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情況說明
值班以來,接得最多的電話大多是打架的警情。白天的時候鄰居打鄰居,晚上的時候丈夫打妻子,深夜的時候就是醉酒的打醉酒的,或者醉酒的打車租車司機。
凡是能鬧到派出所的,都是誰都不饒誰,誰都比誰認真的。大多數的治安類警情,但凡有一方講點道理,就不會鬧到派出所。派出所處理事情只能辦到相對公正,往往不能做到雙方都滿意,有些群眾是很叼專的,動不動就拿投訴相威脅。我做事情是一板一眼的,一向是按規矩辦事,如履薄冰,生怕因為自己的過失給辦事群眾帶來傷害。
有一天值班的時候,突然接到報警電話,有人舉著牌子到街上喊冤。出警的同事現場核實后,大家都對著我笑:應哥,你要遭寫情況說明咯。
喊冤的人叫孟定蘭,因為2021年4月份,孟定蘭到弟媳家商量婆婆死後安葬的問題,和弟媳發生口角相互辱罵和抓扯,倒地后孟定蘭腳踝受傷,經鑒定為輕傷二級。事發地視頻可以看到雙方用手指著對方,也可以看到拉扯,但是孟定蘭倒地的地方被院子里的一簇植物遮擋,加上孟定蘭在當地和村民關係不好,當場觀看打架的村民都稱沒看見孟定蘭的傷是如何造成。按照存疑有利於被害人的原則,兩次報批捕檢察院都不予批捕。孟定蘭因為辱罵被公安罰款,對方也是被裁定拘留5日。孟定蘭對此不滿,多次到相關部門上訪。這次又寫了文字到街上喊冤。單位民警阿桂離開時交接給我的案子中,這就是其中一個,難怪單位的人都說我要寫情況說明了。
值班的第二天,我還在睡覺。就接到了督察部門的電話,督察說看到辦案民警是我,找我了解該案情況。我翻看了卷宗,找到當時的監控視頻,在了解詳細情況后,我給督察部門寫了一份情況說明,大致是描述該案基本情況、辦案進展和存在的困難。就這樣,我的辦案,從情況說明開始。
後來我才聽說,孟定蘭已多次上訪,但是該案確實特殊,該走訪的證人已經全部走訪,該調查的證據全部調查,導致案子查無可查,無定案依據。可迫於壓力,領導還是交待我要妥善處理。我先後再次走訪證人,帶著孟定蘭去做傷殘鑒定,仔細解釋公安辦案流程,幫助其申請司法救助金,並耐心開導公安辦案是要用證據說話的,在為其申請的司法救助金髮下來后,最終其同意停止上訪。就這樣,曾經要求抓對方去坐牢,不管怎樣抓對方家裡一個人去坐牢的她才停止上訪的案子,在我的努力下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