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他在人群中舉著愛情
第27章他在人群中舉著愛情
新學期開始,生活依舊按部就班地向前滑行。
我在日記本上寫下一句話:平淡的時光無法拯救我刻骨的孤獨。
無形之中,那時的我已經具備了後來很流行的文藝腔調。
冬天是漫長的,也是短暫的。在北京,雖然天氣寒冷,但第一棵柳樹剛剛冒出綠意的時候,大街上立刻就有時髦的女郎脫掉了厚厚的棉衣,穿上黑絲襪和長皮靴,若隱若現的肌膚接受著春寒的親吻。
秦謙謙說,那叫風情。
「風情這東西,是在你身上是絕不可能找到的。」她笑著打趣我。
兩年的大學生涯讓這些女孩子漸漸退去單純,多了許多浮華又複雜的東西。譬如名牌衣服、化妝品,燙髮頭、高跟鞋。而我,清湯掛麵的黑髮,素麵朝天的臉,不管是一眼兩眼,哪怕是一萬眼看過來,我身上也找不出「風情」二字的任何體現。
打死也想不到,會有個男生顛顛兒地跑來說,我對你一眼鍾情。
我的春天來了?不,我寧願相信他眼睛有毛病。
那是周五的傍晚。初春的風像毛毛蟲的觸角,軟軟地掃過臉頰,稀薄的淡白陽光從視窗漏進來,落在我沉睡醒的臉上。
因為葉淙靈最近常不做飯,所以我偶爾會來學校宿舍住,畢竟在這裡,餓了還有食堂飯可以吃。對,我就是這麼一個懶貨。
我睡在宿舍靠視窗上鋪的位置,窗帘一拉開,光線特好。周五下午的形勢政策課我最討厭,所以乾脆逃課在宿舍里蒙頭苦睡。
還做了個荒唐古怪的夢,夢裡回到了初三,要中考了,學校突然把班裡同學組織起來演節目。選的是京劇《沙家浜》,我演阿慶嫂,林北風扮胡司令,而最搞笑的是刁德一居然是未央…一群人圍著我要我唱阿慶嫂,我心想,京劇那麼難唱我不會啊不會啊…正難為著,扮演刁德一的未央從兜里摸出一把槍嘭地射向了我,而胡司令居然在笑…
耳朵疼得像被槍子兒打過,我啊地大叫一聲從夢中醒來,睜開眼,只見秦謙謙揪著我的耳朵,被放大的臉赫然在眼前。
「外面都鬧瘋了,你還睡個沒完啊!」
「外面鬧跟我什麼關係…胡司令,你笑什麼笑…」口中喃喃囈語,我拽住被子,欲蒙頭再睡。
屁股被人狠勁一拍,身上的被子嘩地被揭起來,我哇一聲坐起身,捂住只穿了件小內衣的上身。
秦謙謙色狼似的盯著我看了看,奸笑道:「呵,真看不出來,條子還不賴,怪不得有人為你相思成疾,快穿衣服出去看看吧!」
窗外哄哄嚷嚷,宿舍的女孩們在視窗擁成一團擠著看下面,然後嘻嘻哈哈地大叫道:「薄砂,有人向你表白啦!」
「薄砂!502的薄砂!」窗外有人在喊我的名字,還不是一個人的聲音。我嚇了一跳,忙扒開窗帘,一看不要緊,乖乖的,這棟女生宿舍樓下居然圍聚了一大堆人,一群男生人群中央,還有人抱著吉他、音響箱什麼的。
我忙把頭縮回來,一頭霧水:「誰告訴我,這怎麼回事?」
過了一會兒,音樂響起來了。叮叮咚咚彈起的是當時校園最流行的《丁香花》,伏在視窗的舍友們跟著唱起來:「那墳前開滿鮮花,你是多麼渴望的美啊,你看那漫山遍野…」
唱了一句,秦謙謙突然開罵:「我靠,跑到咱樓下唱死人的歌?這小子腦殘吧!二妞,跟我下去扁丫的。」穿著睡衣的二妞一聽特得瑟,披上件外套就扯著秦謙謙出門,邊走還邊說:「我靠啊,那個貝斯手太帥了,正好我去勾搭勾搭…」
