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離去,還是留下?

第十六章 離去,還是留下?

抵達禁閉之城的頭一天晚上,我一整夜都在思考這個問題:去還是留下?我並非自己所想的那麼絕情:儘管我希望女人能找到某個愛她到骨髓的人,兩個人一起攜手共度人生,但在確認她真的幸福前,我總還是有些不放心。我狠心棄她而去,或許就此將她推入了深淵。我因此陷入了兩難境地。

我將女人納入憂慮的範圍,並非因為我是個道德高尚的人,只是因為我腦子裡有個聲音在說,找到那個女人,讓她幸福。你這一輩子,至少要讓某個女人幸福。只為了自己而活,這事天經地義。可如果你不去找到這個女人,你就很難做到「只為了自己而活」,找到並確認那個女人確實幸福,你才能放心。

我認為,沒有比直接找市長更快捷的辦法了。街邊隨便問個什麼人,流浪漢也行,他們會告訴你市政廳在哪裡。但我確實天真了,連問五個人,五個人都拒絕回答。很快,我即將明白一個規則:在禁閉之城,禁止任何人不經允許告訴另一個人消息。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知道的事情三緘其口。有些人為了避免違反規範而遭受鞭刑,乾脆不去了解身邊的事。他們對自己周圍的事毫無察覺。我感覺他們似乎抵達了「天人合一」的高級境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什麼?你說什麼?先給錢。」

唯一一個給了我答覆的路人,甩給我這句話。我問他,要多少錢他才肯告訴我。他伸出了五個手指。

「五十?」

「五萬。」

我覺得自己好像受侮辱了。一股莫大的屈辱感,像海浪一樣洶湧而來。等我冷靜下來,又覺得這種感覺完全沒有必要。這不過是我腦海里不聽使喚湧現出來的某種不合時宜的想法而已。我為什麼會有這種強烈的屈辱感?我到底在什麼時候,受到過類似事情的刺激,以至於神經過敏?

但我很快就從這種內疚中擺脫出來了。抬頭時,無意間看見了刻在大理石牆面上的箴言錄:保持沉默,除非你想好了價錢。

這個傢伙肯定是想用足夠高昂的價錢,打消我企圖免費從他那裡索取消息的用心。我更不知道的是,這時候,街頭上的四個攝像頭已經對準了我,錄下了我在這裡的一言一行。在這些攝像頭後面,是看不見、無法知曉的運算中心,正對照禁閉之城的各項規章制度,草擬對我的最終處罰條款。

我不知道,我必須儘快找到市政廳,面見市長,不然,對我的處罰會很快下來。禁閉之城是一座規則密集的繁華城市,外來者若是貿然到處惹事,必定會被扔進監獄里去。這裡的街上,除了流浪漢,看不見任何一個衣著乾淨,可稱之為「市民」的人。這也正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

村莊里的人,情願日復一日承受勞作的懲罰,情願在那裡經受糟糕的人與人之間的猜忌和折磨,也不願意來禁閉之城,或許是對這裡的規則有所耳聞。很快,街頭的流浪漢就證實了我的猜想。

不管流浪漢們的忍耐力有多強大,總有那麼一兩個會承受不了內心的壓力,某個時候爆發。前面就有兩個流浪漢扭打在一起。他們已經完全不顧及攝像頭正在對著他們。而禁止街頭鬥毆,是禁閉之城十大規則之一。

「就是你這個狗雜種,忽悠我來這裡。我情願老死在村莊里,也不想來這裡。」這是其中一個流浪漢的喊話。

「你瘋了嗎?我早跟你說過了,找到我們的福地,必須要經過這座禁閉之城。你就不能再堅持一下?」另一個流浪漢喊道。

周圍的流浪漢哈哈大笑起來。這可能是他們唯一的樂趣。當有人公然違反規定,在大街上打架而不顧及會接受鞭刑,嘲笑別人就成了他們的最大樂趣。也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在街頭哈哈大笑才被允許。鞭刑不可能打到每一個流浪漢身上。流浪漢們一個勁地起鬨,慫恿他們打得更狠些,最好兩個人都流點血,那才過癮。

