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穿越
空氣中充滿腐臭的味道,一眼望去,不管是天空還是大地,都灰濛濛的,瀰漫著一層死氣。
動植物早已滅絕,殘垣斷壁之間,是灰色的枯枝和層層疊疊的枯骨。
末世開始已經整整二十年,黎青執也已經在末世掙扎求生整整二十年。
末世開始那會兒,他剛考上大學,可現在,他都三十八了。
他身邊的人一個接一個地死去,他也好幾次陷入絕境險些沒命。
但他都撐了下來,他不想死。
末世開始后,不管是動植物還是人類,都一波波地被污染死去,沒有任何辦法可以結束末世。
很多人因為絕望而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但他沒有這麼做。
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而他想要多看看這個世界,他想活下去。
可就算黎青執非常非常努力,他也還是死了,被餓死的。
他已經找不到能入口的東西了,只能被活活餓死。
但他已經很了不起,不出意外的話,他應該是人類之中最後一個死的。
誰讓他擁有凈化異能?
可惜,在末世的第二十年,人類和動物都已經喪屍化,植物也已經腐爛,他就算擁有凈化異能,也找不到能讓他凈化的食物。
黎青執遺憾地閉上眼睛,突然覺得渾身酸疼,整個人昏沉沉的。
死了是這樣的感覺?他怎麼覺得……自己好像還沒死?
迷迷糊糊之中,黎青執的異能自行運轉……
黎青執沒想到自己的運氣竟然那麼好。
被活活餓死之後,他竟然穿越了!
睜開雙眼,看到的是簡陋的屋頂和房樑上吊著的籃子,黎青執的心跳得越來越快。
他所處的環境其實很糟糕,這房子的牆壁是泥土的,房梁是木頭做的,屋裡還什麼傢具都沒有,可以說是家徒四壁。
但這裡沒有無處不在的污染,這裡不是末世!
黎青執又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體,確定他現在擁有的,並不是自己原本的身體。
雖然這具身體跟他末世時的身體一樣骨瘦如柴,但兩者之間還是有不少區別。
所以,他真的穿越了,穿越到了一個沒有污染的世界!
黎青執的心情無比激動,然後又暈了。
與此同時,原主的記憶也出現在他的腦海里。
這具身體的原主,真名叫李直,是前盂縣縣令李兆的兒子。
李兆家境並不好,好不容易才考上舉人,當了一個窮縣的縣令。
當上縣令之後,他要請師爺幫他做事,要給上司送禮,日子過得捉襟見肘,因而原主雖是縣令的兒子,但從沒過過大少爺的生活。
李兆和妻子一共生了三兒兩女,原主是次子。
他沒有讀書的天分,就在認了字之後,跟著李兆身邊的師爺學著做一些刑名錢穀方面的雜事,學會了之後,他可以先給自己的父親幫忙,將來再去別的縣令手底下做事,也算是個不錯的營生。
結果原主剛學了一年,就遇上堯河水災,整個盂縣被淹沒,無數人被淹死……
原主跟著師爺到處跑,努力賑災,正忙著,突然聽聞自己的父親因為貪污了朝廷十萬兩賑災銀兩被抓。
之後,李家還被滿門抄斬。
原主知道自己父親絕對沒有貪污賑災銀兩,據他所知,上面分到他父親手裡的銀兩,加起來也沒有十萬兩。
但朝廷偏就這麼判了!
原主自幼是個活絡的,意識到不對之後就跑了,因而李家其他人被抓的時候,他逃過一劫。
當時堯河水災禍害了好幾個縣,到處都是流民,原主混在其中,倒也沒有被發現,然後,十七歲的
原主,就這麼一路逃到了江南,來到廟前村。
原主當然也想為家人報仇,但他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哪有這個本事?到後來他就只想著活下去了。
原主雖然讀書不成,但為人圓滑嘴皮子很利落,再加上他以前沒少跟著自己父親的師爺干實事,懂不少事情……來到廟前村之後,他就找上了廟前村娶不上媳婦的老光棍黎老根,說對方像他死去的父親……
一番折騰之後,黎老根認了他當兒子,他也改名換姓,成了廟前村的人。
當然黎老根會願意認他當兒子,主要還是因為黎家很窮。
又因為黎老根沒成親沒孩子,黎老根的父母就把黎家僅剩的那點子家底,全給了黎老根那個有兒子的弟弟。
黎老根忙活了半輩子,啥也沒落下,他那個侄子對他還不好……原主買了兩畝地蓋了兩間小屋自帶家產要認他做爹,他怎麼可能不同意!
原主在廟前村安家后,安心不少,但還是覺得不保險。
在廟前村,金是大姓,半數的人都姓金,原主就想娶個金家的女兒。
如此一來,他就徹底融入廟前村了!
