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日記
紅色本子的第一頁上,字體娟秀整齊,排列了七八行。
卡洛斯掃了一遍,發現有幾個單詞自己看著眼熟,但不能確定,真正能準確無誤辨認的,只有兩個單詞。
第一個是開頭的單詞,意思是『親愛的』。
第二個是第三行的單詞:『冰雪女神』。
沒辦法,卡洛斯剛剛學習了兩個月的哥諾語,只認識幾百個單詞,還經常記混,距離正常閱讀還遠著呢。
但他並不發愁,他從軍裝的兜里掏出來一本小書。
這本書比那紅色小本子還小一圈,卻足有五厘米厚,跟塊小磚頭似的,正面寫著幾個單詞:《哥諾常用語詞典》(攜帶型)。
這是卡特蘭軍隊統一發放給『長城派遣隊』隊員們的,不得不說,很是實用。卡洛斯來到哥諾帝國后沒少用它,現在又派上了用場。
卡洛斯按首字母快速查找著單詞,很快,就連蒙帶猜的弄明白了這些話的意思。
【親愛的,這幾天我感到愈發虛弱了,可能等不到夏天來臨,就要回歸冰雪女神的懷抱了。】
【真放心不下你啊,答應我,一定要照顧好自己好嗎?】
【你對我發過誓的。】
【———永遠愛你的瓦西娜】
隔了兩行,下邊還有幾句話,字跡已經有些凌亂潦草了。
【親愛的,不要因為我的離開怨恨女神。不管怎麼說,女神已經庇佑著我們一起活到了頭髮變白,這已經是最珍貴的恩賜了。】
【生病去世,本來就是我們凡人的歸宿。
【願女神保佑你。】
「瓦西娜,應該是這位老獵人的妻子。這本子,應該是她的遺物,怪不得是紅色的女性風格。」
卡洛斯嘆了口氣,生老病死總會讓人感傷,不過也好,這位老獵人能去天上跟他的妻子團聚了。
翻到第二頁,字跡猛地一變,字更大、筆畫更粗,彷彿要穿透紙張,難看的字體里透著濃濃的粗獷。
【新曆192年6月17日】
【瓦西娜,你離開以後,這個村子好像變了,變得陌生,變得令人厭煩!我竟然無比討厭這個我們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我竟然也不想在家裡住。親愛的,別誤會,我絕不是討厭我們的家,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可沒有你在這裡,我住在家裡的每一刻都是煎熬。】
【這裡是我們的家,不是我一個人的。】
【我簡直要發瘋了。】
【對不起,我違背了對你發的誓,我沒有按時吃飯,我還喝了很多酒。】
·
【新曆192年6月20日】
【瓦西娜,我要離開列普洛沃村了,我實在無法繼續在這裡生活下去。】
【其實村子沒有變,大家也都沒有變,它原本就是無數個普通村子里的一個,只是之前因為有你,它像是個好地方。現在你走了,它就是個普通的破村子,和所有村子一樣無聊、骯髒、乏味。】
【正好哈托夫那個蠢貨又來找我了,他一直想要我這個『治安官』的位子,我給鎮治安官推薦了他,作為報酬,他那件厚實的皮毛大衣歸我了。】
【我的心臟又不舒服了,但我不想再去那個庸醫那裡白白花錢!他最擅長的手段不是治病,而是掏空病人的錢包!】
【與其讓這庸醫慢慢搞死,我更想自己選擇死法。】
·
【新曆192年6月23日】
【瓦西娜,我想好了,我要離開列普洛沃村。】
【其實,我已經收拾好了,房子我送給了伊霍夫,是個好小夥子,之前也真的是在把你當媽媽對待,大部分錢也留給了他。】
【他哭著不讓我離開,但我必須走,今天我就要走。】
【我要到荒原上去!】
【我不要像條老狗一樣無聲無息在病床上咽氣,我要死,就死在自由的雪原上,死在那片我遇到你的雪原上。】
【如果冰雪女神還願意庇佑我,那我只祈求祂一件事————讓我遇到一隻最強壯最兇狠的雪原虎!】
【如果女神還願意多庇佑我一點,那我希望這樣死去:當我的獵刀刺破雪原虎那漂亮皮毛的時候,它的尖牙也正好咬碎我的喉嚨!】
【我不介意它把我的腦袋咬下來當球踢,也不介意它因劇痛發狂把我的屍體撕扯成一個破皮袋,那是它正當的權利。】
【我是個獵人,我殺它們,吃它們,它們當然也能殺我,吃我。】
【哪怕碰不到雪原虎,是白熊,是雪豹,甚至是雪狼為我送行,我也心甘情願。】
【死在這些自由的雪原生靈的嘴裡,比死在那庸醫手裡好一百倍一千倍!】
「這!」
卡洛斯的手緊緊攥著那小本子,腦袋卻看向了山洞門口,透過門的縫隙望著那小小的白雪墳丘。
他以為,之前已經給這位老獵人奉上了足夠多的敬意。
可現在發現,那些敬意不夠,遠遠不夠。
少了太多太多。
······
老人寫的日記並不多,除了最開始每隔幾天寫一篇,來到雪原上后,往往一兩個月才會寫上幾句。
卡洛斯數了數,一共只寫了十七頁半。而他剛剛看的那三篇日記,就佔了將近五頁。
估計所有日記加起來,也不到三千個單詞,但卡洛斯現在沒時間一篇篇看了。
他的哥諾語水平太差,基本上十個單詞里有八九個都要查字典。
瓦西娜的遺書加上老獵人的三篇日記,也就七八百個單詞,但他估計自己花費了至少一個小時才讀完!
