罰自己啊。啃了一會兒,汗都冒出來了,我實在不忍心看她繼續,終於搭理了她,並且把這些刑具都沒收,自己消滅了。果然,沒過多大會兒又開始胃痛,我又跑到校醫室給她買了點胃藥,真是不讓人省心。
另外一個故事,也是關於她的初戀的。據她說,高一分手后,一直到跟我在一起之前,她都還一直喜歡著她的初戀,在長長的單思歲月里,她折了好多紙鶴,應該是到高三轉校前已經折夠了一千個。但是這個事兒我是根本不知道的,後來她給我說的,然後我當然就很吃醋,很嫉妒,你可真是深情啊,現在是不是還深深地愛著他?然後又是一番梨花帶雨。緊接著一個可以回家的周末,她晚上去我家的時候把一玻璃瓶的千紙鶴都帶著,然後在我家把它們放進盆子里燒掉了。這就是我的歡歡,多愁善感,又敢愛敢恨,一旦認定,就義無反顧。直到多年後的今天,她告訴我,如果她愛過誰,那麼只有她的初戀算是愛,這麼多年來對我從來沒有過愛的感覺,都是感動,都是報恩。我不相信,只是她把愛的定義搞錯了,一定是致命的吸引力才是愛嗎?那些彼此抱擁取暖的寒冬,相親相愛的幸福生活,真的都不算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