就是抱著這樣的心思,原主接近了金小葉。
原主再怎麼說,也是縣令之子,見識過不少東西,再加上他長相不差風度翩翩……沒花多少工夫,他就哄得沒見過什麼世面的金小葉對他有了好感。
他一直跟村裡人說他是讀書人,還幫著村裡人算糧稅,當時村裡人都很看重他,他去向金家提親,金家一口答應,然後他就順理成章地和金小葉成了親。
只是他運氣不好,成親之後村裡莫名其妙傳出流言,說他學問很好以前是秀才,將來還要考狀元……
原主雖然說自己是個讀書人,但從未這般吹噓過,偏就因為這流言,附近的一個秀才專程跑來跟他討教學問。
原主上過學也認字,但他看見書就頭疼,因而學問實在不怎麼樣,屬於童生都考不上的那種。
人家秀才跟他一討教,他就露餡了,然後村裡人就又有了流言,說他其實一點學問都沒有,之前說的都是騙人的。
原主在廟前村,一下子就變得不討喜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原主的錢還花光了。
原主家裡本就沒什麼錢,再加上他是匆忙出逃的,身上總共沒幾兩銀子,要不是這樣,他當初買地也不會只買兩畝,蓋房子也不會只蓋兩間泥屋。
原主思前想後,打算去縣城找個活兒干。
他雖然是縣令之子,但之前一直在給父親的師爺打下手,做慣了各種活兒,對找活兒干這件事並不排斥。
也是巧了,金小葉那個在附近廂軍當伙夫的大伯,給他介紹了一個給酒樓當賬房的活。
原主穿上最好的衣服往縣城走,但這一去……他被人一伙人綁了。
這群強盜搖著船路過崇城縣,見原主衣著不錯孤身一人,就想搶劫原主,發現原主身上沒什麼錢之後,他們乾脆把原主綁走,賣進附近的一個採石場。
這採石場是某個王爺名下的,專門負責挖了各種奇石,送去京城賣錢,因著僱人挖石頭開銷大,管事的就花錢買人,幫他們幹活。
這五年,原主一直被人看管著採石頭,稍有懈怠就被抽鞭子,日子過得暗無天日,他幾次想逃跑還都失敗了,又被抓回去打一頓。
不久前他身體實在太差暈過去,採石場的管事以為他已經死了把他扔出去,他才陰差陽錯逃了出來,又拖著已然油盡燈枯的身體,一路乞討回到廟前村。
可即便如此,原主還是沒有撐住,死在家裡。
不過原主死前雖然昏昏沉沉,卻也能聽到身邊人說話,得知金小葉給他生了兩個孩子,死的時候倒是沒太多
遺憾,只覺得自己運氣實在不好。
黎青執暗嘆了一口氣,也覺得這身體的原主運氣不好。
原主被抓去採石場的時候只有十八歲,他現在才二十三歲,生命就已經走到了盡頭……
不過按照原主的記憶來看,他現在身處的古代,大部分人的日子都不好過。
廟前村已經算富裕的了,村裡人的日子也過得很不好,至於原主父親之前所在的盂縣……就算沒有水災的時候,那裡也會有人被餓死。
古代農村的生活,一點都不美好。
但那是對別人來說都,他來自末世,這個世界對他來說,已經稱得上天堂。
這裡到處都是動植物!
這裡還有人!活人!
他甚至還有一個妻子,兩個孩子!
黎青執已經有兩年沒有見過活人了,一直孤零零地生活著,寂寞到了極致的時候,他甚至會綁個爛得沒那麼嚴重的喪屍回來,對著那人絮絮叨叨。
現在,這裡到處都是活人!
黎青執的心情無比激動,他又一次睜開眼睛,然後就看到了兩個孩子站在床邊看他。
這兩個孩子剃了光頭,身高不到一米。
他們沒穿上衣只穿了小短褲,臉和上半身就被曬得非常黑,因為瘦的緣故,身上的肋骨還特別明顯。
不僅如此,他們看起來還髒兮兮的,指甲縫裡全是泥。
在末世前,黎青執接觸不到這樣的邋遢的孩子,也不喜歡孩子,但他經歷了二十年的末世。
當末世來臨,弱小的孩子是最可憐的,末世開始幾年後,他甚至已經看不到孩子了。
周圍人一個個死去,活人越來越少……對那時的他來說,孩子是希望,是未來!
天知道他現在多喜歡孩子!
不,不止孩子,現在只要是個活人站在他面前,他就喜歡!
黎青執的雙眼仿若迸射出光芒,他伸出自己枯瘦的胳膊,就想要觸碰面前的孩子。
就在這時,他聽到門外傳來黎老根的聲音。
五年前撿了個便宜兒子的老光棍黎老根對金小葉說:「小葉啊,我看阿青是救不活了……他的喪事我們簡單辦一下怎麼樣?反正村裡人都知道我們沒錢,這樣村裡人送的雞蛋糧食,還能多出來一些,可以給大毛二毛吃,還有我……」
按照他們村的習俗,有人去世,親朋好友都要上門送點雞蛋糧食什麼的,體面人家還會送錢,這些東西往往被拿來辦喪事。
黎青執伸出去觸摸自家孩子的手頓住了。
黎大毛這時候總算反應過來,拉著弟弟就往外跑:「娘!爹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