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汪吳之戀

45、汪吳之戀

汪興和調樂平師範后,算是英雄有用武之地,華中師大的學生教一個小小的中專,不是大材小用嗎?也不是啦!只能說名牌學生在樂平師範不多。因此學校對他還是可以的。不說是重用嘛,也還給了他一定的地位,剛參加工作一年多,就給他提任教研室副組長。組長是位老先生,他算是未來的組長。不說老師關係好,學生關係也好,年青的老師又沒有成家,少不了有追他的學生。

中專師範生相當於高中生,有的比高中生要大些,原因就是家裡窮,讀書晚,吳英妹是八歲才讀書,前面有個哥哥書讀得不好,就早出來了,妹妹她才有幸進學校。要不連學校都進不了。當然吳英妹的父母還是挺喜歡她的。第一是,就一個女兒還是滿女,「關門弟子」,深得父母的喜愛;第二是,吳英妹很乖巧,長相出眾,父母喜歡;第三是,吳英妹讀書也還努力,不說聰明過人,至少比她哥哥要強很多。要不是女孩,她父母定會重點培養的。女孩是賠錢貨,不想讓她多讀。主要還是沒有能力去培養她,好不容易讀完初中,父母就想讓她出來。英妹有點不心甘,於是她選擇師範,這樣家裡不用負擔,父母也就沒有什麼意見了。

師範生也不象中學生,中學生是不準談戀愛的,可師範生有點特殊,學校管是管,但管得不嚴,可以說,有的學校是放任自流。象樂平師範就松得很。

快畢業了,怎麼辦?三年的師範飯已把一個十九二十歲的吳英妹喂成了大姑娘,若是在農村該出嫁了,可現在自己還沒有找人家呢?於是吳英妹思考了:汪老師對我是好,可他又沒有表態,是不是喜歡我不明確。必須要下決心,鼓足勇氣問個明白。一天,吳英妹收拾了一下(談不上是打扮)衣著,假裝去問題目,找到了汪興和。教研組的老師都下班了,她是算定了時間來的。吳英妹就訂上汪興和了。「汪老師問個題目,不耽誤你休息吧?」

「問吧:什麼題目?」汪興和很客氣的說。

於是吳英妹就攤開作業本,汪興和一看,不是什麼題目,是一張字條:我要和你談談!汪興和馬上合上作業本,看了一下周圍,還好沒有其他人。「現在不行,晚上八點,我在這裡等你,你只要在門口出現就可以了,千萬別叫我!」

說完馬上就叫吳英妹走開,吳英妹非常懂味,拿上作業本就走了。

晚上吳英妹梳洗了一下,換了一套乾淨衣服。五月底天氣已經較熱了,襯衫長褲已經就夠了,可她的襯衫有點小,自覺不雅,就套了一件外衣。大約七點五十左右,她就來到了數學教研組門口。借著燈光透過玻璃窗內,看到汪興和,他也正不時地朝門口望,裡面光強,外面的燈光弱,從窗戶內對外是看不清人的,只有從門口往外看,教研室幾乎沒有老師。反正吳英妹是沒有看見一個,她正要往門內走,就看見汪興和出來了,她退後了,就往路邊陰暗的地方走。汪興和看見了,他對吳英妹說:「不要講話,跟我走!」

於是汪興和同吳英妹就開始了悄悄的約會。

經過幾次約會,汪興和答應與吳英妹好,但是暫不公開,等吳英妹畢業后再談婚論嫁。理由是汪興和是老師又是小頭,跟學生談戀愛,影響不好。吳英妹同意汪興和的看法,但她仍然同汪興和約會,已經發展到可抱可親的階段,兩個人都需要,汪興和感覺更好,就差上床干那事。

有一次約會,吳英妹說要汪興和去見見她父母,汪興和覺得應該的,就悄悄地去了。

吳英妹家在樂平縣南,離城約十五里的吳村,要走路得要用一個半小時,星期六下午約四點鐘,借了一輛自行車,出了校門不遠就看見了吳英妹在前面等。吳英妹坐在單車后,就往吳村出發了。

吳家父母均是公社成員,吳英妹的哥哥已成家搬出他住,算是另立門戶了。吳家房子是草房,只要有稻草,有幾根木柱就可蓋,地皮不要買,只要大隊批了條就行。房子不好,可住得寬。吳英妹和哥哥均是一人一間。父母共住一間,這是城市裡沒法比的,城市裡叫三室一廳有衛生間。鄉里沒有衛生間,房間小便用的是尿桶,大便則要到屋外去上茅廁。

來了客得吃飯,可吳爸出工要到天黑收工。天氣變化莫測,明明來的時候是大晴天,不知什麼時候風雲變換,要下雨了。吳媽讓他們先吃,不然下雨汪興和就回不去了(吳英妹告訴媽媽說,汪興和是要趕回去的)。可汪興和又講禮貌,第一次登門,連准岳父都未見到就走,不合適。不等主人就先吃,也不禮貌呀!汪興和就堅持等一等,終於雨下來了,吳爸也回來了。還好天還沒有黑,就開始用餐,可雨一個勁地下,下個不停。「落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這是一句隨加標點,可改詞意的狂語。不要說雨不停,就是停了路泥濘,天又黑,也不好走了,成了「天留我不?留!」,那就過夜吧!