如果是卡特蘭語或者是霍蘭德語,他兩三分鐘就能讀完。
卡洛斯看了一眼小猞猁,心裡推測:「成年的猞猁,不算尾巴,身長至少能達到一米以上,這小猞猁只有半米左右,以猞猁2~3歲成年推算,它很可能還不到1歲。」
「太小的猞猁應該養不活,老獵人養它的時候,它應該有幾個月大了。」
「現在是新曆194年10月,往前推幾個月,嗯,最近半年,一共有五篇日記。」
卡洛斯翻到倒數第四篇,查找字典,只看第一句話。
【新曆194年4月13日】
【瓦西娜,今天我運氣不錯,獵到了一頭肥鹿,正好後天又是商隊經過的日子,可以用它多換一些土豆和·····】
「不是這個。」
卡洛斯翻過,開始讀下一篇。
【新曆194年5月10日】
【瓦西娜,你要是在就好了,你一定會高興壞了的——我今天竟然撿到一隻小猞猁!】
「是這篇!!」
卡洛斯有些激動,他看了一眼卧在他腳邊的小猞猁,然後加速的翻著字典。
【它是只變異的小猞猁,是我從來沒見過的黑白色毛髮,就像我們之前養過的那頭大奶牛一樣!當然,它可要比那頭奶牛漂亮多了。】
【我撿到它的時候,它都快凍僵了,現在烤著火,緩過來很多,我餵了它一點肉湯,它吃的很香,看來是餓壞了。】
【我猜它只有三四個月大,可能是媽媽死了,但更可能是因為毛色,被它媽媽趕出來的。因為我沒有在它周圍發現其他的小猞猁,也沒看到它媽媽的屍體和野獸搏鬥的痕迹。】
【不管怎麼說,我決定養著它了。】
【至於名字,嗯,就叫奶牛。它的毛色真像我們那隻奶牛小時候。】
【瓦西娜,你要是在就好了,你一定能給它取一個好聽的名字。而我,是個笨蛋,從來就沒有這個天分。】
「奶牛?這名字倒是很貼切。」
卡洛斯下意識的小聲念叨了一句,他腳邊的小猞猁卻猛地豎起了耳朵,抬起頭看著他,眼神里有些不確定的疑惑。
「奶牛!」卡洛斯見狀,沖他叫道,用的是哥諾語。
「嗷!」
小猞猁立刻叫了一聲,站起身,大眼睛目光炯炯的看著它。
「你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
卡洛斯又喊道:「奶牛!」
「嗷~~」
小猞猁再次應答,腦袋湊上來蹭他的手。卡洛斯撫摸著它的腦袋,心裡計算著:「如果按5月份它四個月大的話,現在是十月,它應該是九個月大,確實不到一歲。」
「嗯,還算是個寶寶。」
卡洛斯像是在擼貓,擼了兩下奶牛的腦袋,然後繼續讀後邊的日記。
半個小時之後,卡洛斯已經放下了日記。他正對著面前的小猞猁,眼睛里透著興奮,他用哥諾語說道:
「奶牛,坐!」
小猞猁立刻坐下。
「趴下!」
小猞猁立刻趴下。
「站立!」
小猞猁立刻站起來。
「叫!」
小猞猁立刻『嗷嗷』叫了起來。
「噓!」卡洛斯發出語氣詞,手指也豎在嘴邊。
小猞猁立刻停止了嚎叫。
「撿回來!」
卡洛斯將一根木柴扔出去,說道。
小猞猁立刻竄出去,把木柴叼了回來。
卡洛斯拿起一塊凍肉,放在小猞猁身前,小猞猁看了一眼,舔了舔嘴巴,沒去吃。
「吃吧!」
他發出了命令,小猞猁才低頭去啃。
看著乖乖低頭吃肉的小猞猁,卡洛斯內心忍不住感嘆:「這,我何德何能啊,能擁有一隻這麼聰明這麼聽話的小可愛。」
「上輩子我朋友養的那隻貓,和它一比,就是個傻瓜,傻瓜祖宗。」
小猞猁吃完肉,見卡洛斯不再發出別的指令,就湊過來,用腦袋蹭他的手。
卡洛斯被蹭的憐愛之情翻倍湧起,說道:
「小奶牛,你媽媽不要你,我要你。」
「你對我算是有救命之恩,我以後,一定把你當親兒子來養!」卡洛斯剛剛在筆記里看到了,這小猞猁是公的,他也親自查看了一下。
嗯,有,但是·····小。
小猞猁瞪大眼睛看著他,有些費解。
「來,叫聲爸爸聽聽!」
小猞猁似乎有些不理解這個指令。
「來,叫爸爸,爸爸。」
「嗷~」
「對,從今天開始我就是你爸爸。」
「以後你跟我的姓,不,不是惠靈頓,是姓王。」
「從今天開始,你就叫王奶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