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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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開始

1970年4月的一個早晨,蓬勃的朝陽從東方升起,清新的空氣里飄著野花的香氣。

「鐺鐺鐺」,村口大槐樹下的上工鈴敲響了,青山大隊的社員們從家裡湧出來去田裡上工。

大夥扯著嗓門大聲說話,互開玩笑。人群中有個長相猥瑣的中年男人咧著嘴,沖著婦女隊長吳玉芬開玩笑:「喲,玉芬,瞧你肚子這麼大是不是又懷上了?你家鐵柱不但白天勤快,晚上也挺勤快呀,哈哈哈。」

在場的社員們爆發出一陣大笑。

被開玩笑的吳玉芬不惱不怒,笑著罵道:「奶奶我肚子里裝的就是你,你這個孫子!」

大家又是一陣大笑。

這些社員們笑得肆無忌憚,一旁的女知青們不好意思地紅著臉低著頭,雖然她們下鄉有段時間了,可還是十分不適應這種不分場合亂講葷段子的不良風氣。有部分男知青們則是另外一番模樣:他們目光明亮、興緻勃勃,互相擠眉弄眼,無聲而興奮得用目光交流著。

眾人說說笑笑,很快就到了大田邊。趁著上工前的一點空隙,女知青周清容悄悄靠近吳玉芬,小聲問道:「玉芬嫂子,星辰她恢復得怎樣了?」

吳玉芬說道:「還是那樣,一直昏睡,一醒來就哭著說,劉玉嬌的錢不是她偷的,她從小到大沒偷過錢。」

大家交頭接耳地議論起來。

劉玉嬌一直在悄悄地關注著周清容的一舉一動,等周清容一回來,她就冷笑一聲,對同伴說:「某人這病生得真是時候,這樣一來,我什麼也不能說什麼也不能做,丟了錢也只能幹吃啞巴虧了。」

吳玉芬用同情的目光看著周清容,這姑娘模樣生得好,性子也好,可惜就是出身不太好,是資本家的女兒。周清容平時為人小心謹慎,不敢多說一句錯話,她都自身難保了,哪有餘力幫助何星辰?

周清容問完話悄悄地返回知青隊伍準備幹活。

周清容忍著氣,爭辯道:「星辰不是小偷,畢竟誰也沒有親眼看到她偷你的錢。就算是法官審案子也得講究證據。」

「對。」

周清容說:「我也不相信錢是星辰偷的,只是我出身不好,說出來也沒人信我,就算我想幫她也幫不了。」

看到有人替何星辰說話,劉玉嬌冷哼一聲,睨了周清容一眼,輕蔑地說:「資本家的女兒同情一個小偷,這可真是親幫親,你們兩個簡直是蛇鼠一窩。」

「還假積極。」

周清容默默地低著頭,咬著唇,忍了再忍,還是忍不住出聲,怯聲說:「我覺得星辰不是你們說的那樣,她挺善良熱心的,幹活從不偷懶,她還幫彩英嫂子幹活。」

「你放心吧玉嬌,不用你說,我們大家也不會理會她。誰願意跟一個小偷來往啊。」

「她還一副總是受了欺負的模樣,還愛裝可憐,看著就倒胃口。」

「這個何星辰平時就招人討厭,我早就看不慣她了。平常就摳摳搜搜的,做事一點都不大氣。」

同伴們附和道:「可不是嘛,人家病得確實是時候。」

劉玉嬌又接著說:「這一招真是高,咱們這種心眼子少的人可對付不了這樣的人,以後大家可都小心些吧。」

劉玉嬌揚聲說道:「不是她偷的,那是誰偷的?她沒偷我的錢她哪來的錢買吃的用的?」

「星辰說過了,那是她堂姐給她的。她堂姐在黑省建設兵團,每月有工資領。」

「她堂姐的匯款單呢?」

「錢是她堂姐的戰友捎來的,她送林紅回家探親時去拿的錢。你要是不信,大可以等林紅回來時問問她。」

劉玉嬌高聲說:「林紅跟我不對付,又跟何星辰玩得好,她當然幫著何星辰說話。她的證詞不足為信。」

接著,她用嚴厲的語氣說:「周清容,你一個資本家的女兒,一個黑五類,你有什麼資格跟我這麼說話?要不是我們這些人寬容大度,你早被攆回去陪你父母一起改造了。請你認清自己的身份!」

