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下次一定

第七章:下次一定

1996年2月3日下午3點36分

伯恩茅斯警局刑事調查組。

正在加班的警員們忙得熱火朝天,有的在整理剛剛搜集到的物證,有的在準備文書材料,為即將到來的起訴階段做準備。

似乎卡特已經是板上釘釘的兇手沒跑了。

彭頓一手拿著物證袋,一手提著幾杯熱咖啡穿過狹窄的過道來到法醫實驗室,交代溫格道:「溫格法醫,先看看這件襯衫,化驗襯衫上的血痕是何種血型。」

「好的。」溫格泯上一口紅茶,朝生龍活虎,幹勁十足的彭頓點點頭,「回刑事調查組等消息吧。」

「靜候佳音。」彭頓退出法醫實驗室,折返回刑事調查組,在過道撞見兩名搜查歸來的警長大衛和肖恩。

大衛,肖恩是伯恩茅斯警局刑事調查組的資深警長。

「卡文迪什警督。」

大衛和肖恩懷裡抱著滿滿一筐收集回來的可疑物品,禮貌性地向彭頓點頭致意。

「我剛剛查過卡特的資料,他有一輛黑色的沃克斯豪爾卡爾父母轎車,你們有找到他的轎車嗎?」彭頓隨口問道。

關於此案彭頓還有很多疑問,他總覺得案子破得太容易了,尚有很多疑點。

但尋找真相如抽絲剝繭,必須先找到絲頭才能慢慢將包裹在常繭房外迷霧絲線剝離,距離真相更近,急躁不得。

根據老法醫溫格提供的信息,格蘭克街道2A不是本案的第一案發現場推斷,兇手搬運屍體肯定要藉助運輸工具,不可能大半夜背著一具屍體光明正大地出現在街道上。

英國人酗酒者甚多,又臨近周末,伯恩茅斯雖然是小城市,但半夜在街頭遊盪的酒鬼不在少數。

彭頓值過幾天夜班,接到的十個報警電話里少說有七八個是和鬧事鬥毆的酒鬼有關。

兇手如果不藉助運輸工具拋屍,大半夜背著屍體亂竄很容易暴露,被酒鬼、路人目擊到。

最方便,又不容易引起路人警覺的運輸工具,莫過於私人汽車。

「沒找到。」肖恩和大衛不約而同地聳聳肩,大衛補充說道。

「聽說是被盜了,可我們局最近也沒有沃克斯豪爾卡爾頓轎車的報失記錄,真是見鬼。」

「早不被盜,晚不被盜,偏偏這時候被盜?有這麼湊巧的事情?」彭頓大失所望。

如果卡特確系真兇,一定能從他的車上找到蛛絲馬跡,偏偏卡特的車在這個節骨眼上失竊,失竊后還不報失,很難不引人遐想。

「卡特的血型是稀有血型,也很湊巧不是嗎?長官。」大衛說道。

「他的同居女友露西說今天早上卡特回家的時候車子還在,他們也是才剛剛知道車子失竊了,因此沒來得及到警局報失。我們已經聯繫交通部門協助追查此車的下落。」

「車子在大白天失竊了?」雖說格蘭特街的治安情況不是很好,但這個理由還是無法完全說服彭頓。

「長官,還有其他的事情嗎?」肖恩有意無意地晃動著懷裡的箱子提醒彭頓。

「沒有了,你們忙去吧。」伯恩茅斯警局的過道要比蘇格蘭場狹窄得多,彭頓側身騰出一部分空間,讓這兩位抱著物證箱的警長先通過。

「謝謝長官。」通過後,兩名警員很有禮貌地向彭頓致謝。

等他們通過後,彭頓一路思索著走回喧鬧的刑事調查組。

「奧伯倫!準備好3C審訊室,我們爭取速戰速決,在6點之前下班!」

畢登打開警督辦公室的門,瞥了一眼牆鐘上的時間,捂著隱隱作痛的心窩吩咐奧伯倫道。

今天的周六,畢登想早點完成工作下班休息。

畢登人年已五旬,身體素質和年輕人不可同日而語。他昨晚在俱樂部縱情狂歡至深夜,到了下午,身體已經快扛不住了,想他亮起了警示燈。

「頭兒,已經準備好了,隨時可以開始審訊!彭頓警督已經將卡特那件帶血漬的襯衫送至法醫實驗室檢驗,襯衫上的血漬還算新鮮,想必很快就能出結果。