我目瞪口呆,有些無所適從,只是覺得這群人…有病。
果然很快音樂就停了,我繼續探頭出去,只見秦謙謙抱著胳膊站在一群男生中間說著什麼,二妞則立在一個穿黑衣服戴棒球帽的貝斯手身後,一看就在發花痴。
突然,一個男生雙手圍成喇叭狀朝我喊道「薄砂,我喜歡你!」
剛一喊完,男生的腦袋上便被秦謙謙毫不客氣地敲了兩記爆栗。
「這男的到底誰啊?」
「我好像見過,大四的吧?」
「薄砂,你倆究竟咋認識的…」
舍友們紛紛追問,我揉揉眼睛,待看清那個男生的長相時突然恍悟:「噢——張家輝?」
就是剛開學時碰見的那個什麼家輝,哦,不是張家輝,程家輝。
半個多月前,為了給寧傾瀾的書稿續寫結尾,我在圖書館中搜閱大量的小說作品,想給自己充電,學習寫作。可能是進出那裡頻繁了些,常常遇見個男生坐在附近,有時坐我前面,有時左邊、右邊,反正總能碰到。可我除了有些模糊的印象,壓根沒在意。
直到三天前,路過操場時,一群人正在那裡打籃球。
我抱著一堆小說,低頭翻著最上面的一本卡夫卡短篇小說集,剛打開扉頁,一隻籃球直直地從對面飛過來,準確地砸到我的太陽穴上。
當即差點昏迷,我搖搖晃晃地勉強站住腳,一個男生氣喘吁吁地跑過來,臉上掛著汗水,看到我突然雙目生光:「是你?是你?竟然真的是你?」
我窩火到不行,揉著頭皮惱道:「是我怎麼著?你故意看準了人砸的吧?」
他連連道歉,一個勁兒地問我難道不記得他了嗎,他叫程家輝,高我兩屆,我入學時還給我指過路…
哦,我依稀有些印象,不過感覺眼前的人比初見時好看了一點,不戴眼鏡了,皮膚也光潔了不少,五官看起來還頗有幾分秀氣。
沒想到,他突然來向我表白了,還用這麼驚世駭俗土到掉渣的方式。
大概十分鐘后,秦謙謙上樓回到宿舍,一巴掌拍到我的肩頭:「姐,這回你紅了。知道這程家輝幹嘛的嗎?」
「快畢業的老男人一個唄。」我懶懶躺下,刷地拉上窗帘。
「屁。他是高校大學生樂隊的創始人之一,也是學校有名的吉他手!我看了看,長相一般,但氣質還湊合。」
她撿起我扔在椅子上的衣服甩給我:「穿上,下去見見。不然大伙兒今天別想消停。」
「這種人也算氣質湊合?」我笑了,一直趴在視窗的舍友老三界面說:「就是,我看還不如那個貝斯手,喲,快來看吶,二妞被貝斯帥哥拒絕了…哈哈。」
我又忍不住趴到窗口,只見二妞咬著手指目視貝斯手滿臉幽怨,而那男孩收起樂器,扭頭對程家輝說了句什麼。
氣氛再次熱烈起來,因為剛才吹拉彈唱的幾個男生突然變戲法似的每人舉起一塊心形的牌子,連起來念就是:薄砂,我愛你。
那個「愛」字,是最晚被舉起來的,在那個身著黑衣的貝斯男孩手裡,那個牌子略帶猶豫地在空氣中歪了幾歪,直到捧著一大束紅玫瑰的程家輝轉過身扶住他的手,把那個字高高舉起。
一捧玫瑰花側,兩個男生同時望向我,兩張臉,一張笑得熱烈期冀,一張則帶著朦朧的憂鬱和捉摸不定的恍惚。
我的手原本是抓著窗帘下擺的,因為偶然觸及到那個男生令人一目難忘的臉,五指猛然收緊,耳畔嘶的一聲輕響,整個窗帘被我毫無不知的用力扯了下來。
柔軟的天藍色布料徐徐飄落,將我整個人兜頭包住,最後的視線里,我看到他,我夢了七年的男孩,站在人群中,舉著那個「愛」,身姿沉靜,微笑寥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