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49章 對不守規矩的對手要有應對之道
有的人不遵守經商的規矩,喜歡對人下黑手,對這樣的人不能一忍了之。經商同做人一樣,要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對於不講規則的無賴之徒,要以有力度的反擊之策讓他不敢再輕舉妄動。
巧妙反擊「犯規」的不道德
即使在較高級別的生意場中,也總會「犯規」的不道德的商人。
碰上這種對手,一定要勇敢巧妙地予以反擊。
在商界,如果說一個商人從來沒有遇到不講規矩的惡劣對手,那簡直是在編童話。正像一個人在一生中沒碰到過壞人似的不可置信。一經驗豐富的人,他一定是打敗了壞商人後才取得成功的。
商人在商界對於壞商人,正如同我們在生活中對壞人似的,不可整日惶惶不安,卻也不可無防範之心。
在五彩斑斕的商海里,「壞商人」的臉上是不會寫著字讓人們看清他的,相反卻穿著非常美麗的外衣,巧舌如簧,每時每刻都可能活動在你的身邊。他們像一個黑色幽靈,活躍在你的經營活動里,若隱若現,明來暗去,像埋伏在經營者周圍的敵人,時刻都可使你遭到不測,甚至使你破產。面對如此的商業競爭,經營者若耳閉目塞,頭腦反應遲鈍,對付騙子沒有起碼的戒備心,上了當、受了騙,有時自己還蒙在鼓裡不知道呢。
沒有戒備心,對自己的投資不加分析、思考,往往就會糊裡糊塗地上了騙子的賊船,被掀翻在商海中。有一位著名的猶太商人曾這樣說:
「不要迷信號稱有極高利潤的經營項目,實際上有10%的利潤已是十分有利可圖的,越是獲利高的經營項目其風險性可能就越大。」可見,營者投資之前,看準對方的經營實力是最關鍵的。對於無雄厚資金卻試圖通過「集資」來經營的人應多加防範,不了解某種經營項目的行,千萬不能光憑對對方「好印象」而投(除非有足夠的事實讓人信服)。
沒有戒備心,對自己的合作者不加防範,到頭來也時常吃虧。人常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作為經營者,臨事三思而後行還是好的。因為在商場面臨「利」字當頭的選擇時,有許多人,哪怕是好朋友,甚至父子背叛的也有。有很多人財迷心竅,為中飽私囊,有時候就會什麼也不顧。
在商場與其他同行合作、搞交易之前,對對方的資信狀況、組成員狀況、盈利虧損狀況、業務內容、設備設施、創業資歷等內容,都該進行認真的資信況調查,這樣才能熟知對方的底細,也才能看清對方是真心實意而來的,還是皮包商。
現代商場,虛假廣告常常誘惑著一心想財的經營者,假冒偽劣產品被一些不法分子以廉價轉銷給經營者,虛假的無效合同不時地纏繞著經營者,假票、假信用證、假單據更使經營者受到騷擾。經營者若想與假絕緣,自己就要練就一雙慧眼,時時保持戒心。
既然行騙者有之,盜密者有之,那麼商人對付這些行為,最好的法是什麼呢?猶太商人常常依據自己的根本原則去防範對付,那就是:
依法經商,心明眼亮,常有戒備。
把經商看作一個鬥智的過程
經商是個鬥智過程,雙方為了取得於己有利的結果,都會採取策動對方的策略。真正要想成功地策動對方,必須像下棋時「棋想三步外」一樣,把對方可能的反應,包括他的策動都考慮在內,甚至策動起來。
這當然很不容易,但古代的一位猶太商人卻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範例,只不過沒有直接生在生意場上,好在道理還是一樣的。
古時候,有個猶太商人來到一個市鎮跑買賣。他打聽到幾天之後特別便宜的商品出售,就留在那裡等大削價的日子到來。可是,他身邊帶了不少金幣,當時又沒有銀行,走到哪帶到哪又重又不方便,還很不安全。
於是,他一個人悄悄來到一個僻靜之處,瞧瞧四周無人,就在地挖了一個洞,把錢埋藏起來。可是,等第二天他回到原地一看,卻大吃一驚;錢不見了,他獃獃地站在那裡,再三再四地回憶,昨天確實沒人看到自己埋藏金幣,為什麼會不見了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這時,他無意中一抬頭,現遠處有一間房子,房子的牆上個洞,對著他埋錢的地方。他突然想到,會不會是住在這房子里的人,正好從牆洞里看見自己埋錢,然後才挖走的呢?如果事確實如此,怎樣才能把錢要回來呢?
