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怕人的城市(三)
此時一位城管走過來,一臉冷淡地對兩人說:「你們是幹嘛的,為什麼穿成這樣子?」
劉志長一看到他,就頓感大事不妙。突然變得嘻皮笑臉地回答:「長官你沒看出來嗎?我們是搞……搞街頭嘻哈的呀。」
「你一個老頭子帶著一個小女孩搞嘻哈?哄誰呢!」城管投來鄙夷的目光。
「哎?!我今年剛滿三十我告訴你,只不過鬍子太長看不出來而已。」劉志長說的像個弔兒郎當一樣。
「我看你長得著急。」
但那城管彷彿是相信了,複雜地變了一副同情的臉色,說「嘖,都這麼晚了,該回去啦,晚上孩子還要睡覺啊。況且聽說這玩意比較擾民啊,注意點。」
「好的好的,那我們先走了。」劉志長有些幸災樂禍,連忙拉著劉花禾準備離開。
「那行吧,我們就先走啦!」劉志長必須要甩開他,不然……
「嘿!老傢伙。」……
這時又來了一位城管,喜笑顏開地向剛才那位城管打招呼。
「嘿!兩天沒見你了,去哪瀟洒了?」原來第一個城管回復道。
「哎呀,我這不請假嘛,這兩天我家裡有點事。」
「兒子帶女朋友回來了是吧,恭喜啊!這次可不能再讓你兒子放跑了啊,也老大不小了。」第一個城管笑著對他說。
「瞧你這說的,只是我那崽子不成器,我巴結誰都沒用。……就上個月,我請咱城管領隊喝了一頓,想給我兒子謀個城管活,收了嘛,後來崽子才幹倆星期就辭了,怎麼勸都沒用。你說,這能中用嗎?」那第二位城管這樣說得都有些羞愧。
「哎呀,那位年輕人的事就讓他們自己操心吧,我們這些當爹的也累點,這不……」
「哎!我認識你。」第二個城管瞟了一眼劉志長,居然認出了他,大叫起來:「你就是上次那個乞丐!」
「!」劉志長也突然回憶起來,記得上次就是這個人把他趕走的,那時還是挺久以前的南區邊界,但好巧不巧怎麼突然到這裡來了。
「你給我走開,南區不能有乞丐!去!」一邊喊著,一邊凶神惡煞地準備推走劉志長。
「哎哎哎!」第一個城管連忙插手,「怎麼了?」
「他是個乞丐!這可是你今天管的地盤,這讓上頭的人見了,你知道後果的呀!」
「行行行,我讓他走。」
這個和善的老傢伙拉著劉志長的手臂離開這裡,而劉志長還連忙想解釋自己是好人,城管就無奈放下他的手說道:「不管是什麼原因,你現在是真的得離開南區,南區的區長規定不能有乞丐在這裡。」
「為什麼?!」劉花禾搶著說。
「這個我不知道,我們也沒辦法,也不是歧視乞丐,事實就是這樣。但規定就是規定,而且剛才你們也看到了,我那個同事他也不喜歡乞丐……我不是故意這樣說,我對你們沒有意見。」
「哦,理解。」劉志長附道。
城管又說:「這樣吧,你們可以去東區,那地方還比較適合你們,遠是遠一點。」
劉志長還是面帶笑容地回答:「好的,謝謝長官。」
「哎哎哎!別長官長官地叫,我不是那樣的人……這樣,我這有兩百塊錢,你們拿去……」
「不能收不能收……」劉志長連忙推掉。
「拿去!當我助人為樂。」這個慈善的老頭硬塞給了他。
「這,這,行……行吧。」劉志長拿了錢,但心裡不平靜。
「那你們先走吧。走夜路小心點,帶著孩子呢。」
「謝謝!謝謝!」劉志長彎躬屈腰地扯笑說道。
…………
看著兩人離去,這位老傢伙回到那位不高興的城管面前,說道:「他人走了,今晚就這樣算了吧。」
而那個城管還是一臉不高興地說:「哼!這些爛乞丐沒一個好東西,就都該死。」
「行啦!都這麼久了還沒過氣吶!」
「什麼過氣,我見到乞丐就來氣!真該死以前讓那個乞丐搶了我兩千塊。我一個月生活費啊!」
「嘖,都過去啦。況且,我感覺那父女倆其實不壞,我還給了他們兩百塊錢讓他們去東區。」
「哼!你就不該給。這種人要錢沒錢,要背景沒背景,還算個人嗎?」
「管他的。那東區也不好待,我以前去過那裡,如果他們去到那肯定挨找麻煩,人販子也多……那就看他們造化嘍,這些人死活誰在意呢,還不是誰愛理不理。我們這幾個老傢伙平時又沒事,管管東西就行啦,過不了幾年也退休了。在意那麼多幹嘛?」
「嘖,主要是沒錢。看看這幾年上頭把咱們壓榨成什麼樣了?!規矩越來越多,動不動就扣錢,好好的平日生活搞得這麼複雜。」
「害,人一輩子就是這樣過的,好好適應環境吧。」那個慈祥的老頭拍了拍第二個城管的肩膀,然後也離開了。
…………
劉志長和劉花禾走了。
…………
在路上,花禾問劉志長:「劉爹,我們真的要回東區嗎?」
劉志長牽著劉花禾的手,一邊說:「不,我們去北區。」
「那裡安全嗎?」
「不知道。但我曾經在那裡待過,他們沒有驅趕我。」
「劉爹以前也在那裡生活過嗎?」劉花禾好奇起來。
劉志長:「嗯。」
「劉爹這樣生活多久了?」
「好多年了。」
「好多年是多少年?」劉花禾一直追問,劉志長看著她迫切的眼神,好像非要問出底來,於是就嘆了嘆氣說:「算了,你現在還太小,以後我在跟你說。」
但事實是,那段往事他真的不願再提。
「那個北區能收下我們嗎?」劉花禾又問。
「能。」
「為什麼?」
「可能那北區的區長也姓劉吧。」
……………………
天又下起濛濛細雨,籠罩著夜晚的霓紅燈點一點像綴在銀河的繁星。在這座不眠的城市人們又開始了夜生活。夜市裡、商場中,以及那一條條車水馬龍的公路都擠滿了人的身影。有時一呼吸都覺得困難,順暢地行走都是享受的感覺。
但總有那麼一些「最下面的人」,他們沒有被用來炫耀的尊貴豪車,沒有花花綠綠的霓裳似的衣服,更沒有形態各異的五彩斑斕的寶珠。好在他們有的是房子,有的是住處狗都不理的爛巷裡,眾人厭惡的大橋下,甚至連路燈下都是他們的床鋪。他們躲避著人們,在人們看不見的地方,他們偷偷的生存下去。
乞丐們從來不在乎那麼多,因為他們沒什麼好在乎的了。只要有東西吃,有地方睡,他們就已經滿足。
一些乞丐還有些文化,「工作之餘」還會拿來兩本被翻爛的舊讀物來「鑒賞鑒賞」。如果渴了,就端起一個表面已經凹凸得不成樣的行軍鐵壺喝上幾口上好的「天然江水陳釀」。這怎麼又不是一種享受呢?
所以作為乞丐集團之一的劉志長就常常笑話那幫城裡人:就是不滿意自己的小日子,動不動就啰里八嗦地埋怨自己這不行那沒有。沒意思沒意思!
劉志長這輩子在意的東西太多了,追求的東西也太多了。現在他只能選擇放棄,寧願做一個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