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作家失蹤

第十三章 作家失蹤

電視網維修幾個字掉入我耳朵里。

呦呵,我居然忘了還有這茬,難道真的是老了,不中用了?

不過,這句話聽著怎麼這麼耳熟啊?

「電視網維修,就看不了新聞,看不了新聞,就看不了新聞聯播!」

我感覺自己捉住了什麼,可是,又說不上來!

所以,不禁有些自言自語、神神叨叨!

「喲,天才啊,這樣都能讓你推斷出來,小生佩服。」

老鬼最近說話是越來越欠扁了。

不對不對,這不是推斷,這是事實。

我腦海里閃過一絲靈光,雖然還沒有形成念頭,但是,我已經付諸行動了。

衝到電腦桌前,「啪啪啪」的在電腦上敲下幾個字。

「電視網維修通知」

然後,從一長串文字里,鎖定一月十九號,晚上七點到十二點整。

清新公園二號區!

出事大廈,所屬地區,正是二號區。

頓時,一天都亮了。

拿起手機給判官撥了過去。

「判爺,監控錄像先放著,你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十三樓那個作者家裡。」

我聽到電話那頭車輛呼油的聲音,判官並沒有問為什麼。

典型的,好兄弟,一起瞎。

我一把掀起靠椅后的外套,穿上,飛一般奔了出去,心裡很焦躁,一種謎團馬上要解開的雀躍感。

鬼差也緊跟了過來。

我很奇怪,他不是去聽楊屠夫的殺豬課嘛?

驅車趕往途中,接到判官的電話,作家家裡一切正常,唯獨不見了人。

據物業稱,他已經失蹤至少三天,連物業、水電等費用都沒有交。

判官已經調出這幾天的監控錄像,確認作家在四天前回家之後,在沒有出現過。

也就是說,他,憑空消失了。

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所以,我出發以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局長申請搜查令。

目的自然是進屋搜查取證,去掉物業等不必要的麻煩。

然而,上帝以一個慘痛的經歷告訴我,真的是我想太多。

因為,等我們到達的時候,判官早已破門而入。

看著已經扭曲的鎖,猙獰的門,我想,局長這次估計真的要胸口碎大石了。

上次丟了只導盲犬,讓他荷包縮水,天天饅頭包榨菜,我看今天之後,連榨菜都可以省了。

看見我們進來,判官蹭的一下站起來,伸手指著門口的警戒線,有些得意的說道。

「我已經把現場封鎖起來了,就等著你來取證。」

「還有,我給他打過電話,沒人接,我已經吩咐物業那邊,讓他們一直打,一有消息,他們會第一時間通知我。」

我站在門口沒有動,粗略的觀察了一下屋內的情況。

屋內收拾整齊,物品擺放得體而有序,跟我想象中,作家那亂糟糟的家居,出入倒是不小。

這藝術家跟文藝家,通常不都是把邋遢當文藝,把鬍子當逼格的奇葩嘛?

難道我的認知出現了錯誤?

噯,我覺得,我有必要在保持不死的前提之下,回爐重造一下。

肉眼看起來,一切正常,屋裡的灰塵厚度,也符合三天無人居住的情況。

而且,灰塵很均勻,由此可以推斷,屋子封閉起來之後,並沒有被人動過,也就是說,現場的一切證物都還在,並且,沒有受到污染。

當然了,大前提是屋子封閉之前,沒被人刻意清理過。

除此之外,有一點很奇怪,屋內灰塵漫天飛舞,可是門把手為什麼卻那麼乾淨?

我退後一步,仔細觀察起門把手來,甚至用上了透明塑料指紋膜,最終結論,沒有指紋。

「判爺,你剛剛有碰門把手嗎?」

我想,應該是沒有的,因為如果判官碰了,肯定有指紋。

判官似乎也不敢確定,於是重新現場還原一遍。

只見他一下從電梯里竄出來,兩步衝到門口,對著空氣門,抬腳就是一下。

「你、你丫的居然直接踹門,萬一人家在家怎麼辦?」

鬼差目瞪口呆的盯著判官

判官卻還給他一個毫不在意的眼神。

「在又怎麼樣,老子就是來逮捕他的,當然要打他一個措手不及啦,這按門鈴,他要是趁機跑了怎麼辦?」

「你簡直是強盜邏輯!」

鬼差說不過他,只好拋出這麼一句。

「你還秀才邏輯呢!」

判官極度不屑。

我對他們的拌嘴習以為常。

只是,十三樓只有兩個住戶,其中女死者已經遇害,剩下作家三天前失蹤。

正常情況下,應該不會有人出現在這裡擦拭門把手的吧?

