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不要我覺得
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任真簡單收拾了一下,準備先去一趟法院。
律所寸土寸金,憑藉任真二號的歷史戰績,在律所自然是沒有獨立辦公室的。
一張簡單的桌子,不算高的隔板,就是任真的辦公區域了。
就這條件,每年都還要給律所交五位數的座位費。
就在任真打算出門時,一名挺著大肚子的中年男人從旁邊的辦公室出來,手裡端著杯子,看樣子是要去接水。
「任律師早啊,這麼巧。」
「張律師早,好久不見好久不見。」
任真拿起手提包,隨口敷衍了一句。
大家在一個律所,除非上班蒙著眼走路,否則想見不到都難。
那可是簡直不要太巧。
「聽說任律師接了個大案子?恭喜啊!要不要幫忙分析分析?」
張大山看樣子不是很渴,端著杯子像是要跟任真嘮一會。
但任真知道,張大山根本不是真的想幫忙。
作為所里混的最差的執業律師,時不時會有人過來冷嘲熱諷幾句。
張大山這麼說,無非就是想看笑話罷了。
「大可不必,張律師先學會把襪子穿對了再說吧還是,讓實習律師看到還以為咱們所審美獨特呢。」
任真拎著包,繞過張大山,輕飄飄留下一句話。
襪子?
張大山愣了一下,低頭一看。
由於怕肚子太大褲子會掉,他褲子提的比肚臍還高。
褲腿之下,紅綠襪子一左一右,一長一短,相得益彰。
我趣!
張大山連忙把皮帶鬆了松,西褲頓時遮住了腳踝。
什麼叫學會穿襪子?
我就是今天走的有點著急,一個不小心!
不會穿襪子總比不會打官司強!
「小李,任真今天接了個什麼案子?」
接完水,路過前台,張大山隨口問了一句。
「不知道啊,剛才簽委託書聽見兩句,好像是個刑案。」
前台值班的小李搓著手機,頭都不抬。
「刑案?」
張大山停住腳步,一臉嘲諷:「算上實習期,他也連一個刑事案件都沒做過,他也配接刑案?」
「我想起來了,那對夫婦好像是前幾個月殺夫案那個殺人犯的父母,之前接受過採訪。」
旁邊坐著的實習生終於想起來那對夫婦為什麼眼熟了。
「這案子就算是樓上的盛達都未必會接吧?」
溫璇的案子顯然之前掀起了不小的風波,張大山也有所耳聞。
而盛達律所,正是那位王律師所在的律所,專做刑事案件,家大業大,在樓上有整整五層辦公樓。
「那對夫婦一看就沒什麼錢,而且這案子根本不可能再有變數,肯定是維持原判,真不知道任律師怎麼想的。」
另一名實習生也接了一句。
「窮瘋了吧,再不接案子說不定連明年的桌子費都交不上了,飢不擇食了唄!」
搓手機的小李給任真定了性。
「那對夫婦也是病急亂投醫,他們女兒這個案子,就是法院指定個律師,二審走走過場,根本不會有什麼區別。」
「還找律師,也不知道在掙扎什麼?」
張大山搖搖頭,「任真這小子也真是,到時候又丟我們律所的人。」
「我得找時間好好說他幾句。」
......
還好H市中院不遠,任真在公交上總算沒擠太久。
公交上,任真已經跟負責溫璇案子的法官打過電話。
雖然是書記員接的,但說明來意之後,對方很爽快的就應了下來。
畢竟是二審,而且還是死刑案,任誰也不敢馬虎對待。
在一樓大廳等了大概二十分鐘,任真終於見到了接電話的書記員。
「任真律師是吧?我是張法官的書記員王世陽,跟我來吧。」
這位三十來歲的書記員腳步匆匆,隔著好幾米就開口招呼上了。
確認身份之後,王世陽帶著任真上了樓梯。
「張法官這會在開會,我先帶你去看卷宗,手續都帶了吧?」
王世陽一邊從兜里掏出門禁卡,一邊扭頭問任真。
「帶了。」
任真點頭,從包里拿出律師證和委託書。
仔細檢查完畢,帶著任真過了門禁,來到一間辦公室,王世陽抱來一沓厚厚的卷宗。
「都在這了,那你先看,等會張法官忙完了會過來。」
「麻煩了。」
王世陽來去如風,離開時順便給任真帶上了門。
任真也沒有什麼廢話,點頭答應。
很多人到法院辦事,總覺得要等很久。
久而久之,就有了工作人員辦事拖拉、效率極低的大眾印象。
但任真知道並非如此。
或許有些不好的現象確實存在,但這是當下整個審判系統都面臨著的現實問題。
案多人少。
大多數法官每天要審好幾個案子,並且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大大小小的事情極多,根本不是開庭那一天能解決的問題。
更多的工作都是在庭下完成的。
連帶著書記員每天也是忙得腳不著地。
所以有時候往辦公室打電話,接電話的人語氣不是很好。
但那未必就是不耐煩,而是累。
身累,心更累。
......
不知不覺間,三個小時過去。
任真放下最後一摞證據,長長的出了口氣。
這時,門開了。
來者襯衫加西褲的標準穿搭,神色間止不住的疲憊。
任真連忙站了起來。
「溫璇的律師是吧?」
張黎夏擺擺手示意任真坐下,「我是張黎夏,不知道任律師有什麼想跟我溝通的?」
和張黎夏面對面坐下,任真沉吟片刻,抬頭看向了對面的法官。
「您覺得,溫璇該死嗎?」
嗯?
張黎夏眉頭微蹙:「我不要我覺得,溫璇犯了錯誤,法律會讓她得到應有的懲罰。」
是嗎?
任真暗暗搖了搖頭。
「那我暫時就沒有什麼想說的了,其他的,還是要等我去見過溫璇再說。」
任真站起身,向張黎夏伸出了手:「謝謝您!還要麻煩您幫我複印一些卷宗。」
張黎夏有些茫然的握住了任真的手。
他知道對方謝的是看卷宗這件事情,謝謝是正常的禮貌用語。
但這律師,就不打算跟我溝通一下案情,然後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哪怕讓我改變那麼一丟丟的想法呢?
而且他還沒去見過被告人?
這傢伙不會是打算走個過場吧?
殊不知,任真這次來真的就只是為了看卷宗,至於法官的想法?
能了解一下是最好。
但這位張法官剛才的話已經足以表明他的立場。
雖然沒有什麼瑕疵或是傾向,任真卻也猜出了他的大概想法。
那就是,張黎夏認為,一審的判決並無不當。
那就沒有必要多說什麼了。
應有的懲罰?
任真可不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