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兇手是死者(下)

第三百四十章 兇手是死者(下)

不過他們沒有察覺任何異狀,更沒有起疑。整整一周的時間,不管發生什麼事,都無法和本土取得連絡。但他們毫無危險的預感。

當天晚上,他以感冒為由提早回房。滴水不沾的作用,也就在此。

雖然早知輕微脫水狀態,會引起類似感冒的癥狀。為了瞞過大家的眼睛,裝病絕對不能失敗。正當大廳其他人繼續聊天之時,他便換上潛水衣,帶著裝有必需品的背包,從窗口潛出去。組好小艇,趁著夜色划向附近的島嶼,然後騎摩托車趕回O市。

回到自己的房間,大概十一點左右。身體已經疲憊不堪,然而重要的事這才開始。馬上打電話到朋友家,利用他當做自己確實在O市的證人。

為了證明六人赴島期間,自己確實在本土活動,他事先準備了一些畫作,表示自己在家畫畫。然後,朋友來電話了,並且二人一起吃了飯。

朋友離開后,稍事休息。黎明前又騎摩托車趕往那小島,換乘系在岸邊的小艇回角島。回到十角宅,確定大廳無人後,把塑膠板擺在桌上。

第二天晚上比第一天更早回房,離開大廳前雖和陸路差點起衝突,也設法克服了。由於缺乏水分的滋補,身體虛弱得幾乎站不住腳。潛出房間前,把劉莎莎交代服藥用的水喝個精光。第三天以後預定不回本土,必須補充水分,及早恢復身體狀況。

從角島回O市的路途,比前一夜更加艱辛。回到房間,首先努力補充水分。和前一天同樣地,黎明時分趕返角島。回到十角宅里,暫時在黑暗中平復激動的心情。

選擇歐璐為第一個被害者,有幾個理由。首先,對她而言也可算是某種情分——早點死掉可以避免知道以後的混亂及恐怖。歐璐和閻織非常要好,含羞帶怯的表情頗有閻織的神韻。可能她僅僅是個旁觀者。但是——雖然如此,也不能單單放過她。另外一個極大的理由,就是歐璐左手戴著的那枚金戒指。

歐璐一向沒戴過戒指,突然戴上格外引人注目。那枚似曾相識的戒指,或許正是自己送給閻織的生日禮物。

歐璐是閻織的好朋友,葬禮上,她哭腫了雙眼……由此推測,她很可能收下閻織的戒指當做紀念品。既然她和閻織那麼親密,應該知道角島是閻織的故鄉,或者甚至知道自己和閻織的關係。

閻織死後,歐璐發現戒指所刻英文字母的可能性也很大。一旦島上果真有人遇害,她推想出動機和兇手的幾率相當高。因此,不得不先結束歐璐的性命。

於是潛出大廳,直接到歐璐的房間。為了方便辦事,當然瞞著六人私藏一份伯父給的預備鑰匙。開門溜進房間,趁她熟睡時在脖子纏上繩子,使勁緊勒。

歐璐的眼球彷佛即將進出,手腳抽搐一陣,腫脹的臉逐漸發紫……很快就斷了氣。放好她的屍體,是因為內心深處總覺得她太可憐。原想從屍體手上取下戒指,收回紀念品,另一方面也為了避免有人注意到屍體手上的戒指,而展開推論。然而——或許是還不習慣島的環境,歐璐的手指脹得褪不下戒指。

如果戒指一直戴在手上,從外表看不到英文縮寫。但是,不能把帶有閻織和自己珍貴回憶的紀念品丟在那兒,於是決定採取強硬手段,切下手腕。

倘若只切掉中指,會使人更加留意那枚戒指。況且,切除手腕的行為可解釋為模仿去年的事件。同時期待這種吻合會產生一種效果,也就是向島上人暗示兇手是閻村。

使用準備好的刀子,辛苦地切下屍體手腕。暫時把手腕埋在建築物後面的地中,打算事成后再挖出戒指。為了留下第三者由外侵入的可能性,特地打開窗戶掛鉤,也沒鎖門。然後辦最後一件事,從廚房抽屜拿出第一個被害者的塑膠板,貼在門上。

在劉莎莎的口紅塗上氰酸,是前一天——二十七日下午的事。當時塑膠板雖已出現,但由於他們警戒心不夠,才有機會潛入房中下毒。

按照預定的計畫,應該很快便會發現劉莎莎的屍體。不料劉莎莎一直沒有用那口紅。下一步,所用的是十一角形杯子。

那個奇妙杯子的存在,是在抵達角島第一晚所發現。讚歎之餘,便決定加以利用。第二天早上擺好塑膠板后,偷偷把那個杯子帶回房裡,另從餐具架拿個杯子代替。

使用的毒藥是從物理學院實驗室偷出來的氰酸鉀和亞砒酸,然後晚餐前,趁他們不注意時,把毒杯子和廚房櫃檯上六個杯子之一掉換來。

於是陸路成了第二個被害者。如今已經不能罷手。無論如何,必須冷靜、大膽地完成大事。黎明前,大家終於解散。等眾人就寢后,從另備一組塑膠板中拿出第二個被害者,貼在陸路的房門上。進一步切除屍體的左手,丟到浴缸里。保持模仿去年案件;也是為了掩飾歐璐不翼而飛的左手腕。

