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一十五萬一千一百一十七 瀋陽 晴
昨天的工作有點緊張,要出差了,還有一點兒不舍。晚上老婆又說岳父被查出了糖尿病。唉,這一天天的,最近好像就沒有發生過什麼好消息。昨天晚上下班,深呼吸了幾次才調整過來情緒,晚上又陪老婆聊了一會兒,心情才慢慢的平靜。
「但那也沒辦法,有人能活成站在拖拉機上的駱駝,不疾不徐地踱步在小小的車板上,慵懶地回應路人驚詫的目光;有人就只能踩著尖頭靴子,不斷尋找堅硬幹燥的地面,好讓自己不陷下去。」這是最近一近出現在雜誌上的文章,文章名字叫:《有意思無意義的人生》,作者:倪一寧。
因為馬上又要出差了,為了減輕每一分重量,所以雜誌我要快點兒看,因為不看完,心裡就會放不下,就只能帶著。碰巧又看到這樣一篇挺入我心境我文章。有意思無意義的事兒,多嗎?
我覺得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有意思無意義的事兒,只要是有意思的事兒,一定都是有意義的。那怕是到老了能給兒孫們講上那麼一講,它的意義也就夠了。但也不得不否認天底下確實存在一些看起來有意思但好像沒有意義的事兒。
先說比如治絕症,可能很多人都會有這種感覺,就是看到新聞里說,某某人得了重病,周圍人對他不離不棄,最終可能也沒有挽回。可是知道這人幾乎沒有什麼機會挽回,是在這人走了之後嗎?多數人可能在此之前就知道那人的生存下來的機會微乎其微了。可是為什麼我們還要向那些機會不大,甚至是完全沒有機會的努力呢?因為人人心中都希望可以等待到一個奇迹!可是人們又過早知道了那個奇迹發生的可能性。難到沒挽回生命的救治就是沒有意義的嗎?這個世界有很多人已經開始理性思維了,這個很好。但我還做不到,就像昨天晚上,我對老婆說的那樣。這個時代我們夫妻兩人,養四個老人局面已經定下來了,人人都知道對於一對普通家庭來說這會有點難。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別人「敲了警鐘」,我們就不敢嘗試。沒有什麼太出奇想法,只是我告訴她,我離開家的那段日子,其它的錢要少花,可是不管雙方誰的父母生病,咱們都要全力以赴。在通貨膨脹這麼誇張的時代,有人覺得借錢買房都是一種投資。花幾個錢能讓我們這對夫妻多幸福一段時間,那簡直是太值了!我和老婆想用實際行動去回答給所有的後人,我們這一代是有那麼點難,可是我相信未來中國的歷史上,記得的那些名字多與這個時代有關!因為我們這一代人之間有著最最嚴苛的競爭,僅此一項就夠了。
還有交朋友,要說治絕症只是在意義值得一說話。那交朋友絕對是有意思沒意義的事兒了。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覺得一個人一旦覺得交朋友是有「意義」的事兒,那他所交的朋友從根本上說,那可能就不是什麼朋友。真正交朋友絕對是有意思但沒有什麼意義的事,你說花大把時間與朋友溝通,什麼也不為,就圖一個樂。真正有難事兒,想沖朋友張口都不好意思,好像自己有所圖似的。這才是交朋友,只不過今天這個詞被過度泛化了,以至於很多人就是打著「交朋友」旗號,行著自己的方便!當然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好「交朋友」的人,多會遇到那也同樣喜歡「交朋友」的人。你讓人家幫忙,人家就不想時不時的讓你幫助一下嗎?所以能力歸能力、方便歸方便,可是心情呀!還是那麼忙叨。
對了,還有看書。有人看書是為了千鍾粟,有人看書是為了黃金屋,
有人看書是為了顏如玉,有人看書也許只為了賣書。但有了這些想法看書成與不成的可能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看書變成了一種手段,而目的發生的根本的改變。而我要說得是把看書當成一種目的,絕對是有意思無意義的事兒。我現在還記得當年《三國演義》和第一次看《福爾摩斯探案集》之間的差別。《三國演義》是我第一部正式看完大部頭小說,到現為止可能也只是唯一的一部。可是當時看的初衷有點兒意思,我的目的居然是為了記住小說出現人物的名和字都是什麼?所以書開始看得還是相當用力的。可是看著看著就會有一種莫名的無聊感襲來,而且越來越強烈。所以諸葛亮六齣祁山一結束,我的興趣也就結束了,那結果就可想而知了。說來遺憾,《福爾摩斯探案集》我大概只看了三分之一,就不知道什麼原因給放下了,但是當時那種出於興趣的感覺給我現在留下一種感覺,就是如果有機會我看小說第一選擇永遠都是與偵探題材的有點兒關係的小說。而我覺得之所以會有這樣一種想法,可能就是與有意思無意義有點兒關係。一說看書我就有點澎湃,可能是我比較幸運。雖然咱也是應試教育一路拼殺過來的,可是我的成績一直都不是很好,當然不光老師覺得我挺有想法的,我自己也覺得自己還算有想法。而在上學時的很多時間裡,我總生活在一種老師「抓與不抓」的糾結當中,當然咱也足夠的不爭氣,很多老師都差不多是碰了一鼻子灰就不打算管了。可是我還是願意以自己那不靠譜的方式對付著學。結果就是每次老師都不會表揚我,但基本也不批評我。我就在自己的那個位置中不停和自己對話,對話的結果往往就是成績不好沒關係,有「真才實學」就好。誇張點兒說,看語文書都像看雜誌似的,從后往前看。但這麼做唯一的好處可能就是:至今我也不討厭看書,哪怕是教科書,當然我看什麼書都不認真。關於閱讀障礙的事兒,我之前也提過了。反正就是囫圇著看,看多少算多少,再好書也不打算看第二遍,但是我從來不會在書上亂寫亂畫。
扯得有偏了,而我今天想說的是:其實人生中那有那種有意思又沒有意義的事兒呢,有意思本身就是一種意義。如果我們每天都可以找到一點兒有意思的事兒,那至少我們會覺得特別充實,人充實了人生就不會沒有意義。不是為了今天寫這篇日記,我抬杠,但我一直都覺得我對兒子的態度應該是這樣的,他可以干他喜歡的任何事兒,只要他不影響別人就可以,當然能成人才是最好,咱以後也能父以子貴。但是萬一他愛好沒有那麼光明正大,也沒有關係,只要他覺得那是有意思的事兒,他完全可以大膽的做。我這個當爹的也沒有什麼本事,但是一輩子從精神、情感還有經濟上支撐他應該還是沒有問題的。我只希望他有機會做他喜歡的事兒,而在這個過程他從來不會覺得自己啃老、或者吃軟飯會有什麼不對。為了自己喜歡的事兒,他大可以付出全部。但要是讓我做到對他全力支持,他唯一要做就是,他要有一系列的目標,那個最終極的目標他可以達不到,可是階段性的目的,他利所能及的目標一定要做出來。我覺得這個要求不過分,但是我可能真的還暫時接受不了,他用一個「想發明隱身衣」的理由來讓我為他的人生埋單,如果那樣我都接受可能我就是在害他了。其它除了這個程度的要求,我想我都會滿足吧。
一件事沒有意義,它可能只存在於人們的談話之中。而我相信只要是一件事,它就一定會有他的意義,只是我們多數人無法發現其中的法門罷了,更何況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