另外,如果左袖刺孔的大小能和死者身上的穿刺傷對得上,我們就有足夠的證據起訴犯人。」奧伯倫非常興奮地說道。

「犯人的律師沒能到場,但犯人同意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接受訊問。」

「很好,好極了!」畢登興奮地搓著手,「看來我明天能夠和妻子好好慶祝我們的結婚的周年紀念日,明天你可一定要來替我捧場啊。」

「現在就叫犯人還為時尚早吧,他還只是最大的嫌疑人。」彭頓不合時宜地出現在畢登和奧伯倫面前,他對畢登說道。

「頭兒,我想鍛煉一下審訊能力,希望您能給我個鍛煉的機會。」

「我承認我之前有點看走眼了,你是個還不錯的年輕人,你在這個木訥的鄉巴佬身上耗費寶貴精力簡直就是在浪費生命,你的審訊能力不會因此得到提升的。」畢登拒絕了,他拍了拍彭頓的肩膀,語重心長地對彭頓說道。

「下次,下次抓到狡猾點的犯人回來一定專門讓你審。」

在審訊這一關鍵步驟上,畢登不打算和彭頓分蛋糕,他也擔心彭頓參與審訊工作會打亂他的計劃。

畢登已經進入職業生涯末期,24小時內偵破命案的關鍵功勞豈容外人染指?這個風頭只能由他出,這個案子的頭功只能是他。

他想在臨近退休前破幾個漂亮的案子,最好是影響力較大的命案。如此,他方能有機會以警司的身份退休,享受更高的榮譽,更好的退休待遇。

彭頓當然不會幼稚到相信畢登的鬼話,上一世他在刑警隊好歹也摸爬滾打了15年,彭頓很清楚這個老登此刻心裡打的什麼算盤。

作為目前伯恩茅斯分局的邊緣人,他不奢望第一案就拿到頭功,他更在乎的是真相,卡他到底是不是此案的真兇。審訊是直接了解卡特的絕佳機會。

「那給我個旁聽學習頭兒高超審訊技巧的機會?」彭頓放低姿態。

「又有誰忍心拒絕一位上進的年輕人呢?」

這個要求不過分,彭頓說話又好聽,伸手不打笑臉人,畢登欣然接受,只是在進入3C審訊室前特地提醒了彭頓一句。

「無論審訊工作進展如何,都不要在我審訊的時候插話打斷我,明白嗎?你去端4盤炸魚薯條和4杯熱飲進來。」

進入3C審訊室,畢登按照程序打開錄音設備:「現在是1996年2月3日,星期六,下午3點50分。

審訊地點:多賽特郡,伯恩茅斯警局3C審訊室,審訊對象:本傑明·卡特。

在場者:總警督畢登,警督奧伯倫,警督卡文迪什。

補充:受審人律師因故未能及時出席審訊現場。」

很快,動作迅速的彭頓端著三份炸魚薯條三杯熱飲分別放在三人面前。隨即彭頓拉來一張椅子以45°角面對卡特坐下,留心卡特的一舉一動,一點細微的動作表情都不放過。

畢登也不急於開始直接訊問,他先是不緊不慢地吃了兩口炸魚,一根薯條,最後豪飲一口熱飲,非常紳士地示意卡特用餐:「你不餓嗎?味道還不賴,吃啊?為什麼不吃?」

「警局的飯我沒有胃口吃,我看著您吃就好。」卡特沒有碰警局的食物,哪怕是一口熱飲也沒喝,只是用舌頭潤了潤乾裂起皮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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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倫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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