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二、宦官的職責(4)

8.二、宦官的職責(4)

北魏宦官還有出任地方長官的,出任縣令、郡守、州刺史等地方官的宦官有十多位。***他們多是實際到職任事,並非遙領虛職,如宦官王質曾任瀛州刺史,在州十年,察奸糾慝,風化粗行;刑政峻刻,官民畏服。

唐朝宦官有直接出任三省、六部、九寺、五監各機構高官的,如魚朝恩自詡文武全才,唐代宗委任他判國子監事,兼鴻臚、禮賓等使,掌握朝廷大權;李輔國曾兼任少府,后又遷兵部尚書,但他仍不滿足,竟向唐代宗要求出任宰相,終於被冊進司空兼中書令,從而開創了唐朝宦官擔任宰相的特例。

魚朝恩掌權后,干預政事,欺凌百官,貪賄勒索,不把皇帝放在眼裡,竟於北軍中設置監獄,人稱「地牢」,迫害無辜,為害朝廷。

李輔國出任宰相后,不思報國,只知結黨營私,正直大臣深受其害,朝政陷於混亂,使唐代宗大失所望。

明朝有鎮守太監、分守太監及守備太監分駐各地,雖與直接出任州縣長官不同,但卻擁有凌駕於地方官之上的權力。

鎮守、分守與守備本為明朝武官職銜,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為守備。奉旨監督地方軍事的宦官襲用了上述職銜,稱鎮守太監、分守太監與守備太監。

早在永樂年間(1403年—1424年),宮內太監出鎮地方的形即已普遍出現。他們管理軍務,位在諸將之上。

從明仁宗洪熙(1425年)那年開始,宦官領銜出鎮的人不斷增加,出鎮地區也日見其廣。根據職權範圍,出鎮宦官本是監督防區軍事的,但由於宦官往往恃寵而驕,竟也兼管起民政來,不但擅專軍事,還巡視地方,受理民事案件,干涉政務,濫殺無辜。

正德二年(1507年),明武宗下詔說:「敕各鎮守太監預刑名政事。」這就使宦官干預地方政務合法化了。

2。出任軍職

宦官出任軍職主要有兩種形:一是出任監軍,二是直接擔任軍官。

唐朝宦官多有充任監軍使、觀軍容使的,也有典掌左右神策軍、南衙十六衛禁軍的。

監軍是唐朝宦官所擔任的最重要的軍職,是監視率軍出征的將帥。唐朝後期,天下凡有兵馬處都設監軍使。

觀軍容使的設置始於唐肅宗時期的宦官魚朝恩,後來漸漸普遍,其名分和職權均高於監軍使。在安史之亂中,由於魚朝恩不懂軍事,一意孤行,在重大戰役中瞎指揮,以觀軍容使之威逼將帥聽命於他,使唐軍取得平叛勝利的時間推遲了好幾年,損失慘重。

神策軍的設立始於唐玄宗天寶年間,原為戍邊部隊,與宦官無關。唐肅宗時,用宦官魚朝恩監神策軍。魚朝恩被殺后,宦官不再統領其軍。唐德宗建中年間,奉命討伐叛軍的涇源節度使在出征途中突然倒戈進攻長安,史稱「涇源兵變」。唐德宗面對兵臨城下的危局,慌忙召集禁軍禦敵,但禁軍平日缺乏訓練,早已奔潰一空。唐德宗無奈,只得棄城逃跑。兵變被鎮壓后,唐德宗回到京城,罷除了原先的禁軍將領,由宦官竇文場、霍仙鳴分別統領左、右神策軍,並對神策軍進一步擴充與完善,使之成為保衛京城的主要武裝力量。於是,宦官統領左右神策軍遂成定製。左、右神策軍中尉與把持中樞機要的兩位樞密使被時人稱為「四貴」。

唐承隋制,設置了南衙十六衛: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合稱「十六衛」。十六衛兵權不重,但官品較高,是宦官極力爭取的對象,也是宦官的升轉之階。

宋代宦官擔任軍職的形很多,北宋時宦官廣泛地參與各類軍事行動。宦官秦翰在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多次參與軍事行動,先後擔任過多種軍職。

秦翰長期任職邊關,有勇有謀,又善於領兵和團結將帥。他南征北戰,東擋西殺,先後負傷四十九次,在北宋王朝的戰爭中立下了汗馬功勞。但他不居功,不攬權,不謀私利,堪稱宦官中之佼佼者,實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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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與太監(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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