接著,轉向廢墟。艾米聲稱可能有地下室,而自己也早聽伯父提起地下室的事,隨漁船運來的塑膠燈油桶也藏在那兒。既然艾米懷疑有人躲在地下室,遲早會去調查。於是故意清掃地下室地面的松葉,製造出有人出入的痕迹。然後用從謝凱釣具箱里偷來的釣線,在樓梯口設了個陷阱。不出所料,翌日艾米果然中計。

的確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他居然雀躍不已地沖入可疑的地下室,算他命大,只是摔傷足踝並無大礙。雖不否認對於陷阱含有若干期待,卻也不渴望如此輕易便殺了一個人。

期待落空的,倒是劉莎莎的口紅事件。仔細觀察,才發覺所用口紅顏色和下過毒的不一樣。倘若翌日她還安然無恙,就得另謀計策了。

提議搜查各人房間時,難免有些焦急。當然,這種情況事先已列入考慮。塑膠板、黏著劑及刀子等物品早就藏入外面的草叢,切手腕時的血衣也已埋入土中。裝燈油的塑膠桶在地下室,毒藥隨身攜帶。檢查歸檢查,總不會搜身吧?房裡只放了一件潛水衣,一旦被察覺也可設法瞞過。

不過,被人發現房間總是不妙,還好可以推說因為擔任準備工作,有責任選住最差的房間。儘管有此借口自圓其說,但最好還是不要泄露機密。因此,當時自己極力反對搜查的建議。

然後,當天晚上。由於劉莎莎突發歇斯底里,意外地使大家提早回房。

本來當天晚上並不打算離島,又覺白白浪費一整晚實在可惜,不如回O市和朋友連絡,以期加強不在場證明。而那時候,他也想要一起殺了王彥和謝凱,來滅口。

身體狀況還差強人意,雖然有點擔心多雲的天氣,但根據收音機的氣象預報,天氣還可以,波浪也算平穩。隨即下定決心,循前兩次同樣路線朝向O市,返回自己的住處,和朋友見面。

夜裡下了點雨,倒不致造成妨礙。第五天——三十日清晨,平安回到島上。駛近岩石區時關掉引擎,用槳划到岸邊。把繩子系在岩石上開始收疊小艇時,發生了意料之外的事。

突然聽到有人悶叫一聲,抬頭只見陸路佇立階梯中央,愕然望向這兒。

被發現了!非殺不可,瞬時滅口的念頭閃過。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根本來不及細思膽小的陸路何以此時獨自來到岩石區。或許他無意中發現系在岩上的繩子,一時好奇所以跑來看個究竟。無論如何,被他撞見總是不爭的事實,即便他全不知情,也會逐漸了解事情的真相。

心中念轉,隨手拿起一塊石頭奮力追趕逃命的陸路。追趕者心急如焚,而陸路更是有過之無不及。跌跌撞撞地邁不動腳步,因此兩人距離一下子就縮短了。他驚悸之餘,朝著十角宅子大聲呼救。這時已經幾乎追上,便陡然將石頭擲向他的後腦。隨著沉重的聲音一發擊中,他登時向前仆倒,撿起掉落的石頭,再度砸向他已經裂開的頭,一次又一次。

確定陸路不可能活命后,急忙趕回岩石區。途中雖然注意到地面的腳印,但焦急之下無法冷靜地處理。萬一有人聽到陸路慘叫趕來,事情就更加不好收拾了。還是趕快離開吧,混亂的腦子命令著。

臨走前,約略環視四周的腳印,並且斷定沒有留下任何明顯的特徵。於是,腳印的事不再縈繞腦海。最可怕的是突然有人出現,小艇被發現就糟了。當下離開岩石區繞到海灣,暫時把小艇壓在棧橋下水面間的廣闊空間,躲在那兒窺視上面的動靜。很幸運地,並沒有任何人被驚醒。

回到海灣收好小艇,藏在棧橋一端的小船屋。雖然得冒點風險,總比再返岩石區好得多。潛入十角宅,在陸路房門上貼第三個被害者的塑膠板,這才回房鑽進睡袋。

當時情緒激動,全身神經緊繃,只能小睡。渾身麻痹發軟,不久即被手錶的鬧鈴裝置吵醒,便走出房間打算喝口水。不料劉莎莎的屍體赫然出現。那天早上,她終於換了口紅顏色。

命夠多了,我不願再見到屍體!然而——不能放棄,絕對不能罷手。為痛苦所纏繞的內心深處,不斷閃爍著戀人的音容笑貌。

然後,就是艾米了。可是沒想到在這時候,艾米這時候雖然一方面想找出兇手,另一方面,卻對剩下的人都不信任,便下了一種決心,將剩下的三人全部殺死。所以,他也對劉斯下手了。

最後,還剩下三人的時候,艾米最終還是被劉斯提前準備下的毒煙給殺死。後來謝凱王彥進了密道,不久,密道盡頭出現一扇門,傳來陣陣波浪聲。

打開門,浪濤更響了。密道出口在面臨海灣的斷崖下,門外只有一個類似窄陽台般突出的空間,下面是海面。二人在那裡等到天亮坐船回去。可是在那時候,還有一個人來了島上,那就是閻陵。他發現所有人都死了,十分震驚,但同時又因為自己不能親手報仇,而很憤怒,最後,閻陵找遍了海島,找到了劉斯原本想要自殺用的燈油,接著掘出歐璐的手,取下戒指,把手腕放回屍體邊。

全部結束了,復仇已告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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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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