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題
最近晚上睡覺時常做夢,沒有固定的主題,但能確定都是有情節的夢,做夢的時候,還隱約能夠意識到自己在做夢,也會在夢裡試圖控制夢的走向,所以每次醒來時都覺得夢的情節足夠豐富完金可以拍成電視劇,遺憾的是,醒來之後很快就忘記夢的內容。
現在對於時間越來越敏感,可能很重要的原因是越來越明顯的察覺到自已老了,皺紋多了,髮際線高了,腰疼了。以前從來沒覺得坐的時間長了應該起身活動,現在每坐一段時間都會起身動動。大概是長期面對電腦工作的職業病吧。
我時常會想,結婚以後的我應該做,應該分擔家務,應該體恤妻子,應該規劃未來,應該教育好孩子,應該照顧好老人。《婚姻法》中關於結婚年齡的規定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而只要年滿18周歲就可以當兵,所以有人說殺人比做丈夫容易;過日子比打仗難;女人比敵人更難對付。
我開始認識到婚煙長久並非易事。
戀愛和結婚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當兩個人組成家庭生活在一起,朝夕相處讓各自的不堪充分的暴露給對方,戀愛時的光環漸漸被時間磨平。你們互相扶持,卻也互相厭煩,互相彌補,卻也互相拆台,你們成了最親密的人,卻也消失了從前那種視對方為驕傲的愛意。
什麼是「視對方為驕傲的愛意」?是那種一提起對方,自已眼睛都變亮了的愛意。
愛是有木桶效應的,一個木桶能裝多少水,取決於最短的那塊木板,而決定愛情的,不是最高的那塊木板,是最低的那塊。你愛一個人多久,愛到什麼程度,要看你能忍受多差的對方。
他敏感的樣子你喜歡嗎,他生氣的樣子你能包容嗎,他吹毛毛求疵、斤斤計較的樣子,他被生活反覆折磨,日益失去從前的趣味與激情的樣子,你接受嗎,你還覺得他是你想愛的人嗎?
他會變老,臉上皺紋越來越多,體重隨著啤酒肚發福起來,一件丁恤穿了半個月,臭烘烘地跟你坐在一起。而你吃完了飯只想在沙發上躺著,不再屑於化妝,不再關注你的興趣愛好。
他很難賺到大錢,處處掂斤算兩,你們為了上個月的水電費大吵一架,他說你太浪費了,你說你受夠了這種日子。你羨慕著朋友圈那些秀恩愛的情侶,可自己卻慢慢地對他失去了耐心,為最不值得的事兒沖他發火,他從前追你不遺餘力,後來加班晚歸都懶得給你打個電話,當然更不會囑咐你按時吃飯。
到最後,你們會發現自己愛上的那個光彩照人的對方其實只是個普通人。
我以前想過很多次我的婚姻會是什麼樣子,但現在我開始覺得,那種散著步也懶得牽手,面無表情走在一起,說著一些「哪個超市在打折」之類話的情侶,或許才是我們以後會成為的樣子。或許這就是愛情最真實的樣子。剝離了光環,剝離了浪漫,剝離了閃閃發光但是飄忽不定的部分,它穩穩地立在地上,一身灰塵。
長久的愛情會經歷這個階段,從耀眼變回尋常。相愛的兩個人,會發現對方的所有缺點,所有不堪,然後放棄自己對「完美愛人」的期望,在經歷失望傷心之後仍然不離不棄。
到了最後,愛情就是最簡單的陪伴。
你們一起起床,各自工作,下了班精疲力竭回到家,隨便點了份外賣,聽著電視劇各自忙著,然後沉沉睡去。但我知道,僅僅是這樣最簡單的陪伴就已經很難了。
現在,我不再期望詩情畫意,你儂我儂的浪漫,因為我明白,陪著你普普通通地過完這一生,就已經是最好的浪漫。
一開始都不會明白等到明白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