我知道我不太可能了解到更多的信息。這些流浪漢既然能在街頭生存這麼久,肯定有他們的生存之道。禁閉之城的規則即便再密如蜘蛛網,但既然有這麼多流浪漢,就說明還是有空子鑽。正如旅館那位服務員告訴我的,你只要放下尊嚴,甘願做流浪漢,那麼,禁閉之城的大部分規則就對你不起作用了。問題是,你能不能放下尊嚴,跟這些沒人看得起,被禁閉之城嫌棄的流浪漢?

我朝高樓林立的市中心走去。我想,市政廳必然是那座最高、最輝煌的房子。那些有身份、穿著體面的人,每天都在雲層之上的辦公室里,俯視著禁閉之城的一切,不停地決策、執行。

眼前的景象證實了我的猜想。此刻,我已經站在市政廳門前。這是一棟高聳入雲霄的塔樓,半棟樓都隱匿在雲層里。我不得不接受這個事實:我根本進不去。守在門口的是比真人更逼真的機器人。我朝他問話時,他目不轉睛地看著前面。不論我說什麼,他都沒有反饋。這可把我給急壞了。

來的路上,我還在天真地幻想:一到市政廳,正好碰到要出遠門的市長。我攔在市長面前,向他訴苦,請求他幫忙。可實際情況卻是:我根本進不去。

我在門口徘徊了半個小時,沒找到市長,總還是心有不甘。但時間很快消耗掉了我的耐心。我腦子裡有個聲音在不停地告訴我:走吧,沒機會的。

我極不情願地服從腦海中的那個聲音,拖著疲憊的步子,朝遠離市政廳的方向走去。我知道,在這棟高樓大廈上面,或許有一雙或是數雙眼睛正在看著我。他們不知道我這個不期而至的外來者,想做什麼。他們肯定不想讓我見到市長,那意味著他們失職。根據禁閉之城的規則,失職會有怎樣的處罰,每個人都心知肚明。以前,他們判斷誰應該受什麼樣的懲罰,暫時還沒有想過,如果規則落在他們身上,他們又會被如何處置?

我不關心他們的職級,不關心他們是否會被處罰。我只關心那個先我一步來到這裡的女人。我這該死的腦子,連女人的名字都沒問。我自認為,找到她,將她帶離這裡,是我不可推卸的重大責任。如果說我還有什麼理由繼續留在這裡,徒勞地在市政廳大廈前徘徊,那就是因為還沒有找到這個女人。一旦找到這個女人,我會帶著她繼續尋找邊界,離開禁閉之城,到下一個我們沒有探索過的地方去。我想,我只能去找流浪漢們幫忙了。

我對見不到那個無形的機構,卻被這個機構掌控的事實,感覺很不好。但想到這座禁閉之城是他們的,不屬於我,我也無可奈何。他們沒有誰邀請我來,是我自己硬是要搭上那艘船,以此生絕不回頭的勇氣,離開了村莊那個可以說是接近於原始人生活狀態的地方。離開時,我已經在心裡打定主意,不管前面的路有多艱難,我都不會後悔那一刻的決定。這不,打臉來得這麼快,不是么?

要是繼續這樣下去:我指的是你想要解決自己的問題,試圖通過你所能想到的辦法,去尋求某種途徑,可結果你發現,除了服從,除了旁敲側擊聽流浪漢們的抱怨,你什麼信息也得不到。你雖然身在禁閉之城,卻彷彿身處深海中的某一座孤島。要是繼續這樣下去,任何外來者,都會放下自尊,不得不成為街頭流浪漢的一員。在整個過程中,你不知不覺放下了所有自尊,跟流浪漢心靈相通,跟他們混跡在一起,成為他們中的一員而毫無羞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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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盡頭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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