雨有時是討人嫌,像江西(江南很多地方)春天的雨,夏天的雨就是多。你不需要它也要下,江河暴滿它還是下,一直落得江河橫流,給人們造成洪災。真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人是沒有辦法抗衡的,象什麼「人定勝天」的口號,還是少提點好。雨還是好的,要是「及時雨」就更好,宋江能當上梁山的大頭領,就是因為他是「及時雨」,對很多人施了小恩小惠,「及時雨」作用的結果。若是天乾地燥,人們就盼望下雨。久旱逢甘雨,甘雨,那個雨是甜的。

對於汪興和來說,這雨就是一場喜雨!

晚上汪興和睡原來吳英妹哥哥的房間,當然吳英妹是睡自己的房間。兩房只一土牆所隔,隔人不隔音。若是兩張鋪都靠牆,是可以傳音的。大一點聲音說話是可以聽見的。第一,兩床不都靠一堵牆;第二,大聲說話不妥。家裡還有父母呢!千山萬水都阻擋不住愛情的力量,何況只是一堵牆而已。你想這麼好的環境,這麼好的機會,誰能錯過,汪興和想呀!可必竟自己是老師,又是客,想也沒有用,不想又控制不了,翻來覆去睡不著呀!

吳英妹也想呀,既然已確定關係,遲早是人家的人,畢業前是敲定了,她也願意奉獻給他,可他怎麼不行動呢?不行動可有動靜,只聽到汪興和翻身的響聲!是不是生地方不習慣?是不是身體有不適感?是不是想……不行,我要去看看!

輕輕地推門(房門是不關的,當地習俗),門開了,又輕輕地把門帶上。汪興和已感到有人進門了,輕輕問:「誰?」

輕輕答:「我。」

汪興和聽出了是吳英妹的聲音,其實他不問也知道是吳英妹的。

吳英妹問:「你不舒服嗎?」

「沒有,就是睡不著!」說著就惚地起來了,突然的行動,給吳英妹嚇了一跳,不過馬上明白了,他是有所行動了。來吧,我等著呢!吳英妹撲向汪興和,汪興和抱住了吳英妹,於是兩個人相擁上床,完成了兩個人的人生第一次。

有人說老師,為人師表,不會做出那種偷雞摸狗的事,是的,一般不會。他們做的不是偷雞摸狗。老師應講究禮節,沒有結婚就那個,有違孔孟之道。那是扯蛋!天下沒有吃齋的老虎,沒有不沾腥的貓。老師是人。人有七情六慾,到嘴的肉不吃白不吃,況且他們是真心相愛,這不妨礙誰,這不犯法!

話又說回來,汪興和還是有點害怕,必竟還是客居人家,做這種事畢竟不光彩,有點過意不去,就輕輕地說:「英妹,對不起!」

「有什麼對不起,這是我自願的。不許這樣說!」

「英妹,你真好!」這是汪興和由衷的話。

「興和,我們結婚吧!」吳英妹嗯,趁機提出了這個要求。

「結婚?結!待你畢業后,我們就結婚,我保證!」

「那好,我靜等佳音!」英妹目的達到,任務完成,然後輕手輕腳地回自己房。

汪興和不是睡不著,而是一覺睡到大天亮。

一九七0年七月吳英妹師範畢業,分到張家橋鎮小學,十二月二十八日與汪興和舉行婚禮!

汪興和的婚禮是在張家橋鎮舉行的,原因是師範學校沒有住房分配,不是沒有家宿宿舍,是已住滿了,只好等,等什麼?「運動」時期,那個單位蓋了生活住房?既然不蓋,就沒有可分佔的。靠等不行,吳英妹等不了,是肚子等不了啰!六月份偷乾的事,七月份就有了,兩個人趕快去把結婚證領了。要是露餡了,老師們(汪、吳均為老師)的臉上不好看。還好,小學有集體宿舍,吳英妹只好請同室的老師搬出(當然學校是同意的)改為新房。

張平安夫婦都是汪興和的同班同學,號為三安人,是被首請佳賓。喜酒是喝了,可不痛快,你看人家是帶著肚子(懷了毛毛)舉行婚禮的。而他們呢結婚早,可程鳳嬌的肚子卻仍然是偏平的。

程鳳嬌也不好受,想當初汪興和是被她吸引來的,為了追求她而碰得鼻青臉腫。為躲開那傷心地方而調去師範學校。看今天汪興和不但結婚,而且已是准爸爸了,感慨萬千呀,這個不爭氣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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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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