當然了,也不排除不正常的情況,比如有些神經病,沒事衝上來打一發就跑。

「你們後勤人員在搞衛生的時候,有沒有習慣,擦擦人家的門把手?」

我側臉問了管理員一句。

媽的,我都覺得自己是傻逼。

這管理員大半夜的被人拽起來,估計心裡已經夠崩潰的了,誰知道還遇到一個神經病。

不過,我看他精神很好啊,完全不像是一副剛起床的模樣。

只是,臉上帶著吃翔一般的臉色。

「這個,這個應該不會有,有的話,人都報警了。」

嗯,我想也是。

如果有人敢沒事擦我家門把手,特么的,判官能一腳把他踹骨折。

我退出門口,站在一步之外觀察我剛剛站的位置,同樣也積滿了灰。

除了門的那一橫杠之外,還有我們無數凌亂的鞋印。

不過,即便凌亂,但是,卻能很清晰的看到,有四個腳印橫跨了那條橫杠,出現了斷層。

四個。

我數了一下,我們剛好四個人,我、老鬼、判爺以及管理員。

那就說,除了我們四個,沒人來過。

可是,我為什麼不太信呢?

直到我一一對比過四個人的鞋印,確認無誤。

但願,是我想太多。

放棄執著點,我們開始在屋裡搜尋。

其實,屋子的擺設跟普通家居一樣,幾乎沒有什麼可以搜尋的。

我只能屋裡套取了好幾套指紋、腳印,回去一一鑒別。

這幾起案子都太過於詭異,兇手幾乎不留下任何線索,如果不是鬼神,那麼,他或許比鬼神更可怕。

我們肉眼所見,唯一的收穫,就是判官在屋裡搜出一部手機。

不是說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嗎?

媽的傻逼,三天就沒電了。

「這裡除了物主之外,還有誰可以進出?」

我問管理員,因為,這將關乎到現場指紋準確性的問題。

管理員很認真的沉思起來,最後抬起他閃亮的眼睛,看著我搖頭。

「應該是沒有的,因為,除了物主,沒有人有鑰匙,包括我們,至於物主會不會把鑰匙轉交給其他人,我就不得而知了。」

「嗯。」

我點點,我只需要確認會不會有工作人員進來就夠了。

帶著這些微不足道的「證據」,我們再次回到專案組,將指紋、腳印,以及手機都送到化驗部去后,我們三個終於在哈欠連天中,趴在一旁睡了過去。

等我跟周公約完會,朦朦朧朧的睜開眼,太陽已經直接從天靈蓋上射下來。

專案組在裝修之前,我為了能更好的不靠掛鐘掌控時間,特意讓人在東牆、天花、西牆三個方位,各開了一個窗。

如此,當最後一縷陽光消失在西窗之時,我就知道,該下班了。

如此,真是裝得一手好逼,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丫的我就沒正常下過班。

「哎喲喂,醒得剛剛好,走起。」

我整個人還處於一種癱軟的狀態,已然被判爺整個從椅子上扒拉起來,我都能預感到自己的臉有多黑了。

老鬼更是直白,直接一句。

「我不餓,讓我再睡會~」

我估計,他條件反射的以為,判爺是拉他去吃飯。

然而,我早已感受到判爺嗤之以鼻的三秒冷笑了,我就知道,人啊,就是不能把世界想得太美好。

我跟老鬼被判爺強行塞進專案組那輛破皮卡車裡,一路疾馳,隨著破皮卡車「鏗鏘」一聲,終於結束了一路的顛簸。

一下車,目所能及,全是狗,而且,還是凶不拉幾的警犬。

「幹什麼?我不吃狗肉。」

老鬼的五官幾乎擰在一起,自從經歷過黑虎不翼而飛事件,我想,他現在現在對狗已經產生了巨大的心理陰影。

「吃你個大頭鬼啊,就知道吃,你們兩個上次弄丟了人家的警犬,現在來賠禮道歉的。」

面對判爺那激光槍一般的白眼,我有些懵逼,我弄丟的嗎?明明是它自己丟的好吧,我也是受害者,我冤不冤啊?

再說了,它堂堂一條警犬,被人連毛帶走了也不吭一聲,它臊不臊啊?

判爺對我們兩個是無比的嫌棄,甩下我們自己跑了,無奈之下,我跟老鬼對視一眼,只好也跟上去。

眼前一片高大圍欄,全部布上鐵絲網,鐵絲網上密密麻麻的還勾著許多倒刺,前後左右進進出出的都是身著軍裝,腰板挺直,面容嚴峻,簡而言之就是,一副見到領導的表情。

當我在擔憂,或許進不去之時,只見判爺直接給看門的軍官掏出局長的警察證,然後,那小兄弟筆直的給我們敬了個禮,頓時拉閘、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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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兇殺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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