其他人幸災樂禍地看著周清容。

周清容眼眶發紅,低頭不語。

她默默地幹活,要是林紅在就好了,她口才好,出身好,又有正義感,肯定願意替星辰說話。

劉玉嬌見周清容不言不語了,臉上帶著一絲得意的笑容。

吳玉芬家的偏房裡,何星辰滿頭大汗地醒來了。

她慢慢地坐了起來,腦中像潮水一般地湧入一波又一波的記憶,那是原來那個何星辰的記憶。原主出生於省城工人家庭,兄弟姐妹五個,她是老四,上面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她是家中最不受重視的女兒。

等到上山下鄉運動開始時,家中大姐已經嫁人,二姐為了躲避下鄉火速嫁了個比自己大八歲的男人,大哥和弟弟是男孩子怎麼能下鄉?於是年僅十六歲的何星辰被家裡人推出來做為代表下鄉。

何爸說:「你膽子小,正好到廣闊天地里鍛煉鍛煉。」

何媽說:「政策如此,我們也沒辦法,你一直都是家裡最懂事的孩子,你要為家裡著想,為哥哥弟弟著想。」

原主下鄉后,十分不適應鄉下的生活,跟同住的知青相處不來,無數次在深夜默默流淚。還好,她的生命里還有一束光,那就是她的對象胡家華。胡家華在隔壁大隊插隊,生得高大英俊,性格活潑開朗。他說,知青處對象影響不好,所以要瞞著別人。缺愛又單純的何星辰對胡家華是掏心掏肺,自己捨不得吃捨不得穿,卻對胡家華很大方。

看完原身記錄片的何星辰嘆息一聲,原主的一生應該叫做《被cpu的星子的一生》。

除了這些歷史問題,何星辰還面臨著另一樁現實問題:她被劉玉嬌冤枉偷錢了。

劉玉嬌是家中的嬌嬌女,出身於幹部家庭,人長得漂亮,性格活潑開朗,身邊有小姐妹護著,又招男知青的喜歡,在知青點可謂是眾星捧月、一呼百應。

被這樣的人冤枉,何星辰是百口莫辯,劉玉嬌帶頭把何星辰的鋪蓋扔了出來,趕出知青點,這事驚動了一隊的社員們,不少人都過來看熱鬧。婦女隊長吳玉芬只得把何星辰先接到自己家暫時住著。經歷這一系列打擊的原主一病不起,就便宜了現代的何星辰。

何星辰沒想到自己只是被傳染得個重感冒而已,卻趕上了穿越的末班車。真是可惜了她辛苦掙和費盡心思算計來的巨額財產,還沒來得及揮霍呢。她希望兩人是互穿,讓可憐的原主也享受享受。

如果不是互穿,她的財產也不會便宜別人。她怕自己出意外便宜了白眼狼弟弟,早早地就公證了遺囑,遺囑也放在當律師的朋友那裡。她死後,財產將全部捐給山區失學女童和孤兒院,反正絕能不能便宜那對不負責任的父母和兩個弟弟。

只感慨片刻,何星辰就迅速拉回思緒。她對那個世界沒有太多留戀,在哪裡活不是活?反正都一樣不好活,在這裡也能湊和活。

她思索著自己眼下的處境:七十年代的農村,條件是艱苦,但也不是不能忍。她是留守兒童,從小輪流寄養在鄉下的奶奶家和外公家,像雜草一樣野蠻生長,適應性應該不成問題。

環境艱苦她忍了,但是,被人冤枉是小偷這事,何星辰堅決不能忍。

對於這類事情的處理,何星辰很有經驗。

大不列顛著名胖子丘吉爾說過:「誰要是冤枉你吃了他的東西,你不要剖開肚子自證清白,但你應該把他的眼珠子吞下去,叫他在肚子里看個清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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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毒舌女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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