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出發(求票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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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好日記,卡洛斯站起身,拿著鐵鍬走向了洞口。

他運起鐵鍬,圍繞雪牆半米高的位置,不斷使勁戳擊,大約十分鐘,就鑿出了一條深深的楔形縫隙。

然後,卡洛斯把所有要帶走的東西都放在雪橇車上,帶出了山洞,至於王奶牛,它早早的就跟了出來。

關上山洞木門后,他全力一推雪牆上方,環形的雪牆轟然向內倒塌,把老獵人的白雪墳丘壓在底下。

卡洛斯又用鐵鍬將邊角修葺了一下,縫隙里塞進去積雪,夯實,一座半米多高的大雪墳便成形了。

山洞的木門關著,被雪墳擋住大半,卡洛斯又在門上堆了十幾鏟雪,遮掩起來。

除非將雪墳挖開或者把木門上半部分徹底破壞掉,否則是進不去山洞的。當然,山洞裡沒剩下什麼值錢的東西,卡洛斯只是不想野獸隨意跑進去撒野。

「再見。」

卡洛斯在心裡告別一聲后,將鐵鍬插在小雪橇車上,拉著車西面走去。

他們沿著來時的路,原路返回。

小猞猁邁著輕鬆的步伐,走在雪橇車前面。它的脖頸上拴著一條繩子,繩子有四五米長,不會阻礙王奶牛的行動。另一頭系在卡洛斯的腰帶上。

把王奶牛拴起來,這是卡洛斯認真考慮后的決定:

王奶牛雖然非常聰明且聽話,可畢竟是只野獸,也才九個月大,還是幼年,沒有狩獵經驗。如果路上遇到什麼危險,卡洛斯怕它驚慌之下亂跑。

如果只是被野獸咬傷,那還算好,卡洛斯能給它治癒。

如果王奶牛被野獸咬死了或者被陌生人打死,或者跑丟了,那卡洛斯真無法接受。

遇到王奶牛才短短半天,卡洛斯已經愛極了它,喜歡的不得了。

「王奶牛!」卡洛斯呼喚一聲。

「嗷?」兩米外的小猞猁停下,轉過頭。

「叫爸爸!」

「嗷~」

「哈哈哈,大兒子真乖!」

卡洛斯大笑著走近,摸了摸王奶牛的頭,隨後輕輕推了它一把:「去玩吧~」

王奶牛就又蹦躂著往前跑去。

卡洛斯在王奶牛後邊,緩緩跟著。

此時,卡洛斯的打扮已經大變樣,任誰也看不出他是一名軍官。

頭上是兔皮帽子,兩側垂下的護耳擋住了大半個臉龐,脖子上的厚實圍巾又遮住了剩下的臉,只露出一雙湖綠色的眼睛。

身上,皮毛順滑的大衣,將卡洛斯修長的身體完全遮住,直到膝蓋以下。也遮住了卡洛斯那身卡特蘭王國的尉官軍裝。

腳下,已不再是軍官長靴,而是一雙哥諾帝國極北行省常見的氈毛長靴,保暖效果絕不比他原來那雙差,甚至還更好。

他身上還斜挎著長弓,掛著皮箭囊,配著獵刀。

遠遠看去,繼承了老獵人全部裝備的卡洛斯,就是一副標準的雪原獵人模樣。

而事實上,老獵人去村子或者路過商隊換取物資的時候,就是這副打扮。

······

「七千九百八十。」

「七千九百九十。」

「八千步!」

卡洛斯心裡默數到八千,停了下來,抬頭看看天上的太陽,覺得它好像偏斜了一點,又好像沒移動多少。

「通過看太陽來估計時間,就是不靠譜,誤差一個小時都算少的。這准尉也是窮,連個懷錶都沒有!」

嘀咕著抱怨了兩句,但卡洛斯心裡也知道,一個剛剛服役的准尉靠自己的軍餉能買得起懷錶,那才是不正常。

這個世界工業雖然已經初步發展,蒸汽機出現了幾十年,一座座工廠拔地而起,一座座煙筒開始噴吐黑煙,工人群體日益龐大,劃時代的交通工具——火車在十年前也問世了,在越來越多的大城市之間拉響嘹亮的汽笛聲。