猶太商人打定主意,來到屋前,見了住在裡面的一個男人,客氣地問道:
「你住在城市時,頭腦一定很靈活。現在我有一件事要請教,不知行不行?」
那人一口答應道:「請儘管說。」
猶太商人接著問道:「我是外鄉人,特地到這裡來辦貨,身上帶兩個錢包,一個放了500個金幣,另一個放了800個金幣。我已把小錢悄悄埋在沒人知道的地方。現在的問題是,這個大錢包是埋起來比較安全呢,還是交給能夠信任的人保管比較安全?」
房子的主人回答說:
「要是我處在你的位置的話,什麼人我都不信任。也許我會把大包同小錢包埋在一個地方。」
等猶太商人一走,這個貪心不足的人馬上拿出挖來的錢包,又去埋在原來的地方。可他抬腳剛走,守候在不遠處的猶太商人馬上回來,挖起錢包,500個金幣一個不少地回到了他手裡。
這個猶太商人在策動人心上確實手段高明。他知道,小偷之所以偷竊別人的東西,就是因為有一種貪得之心,而貪得之心自然是可得之物價值越大,心也越大的。所以,盡可以借其貪大得之心,讓他自己吐已貪得之物,也算給他個教訓。妙就妙在還請他自己出主意,自己交出來。
不過,僅僅這樣看,我們還沒有真正看出這位猶太商人策動人心法的真正高明之處。要將它作「商業性開」的話,必須看到其中包藏「奪餌之計」。
就釣魚而論,餌是釣者與被釣之魚彼此間生關係的媒介。要釣魚,就得有餌;無餌空鉤,非經特殊處理,是沒有魚會來上鉤的。所以,餌可以看作釣者對魚的一種誤導,故此稱之為「誘餌」。
但是,不管釣者如何誤導,餌總是他不得不付出的原始投入。釣者最惱火的,不是魚不來食餌,而是奪走了餌卻不上鉤,弄得他有投入沒產出。
反過來,對於魚來說,食餌固然有上鉤的危險,但要是方法得當,能夠奪餌而去不被釣上來,豈不是無本買賣?
所以,釣者的理想結果是失小餌而得大魚;魚的理想結果則是奪餌而不上鉤。這是釣者與魚之間鬥智的關鍵之處。
用這種眼光來分析上述寓中猶太商人與小偷的較量,我們便可以現,猶太商人實際上運用了奪餌之計。小偷之所以肯把不留痕迹地偷得的錢再放回去,就是想用這筆錢作餌,再去釣猶太商人的那「800金幣」。可是,猶太商人卻只等他餌一下來,便奪走了事,根本沒上鉤。
猶太商人沒有上鉤。因為本來就只有他才是釣者。小偷的設餌,被他誘哄出來的。沒有猶太商人所詭稱的那「800個金幣」,小偷是不肯把偷得的錢再放回去的,就像沒有看見魚的喋水吐泡,釣者一般不下鉤一樣。所以,小偷放回錢包本身又是自以為在設餌的小偷咬餌上鉤的結果。
小偷會咬餌上鉤,卻絕對沒有辦法奪餌,因為猶太商人的高明之處在於他所設的純粹「虛餌」。他沒有真的在那裡放上一大包金幣,然後再去釣小偷偷去的那一小包金幣。而是充分調度小偷的貪得之心,只讓他聽見「800個金幣」。這種聽得見看不見更拿不到手「金幣」,作為「餌」是絕對不怕別人奪走的。
把這套設餌奪餌之法運用到生意場上,那麼無論對廣告也好,公關也好,免費贈送也好,一律可以來者不拒地大吞其餌,但拿定主意,絕對不上鉤。可以白看「正大劇場」,但不買一件正大產品;白看「宇宙英雄奧特曼」,但不給兒子買「怪獸」;白用一袋「特力普洗衣粉」,但決不掏錢再去買,要買仍舊買自己喜歡「白貓」。這樣一來,設餌生意人就慘了。
可惜的是,在生意場上就像河邊、海里一樣,畢竟還是人釣魚多,不但消費者往往上當,就連生意人也往往有上當的。這時,我們就可以體會到猶太商人設餌之計的厲害和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