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二十六正義也有遺憾(6)

29.二十六正義也有遺憾(6)

「鈴木啟久,周樹恩證人說的屬實嗎?」審判長問。

「證全部屬實,我真心的謝罪。」鈴木啟久低頭認罪。

檢察人員向法庭遞交了與鈴木啟久有關的罪狀起訴書181件、證詞45件、調查筆記89件、調查報告1份、照片38張。

在最後陳述中,鈴木啟久說:「開始,我想隱瞞自己殘暴的罪行。但是,受中國人民人道主義待遇的感化,開始反省和認罪了……我感謝中國人民,我真心的謝罪。」

最後,鈴木啟久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法庭接著傳訊其他被告,他們也都承認自己的罪行,並表示認罪服法。

被告陳述全部結束之後,法庭用3天進行評審。19日上午8時30分,宣布判決書。

瀋陽特別軍事法庭於7月1日至20日第二次開庭。期間,審判了古海忠之、武部六藏等28名日本戰犯。法庭上出現了國際審判史上罕見的景——所有受審的戰犯無一否認罪行,無一要求赦免。在審判古海忠之時,溥儀曾出庭作證。

1956年6月10,太原特別軍事法庭開庭,特別軍事法庭設在原海子邊的人民大禮堂,門口掛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的牌匾,審判大廳中央高懸特製的大型國徽。法庭審判長朱耀堂。

太原戰犯管理所的9名日本戰犯。先審判犯有侵略戰爭罪和特務間諜罪的富永順太郎。

審判期間,國家公訴人控訴了他所犯的罪行,6名證人揭露了富永順太郎自1933年起,一直依託東北和華北的日偽鐵路機構,參與策劃、組織、領導對中國人民的警察特務統治和間諜活動的種種罪行,證實他是長期對我國進行間諜活動的日本特務骨幹分子。甚至在日本投降后,他仍繼續潛伏中國境內,繼續從事間諜活動,妄圖顛覆新中國政權,復活日本軍國主義。

經過被告供述和辯護人辯護后,法庭審理后確認被告犯罪事實確鑿,應判有罪。富永順太郎在證據面前最後說:「審判是實事求是、光明正大進行的,我只有低頭向中國人民認罪,反省我的罪惡。」

法庭經過兩天審判,宣布判處他有期徒刑20年。

太原審判最引人注目的戰犯當屬曾經參與殘忍殺害趙一曼烈士的大野泰治。

趙一曼,著名的抗日民族英雄。早年加入中國**,后響應號召進入東北進行抗日。1935年11月15日,為掩護主力部隊突圍,負傷失去知覺不幸被日軍逮捕。被捕后,受盡敵人慘無人道的非人折磨,寧死不屈,壯烈犧牲。

戰犯大野泰治是偽「滿洲國」濱江省公署警務廳外事股長,他在獄中撰寫了一份材料,詳細交代了趙一曼被日軍審訊和殺害的經過。他筆下的日軍暴行令人難以設想這是人的行為。在審判員的提問下,他說:「趙一曼的胳膊、腿負傷后被俘,我拿鞭子抽打她的傷口,逼問**的組織和活動況。她被關押在哈爾濱警務廳拘留所地下室時,我也用木棒打她的胳膊,捅她的腿。」

大野泰治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儘管他罪惡深重,法庭念及他的認罪態度較好,有悔改表現,最終判處他有期徒刑13年。

瀋陽和太原特別軍事法庭判決的45名日本戰犯被判處從8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庭判決的日本戰犯中有一人是因病假釋,因而實際被判刑後繼續關押服刑的人數是44名。另外,刑期包括在蘇聯和中國關押的時間,一日抵押一日,因此余刑也不長了。有3人判決后達到服刑期,故立即被釋放。剩下的戰犯中,有一半人在宣判后1至2年之內被釋放,判處最高徒刑的日本戰犯也是在1964年5月前全部釋放回國。

日本戰犯在得到中國政府的寬大處理后,對中國政府「感恩戴德」。1956年8月30日,一批被免予起訴、寬大釋放的戰犯,在路過天津即將登船回國時,特意給中國監獄當局寫了一封信,信中寫到:

我們就在受過我們殘害的中國人民「以德報怨」的這種比父母還要深切的崇高溫中,使我們懂得了真理,使我們深深懂得了什麼是侵略戰爭,深刻認識到軍國主義才是導致人類於不幸和使我們陷入罪惡的根本源泉……我們一定要反對侵略戰爭,要和日本人民一起認真地工作,通過我們的親身體驗,把中國人民的友誼傳達給日本人民,而使兩國人民緊緊握住友愛之手,把曾被我們破壞了的日中友好關係恢復起來,並為民族的真正獨立、自由和永久和平而鬥爭,獻出我們自己的後半生。我們相信,只有如此,才是酬報你們(中國死難烈士)崇高遺志的惟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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