這一切都代表著科技和工業的時代已經降臨,可也只是開始降臨而已。

現在距離工業體系完備還差得很遠,各類機器都還比較笨重龐大,做不出太精巧的零件。所以,大多精巧的工藝品主要還是靠手工完成。

現在,一隻最普通的、不附加複雜雕刻和華麗裝飾的小型座鐘,價格都在10鎊以上,且故障率較高,一年總要修上兩三次才行。

原主今年六月才從軍校畢業,離開卡特蘭王國之前,加上預支的九、十月份軍餉,身上錢最多的時候,倒是超過了10磅。

那些錢剛好能買得起一隻最便宜的座鐘,可哪有那麼花錢的?原主是要把大部分錢寄給家裡的。

座鐘對他來說並不是必需品,也不便攜帶。如果買了,那品質堪憂的小座鐘,非得在越洋海船上顛散架了不可。

至於懷錶,攜帶倒是方便,可按他一個準尉的軍餉,要半年多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一塊普通的二手舊懷錶。

那顯然不是他這個身份該擁有的東西。

懷錶,在這個年代,只和『貴族』和『富豪』『富裕中產階級』這些詞語相關。

正常情況下,絕不會出現在普通人和窮人的手裡。哦,有一個例外,那些貴族和富人的奴僕是唯一有幸觸碰到這種高貴物品的窮人。

或許還有一個不太光彩的例外,那就是,小偷扒手也能碰到這些比等重量的金幣還昂貴的東西。

什麼?你說懷錶的製表匠和維修匠也是能接觸到懷錶的窮人?

朋友,你說這話可太外行了,一定會被上流社會嘲笑的。

在當今社會,能夠製作和維修懷錶的手藝人,是不能用『匠』來稱呼的,他們每一個都能被稱作大師。

他們早就憑著高超的技藝賺得盆滿缽滿,踏入富人的行列啦!

「不行,必須得買一塊懷錶!」

卡洛斯坐在雪橇車上,心裡堅定地說道。

作為一個現代人,他早就習慣了隨時隨地知道時間的生活,習慣了時間精確到分鐘,實在忍受不了這種模糊的時間感。

他像是想到了什麼,露出了一個笑容,自言自語道:「或許,很快就能擁有一塊懷錶了。」

「嗷?」

王奶牛蹲在他身前,沖他疑惑的叫了一聲,好像是在問他為什麼不走了。

「乖,咱們稍微休息一會兒,來,吃點肉!」

卡洛斯從懷裡掏出一個裹起來的小皮包,打開,裡面是幾塊熟肉,還溫熱著,他先往自己嘴裡塞了一塊,然後又拿起一塊撕成細條,一點點餵給王奶牛。

他從老獵人筆記里看到過,王奶牛是可以吃熟肉的。

「我在雪地里每一步的距離大概是0.5米,剛剛走了八千步,估計是四千米。」

「幾個月前,原主軍校畢業時,曾經做過體檢和體能測試:平靜狀態下心率是每分鐘65次,跑完一千米心率是每分鐘120次。以此推算我並不吃力的步行時,心率應該在每分鐘80次左右。」

「我剛剛掐著脈搏計算過,大概每80次脈搏能走130步,約每分鐘65米,四千除以六十五,我四公里大概走了62分鐘。」

卡洛斯嚼著鹽水煮過的熟肉,用各個估算的數據估算出了一個估值,這最後的估值的誤差就可想而知的大了。

這種沒一個準確值的演算法,讓他心裡極為不適,但目前也別無他法:

「我現在只是微微感到疲憊,休息幾分鐘,接下來應該也能比較輕鬆的保持十五分鐘走1公里的速度。不過,每小時4公里太慢了,只是和馬魯佐夫他們的速度相當,想要追上他們,還得加快速度。」

「王奶牛~」

「嗷?」

王奶牛已經吃完了一塊小肉乾,正在不停地舔嘴巴,這肉乾對它來說有點咸了。

「你覺得累么?」

「嗷!嗷!」王奶牛歡快敏捷的蹦躂著,也不知道是不是聽懂了。

「哈哈,你四條腿,我兩條腿,你的疲憊肯定是比我少一半的!」

卡洛斯發表了深刻而富有哲理的見解,很愉快的揮了揮手:「出發!」

王奶牛立刻又跑到前面開路。

這次,只走了一公里,爺倆兒就停了下來。倒不是累了,而是故地重遊————又回到卡洛斯躺屍的那個小河道里。

卡洛斯在躺屍地點附近仔細翻找了一下,確定沒有原主的長劍,也沒有原主的軍官大衣,至於尉官的配槍,他在離開卡特蘭王國的時候上繳了,沒被允許帶出國境。

「為什麼馬魯佐夫中尉要拿走原主的軍官大衣呢?有什麼用呢?」卡洛斯有點疑惑,心裡不解。

年紀大了,不抗凍?要穿兩件?

別開玩笑了,那中尉強壯的堪比野熊,還是那種獨佔數座大山、領地廣闊的兇悍大公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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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服吧,魔法的婢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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